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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324 信經
324 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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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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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62 宗徒信經 220220 亞大納修信經  310310 信理  328328 宣佈信仰


(一)概念說明:信經creed是宗教信仰正式而簡明的摘要。基督徒信經有一段很長很複雜的歷史:從新約宗徒宣講中最基本的宣信句子開始,發展到領洗時宣信詞的問答方式,再到尼西亞(325) (參 127127 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君士坦丁堡(381) (參 214214 君士坦丁堡第一屆大公會議)兩屆大公會議和宗徒信經等成熟的信經宣言;到了五世紀,信經更被應用到彌撒的禮儀中。

(二)由於宣講、教導、辯護和界定基督徒信理的需要,慢慢發展出一組包含教會基本信仰的句子:

(1) 在新約和早期教會的文獻中,這種信經句子還未出現。不過在宗徒宣講的初傳中,已經有若干基本信仰的痕跡:宗徒宣講一位生活的真天主,以及耶穌基督天主之子的誕生、死亡、和復活。保祿勸勉信友「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得後二15),並且堅守「教理的規範」(羅六17)。縱觀四部福音,已充滿了信仰的格式,然而一套充份發展的信經卻付之闕如。宗徒大事錄的某些經文顯示領洗時,受洗者需要宣認他們的信仰。如宗八37記載厄提約丕雅的太監受洗時,回答斐理伯的問話說:「我信耶穌基督就是天主子。」另外,羅十9及弗一13都可能是領洗時宣信辭的一部分。

(2) 二世紀的儒斯定(Justin the Martyr, 約+165)、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 約160-230)及三世紀的西波里都斯(Hippolytus, 約+235)都曾對當時的聖洗禮儀有過相當深刻的描述。一種問答式的領洗信經大抵已流行於各教會。根據西波里都斯描述,受洗者進入水中,他要三度以「我信」來回應那手擱在他身上的人的問話:「你信天主全能之父嗎?(我信);你信耶穌基督,天主之子,由童貞瑪利亞,因聖神而受生,在般雀比拉多執政,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後被埋葬,而於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升天,坐於聖父之右,並將降臨審判生者死者嗎?(我信);你信聖神、聖教會,以及肉身的復活嗎?(我信)。」其實,這種問答式的領洗信經已經十分相似《羅馬信經》了。大抵而言,於公元三世紀中葉,在各大教會中,早已發展出一些(雖然有點大同小異)信仰的格式,這些信仰格式是根據基督為聖洗聖事所規定的天主三位一體的公式(瑪廿八19)而發展出來的。然而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宣言式的信經的存在。

(3) 宣言式的信經(Declaratory Creed)也許比問答式的領洗信經發展得晚。然而在尼西亞大公會議(參 127127 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前,凱撒勒雅的安瑟伯(Eusebius of Caesarea, 約265-339)已經說過:「正如我們在教理訓練時從主教手上所領受的,現在我們相信,也把我們的信仰帶到你跟前。」因此很可能和聖洗的問答一起,一些信仰的格式也慢慢發展出來,並且應用在皈依者的教理培育上。這種教理的撮述從三方面闡明至聖存有(天主)的本質。如此一來,一種差不多固定下來的信經句子已在慢慢形成中。

(4) 最著名的《羅馬信經》便是一個例子:

1)有關《羅馬信經》之來自宗徒也許傳說的成份比較大,歷史學家沒有足夠的証據支持這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在三世紀初,教授要理的系統曾經作過全盤的重整。在羅馬形成了一種宣言式的信經,由主教在慕道者接受教理培育期間傳授于慕道者;再由他們在領洗時候「交回」,作為聖洗的準備工夫的一部分。所謂「秘密的戒律」(arcane discipline)要求這些信經句子用背誦的方式記憶下來,不可以洩漏給未進教的人。因為這些經句正包含著基督宗教的中心奧秘,因此必須十分小心謹慎地處理。証據顯示:在教宗衛道一世(Victor I, 189-199)以前,《羅馬信經》可能是以希臘語出現的,因為在當時,希臘語在羅馬仍然十分流行。而信經中反異端的立場則似乎是針對繼承說(參 701701 繼承說)、一位一體論(參 45045 天主聖三)及幻像論(參 86086 幻象論)而設,這些正是當時困擾著羅馬教會的異端派別。根據路費努(Rufinus of Aquileia, 345-411)的紀錄,《羅馬信經》是這樣的:「我信天主全能之父;(我信)基督耶穌,祂的獨子,我們的主,由童貞瑪利亞,因聖神而受生,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被釘在十字架上而被埋葬,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升入天國,坐於聖父之右,將從那裡來臨,審判生者與死者。(我信)聖神,聖而公教會,罪之赦免,以及肉身之復活。」

