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20 信仰傳播
320 信仰傳播
xìnyǎng chuánbò
FAITH, PROPAGATION OF THE
參閱:315315 信仰 328328 宣佈信仰 248248 使命 598598 傳播福音
(一)概念說明:傳播propagation這個字來自拉丁文,它包括pro (向前、前面)和pangere (穩固、束縛)二個意思,因此「信仰傳播」(propagation of the faith)就是指愈向前走,信仰的內容就愈穩固。在神學內涵上,信仰傳播的意思則是將福音─ 信仰的喜訊傳揚到每一個民族文化中。
(二)舊約或多或少地談到信仰傳播的事,但信仰傳播的真正基礎還是建立在新約上。教會是由耶穌基督所派遣的聖神推動而誕生;她存在的意義就在彰顯出天父派遣子,並在子內派遣聖神的奧蹟。所以從本質上來說,教會就是一個要傳播福音喜訊的團體。天主的救恩計劃一方面要變化人心,另一方面也要使這救恩計劃在具體的生活中實現出來。為此,教會應將基督的奧蹟傳播到世界的每一角落,直到世界的終結。在教會的新法典中有關傳播福音和傳教行動的具體言論,都可應用在傳播信仰中(CIC 781)。
(三)傳播信仰的方法頗多,例如:基督化生活的見証、和其他宗教的交談、初傳(參 287287 初傳)、建設基督化的團體、設立教會的教義機構、運用社會大眾媒體、建立本地化教會、從事社會慈善工作、促進正義與和平的行動,有時也藉著殉道,因為「殉道者的血是建立新基督徒的種子。」
(四)天主教會有二個機構在支持及推動傳播信仰的事:
(1) 萬民福音部(前名傳信部):傳信部是由教宗額我略十五世(Gregory XV,1621-1623)在1622年1月6日所設立,同年6月22日即將此機構視為天主教會傳播福音中心的秘書處。此機構第一任秘書─ 英果利(F. Ingoli, 1622-1649)訂立了此機構的宗旨:1)應釐清傳播信仰與政治、經濟的領域。2)在每一個地方教會中都有宗座代表。3)培養本地的聖職人員。4)建立本地的聖統制度。
(2) 宗座宣道協會(也稱宣道部):這個機構藉著祈禱奉獻與犧牲來支持傳播信仰的事業。傑瑞克女士(M.P. Jaricot, 1799-1862)於1822年在法國里昂首先提出這個概念,也開始建立了宗座宣道協會。1922年,這個機構的秘書處遷至羅馬。1926年,教會又訂立傳教節,目的即是在基督徒團體中傳播福音的熱忱和使命感。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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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