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17 信仰主義
317 信仰主義
xìnyǎng zhǔyì
FIDEISM
參閱: 315315 信仰 318318 信仰真理 571571 聖經 596596 傳統
322322 信仰與理性 418418 教會訓導權 597597 傳統主義 392392 神學認識論
(一)概念說明:信仰主義fideism來自拉丁文的名詞:fides (信仰),及-ism ( 主義)。信仰主義以信仰為真理的唯一來源及標準。它可以分為廣義及狹義兩方面:
(1) 廣義的信仰主義以為,任何在思辨和實際人生中的基本真理都不可以單靠理智求得,而必須倚靠他人的權威。至於基本真理的來源則人言人殊:有人以為是理性本能的推動而來,有人以為各種哲學系統的共同學說是真理的根源;有人把真理的認識歸諸情感,也有人以為倫理的假定是達至真理的門路。
(2) 狹義的信仰主義把人對基本真理的認識歸諸神的啟示;它以歐坎(W. of Ockham, 1285-1347)為代表。它亦出現在基督新教、傳統主義、及某些當代基督教存在主義中。
(二)狹義的信仰主義消極地抨擊理性:
(1) 人依靠本有的理性無法獲得絕對的真理;而在積極方面看,它則與懷疑主義與不可知論對抗,提出確實性真理的根源:信仰,即一種超理性的,容許人當下把握絕對真理(尤其是在宗教的範圍,如神的存在、聖經的權威等)的原動力。
(2) 波擔(L.E.M. Bautain, 1796-1867)解釋:人的理性是被動的,對於超性( 參 492492 超性)的真理,或自然界中較精妙的事理,它必須先從教會的信仰、聖經、先知、宗徒初傳等方面接受這些知識,才可以得知這些真理。另一位信仰主義者格拉澈利(A.J.A.Gratry, 1805-1872)則說,人如果要知道天主的存在,必須在人內有某些屬於天主的因素,比如神在人靈中的吸引力。以齊克果(S. Kierkegaard, 1813-1855)為首的基督教存在主義哲學家們大都強調:只有靠信仰,人才能知道天主的存在及基督的派遣;對於這些真理,他們沒有絲毫理性的証據。
(三)教會訓導對信仰主義的抨擊自中世紀以來時有所聞(DS 1028-1049,2751-2756,2811-2814):是理智帶人接受信仰,而不是信仰必須先於理智。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強調有關天主的存在、人靈的精神性等都可以確切地予以認明(DS3026-3043)。
(四)結論:信仰主義正確地強調信仰的重要;然而在信仰的可信性方面卻表現過份的悲觀;如果只有信仰才能導入信仰,這將造成完全的相對主義。換言之,信仰的可信性就成為純粹的主觀型態。這樣的主張很明顯的違反世界大宗教從古到今共同的基本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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