2)事情也許是:在公元二世紀末,《羅馬信經》開始成形,當時流通的有數種拉丁版本和希臘版本,再慢慢地演變成一種標準版;到了四世紀,這種標準版終於取代了其他的版本而成為正式的《羅馬信經》。

(5) 各個東方教會在信經的形成上與羅馬教會不同。雖然凱撒勒雅、耶路撒冷、安提約基、厄弗所,以及亞歷山大等地區教會都有它們自己的信經格式,但這些信經,一方面反映出《羅馬信經》的基本句子,另一方面卻顯示出頗為顯著的不同點,因而指出彼等乃獨立而平行的發展。特別的是:它們都沒有受《尼西亞信經》影響的痕跡。

(6) 從尼西亞大公會議開始,教會便養成了以一個隆重的會議來制訂信經格式的習慣:

1)這些信經格式,不僅道出了教會信仰的梗概,還是一般基督徒的正統信仰之試金石。《尼西亞信經》不僅保存了洗禮信經的基本結構,它在制定信經的時候,還帶著杜絕異端詮釋的目的,對任何不接受它的字面意義的人都以絕罰來譴責(DS 125-126)。《尼西亞信經》後來還收納在厄弗所(431)和加采東(451)兩屆大公會議的條文中。

2)《尼西亞信經》最大的特色是它強調那位「由父所生的獨生子」著著實實且完全地分享了聖父完滿的天主性。祂是「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這種對耶穌神性的強調無疑是對亞略(Arius, +336) (參 223223 亞略主義)誤用若十七3來堅持「只有一位天主」的回應。因為只有一個天主,亞略乃堅持,基督僅是這位天主的受造物。為了對抗亞略,尼西亞大公會議甚至用了「與父同一性體」(同性同體:homo-ousios)的術語。然而「性體」(ousia即substance)一詞,在當時是個曖味不明的詞兒;不同的人對它有不同的理解。也因此,這個字引起了很大的反對聲浪。近日歷史研究現在也不能確定到底是誰開創了應用這個字的先河。可以肯定的是君士坦丁君王(Constantine I, 324-337)在這方面一定有很大的影響力。不過,《尼西亞信經》卻不能有效地杜絕亞略異端的橫行。聖熱羅尼莫(Jerome, 約340-420)指出,到了君士坦丁堡會議(360)的時候,整個世界都是相似派(Homoeans:較溫和的亞略派)的天下。

(7) 《君士坦丁堡信經》:

1)《君士坦丁堡信經》雖非直接根據《尼西亞信經》而寫成,但第一屆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381)的教義條文卻是尼西亞信仰的重述。然而《君士坦丁堡信經》的風格卻由於禮儀上的應用而有了改變;它的內容為更合乎381年君城大公會議的神學需要而作過若干調整。最令人困惑的還是它的歷史。381年君一大公會議的記錄中沒有提到這信經,而當它在451年的加采東大公會議(參 130130 加采東大公會議)上提出來的時候,大部分與會的教長都似乎從未聽到過。現代學者有人主張所謂《君士坦丁堡信經》其實是自一種巴力斯坦信經改寫而成的。不管其來源如何,君城信經的主要特色是它在說明聖子降生的時候,特別加上「因聖神」一語,以保衛有關天主聖三中的第三位─ 就是聖神─ 的教義(DS 150)。

到了公元五世紀中葉,《君士坦丁堡信經》似乎已經成了君城一帶的聖洗信經。在東方,它被視作標準的、完全的、確定的信經格式。然而,在西方,情況卻很不同,第一次公然引用它的,似乎是維祺留教宗(Vigilius, 537-555)在552年所寫的通諭中;直到第七世紀,它才在羅馬慢慢普及起來。

安提約基的主教伯多祿(Peter of Antioch, 約+489)也許是第一位主張在聖體禮儀中誦念《君士坦丁保信經》的人。511年,君士坦丁堡的弟茂德(Timotheos, 511-518)規定每主日的禮儀中都必須誦念信經。君王儒斯定一世(Justinian I, 483-565)下令在禮儀中唸天主經之前詠唱信經。至於西方,第三屆多雷鐸會議(Toledo III, 589)規定在西班牙和高盧的所有聖堂內高唱信經(在誦唸天主經之前)。証據顯示,在福音後高唱信經的習慣似乎始自愛爾蘭教會(九世紀初期),再由愛爾蘭流傳到英國,而及於整個西方教會。


參考書目:

參閱〈315315 信仰〉,〈412412 教會史〉的參考書目。

《天主教教理》,卷一,〈信經〉,1996,185-1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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