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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宗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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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S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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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在古典希臘文中,宗徒一詞(apostolos,來自動詞apostello意即派遣),本是指被派遣者,也就是使者、使節。在新約,這個字除了用於一般的使者、或專指來自天主的使者之外,最常見的用法則是指耶穌生前為協助自己宣講福音而在眾門徒中挑選出來的十二人。這十二位宗徒要在伯多祿的領導下繼續基督在世的傳教工作。

(二)新約:

(1) 要理解新約的宗徒,還須略提一下猶太人的背景:在猶太人的使節法中,有關於個人或小團體在宗教或法律事情上作權威性代表的規定。代表必須獲得一定的威望和尊重,而這基本的的權威是建基在派遣者的權威上。

(2) 在新約,宗徒一詞有時是泛指一切基督傳教士,如宗十四4的巴爾納伯(比對格前九6)。廣義的用法無疑比狹義地專指那十二人來得更古老。在新約最古老的文獻得前二、三中,保祿把自己,息耳瓦略和弟茂德稱為宗徒。顯然作宗徒的條件不一定需要當事者見過主基督;他可以間接地受委任為宗徒。不過,保祿見過復活的主這件事實,為他來說卻是重要的(格前十五8),藉此,他成了基督復活的見證人。但是,同一段經文(格前十五6)卻又暗示只是見過主耶穌基督(五百位弟兄)還不足以讓人成為宗徒。早期教會傳統慢慢地在十二門徒的召叫之外,視復活的見證為作宗徒的標準。

(3) 作宗徒最主要的因素還是基督的派遣。宗徒就是被基督所派遣的、是基督的使者,因此他可以因基督的名工作。新約十分強調這一點(瑪廿八19):正如父派遣基督,他也同樣派遣他的宗徒(瑪十40;若十三20)。宗徒並非教會所派遣,因此,他們超越於教會之上,不受它的審斷(格前四3)。他們既是天主的使者和發言人,所以人們就有聆聽及接納他們的義務(迦四14)。同樣,他們也可以在教會內舉行禮儀,如洗禮(宗二14)、聖餐(宗廿7~11)、覆手禮(宗六6)等。因天主之名,他們可以赦免罪過(瑪十八18),可以施行奇跡、驅逐魔鬼(如谷三15、六7等)。

(4) 如果宗徒有被聆聽的權利,他們也必須甘願放棄自己個人的特權(格前九12~19),因為他們是教會的僕役而不是主人(格後四5);是它的牧人(弗四11)、甚至是它的父親(格前四15)。他們的職責就是服務。他們領導信眾,並非像統治者領導臣民一樣,而是像同一團體中的兄弟一樣互相提攜(宗十五22)。他們是教會中的弟兄們的模範(格前四16),是教會得以建立的基石(瑪十六18)。

(三)根據天主教會的傳統,宗徒團體由耶穌所制定;它在救贖工程中對教會,對教會的職務,對交托給教會的信仰寶庫而言,都有它的重要性:

(1) 對教會的重要性:十二位宗徒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人;他們保證歷史中的耶穌和復活的主之間的連續性;他們也是在耶路撒冷的原始教會的核心,是教會的基礎和源頭。在宗徒手中,教會接受了教理,也接受了它基本的結構;信經和教會法規都以他們為名。由此可見,十二位宗徒是站在基督和教會之間。他們所宣講的是他們藉著啟示、而不是靠傳承,從主耶穌基督那裡領受到的福音。至於教會,它宣講那些藉宗徒的宣講而托付給它的道理。如此,雖然宗徒時代和教會時代之間有一段距離,雖然宗徒傳統和後宗徒傳統中有一段差距,後者仍得以因主耶穌基督的臨在而保有準則的,規範的,甚至不可錯的特質。

(2) 對教會職務的重要性:所謂教會的宗徒性意即在宗徒信仰和在宗徒職務上的連續性。十二位宗徒的傳教活動並不僅是因著聖神所賦予的特恩,他們的職務繼續他們所看見的主基督的工程;這種職務現在由宗徒手中移交給教會團體。

可是,所謂作十二宗徒的繼承人的意思並不是指作復活見證人的繼承人,也不是指作教會基礎的繼承人,而是作宗徒(被派遣者)的繼承人。事實上,從教會一開始,宗徒的職務即藉著覆手禮傳達下來,給予傳教士和長老,他們有時也稱為宗徒(如宗十四4;格後八23),就如同保祿,他已經是在傳承及所傳達下來的屬於第二代的人了。在這裡,讀者找到一條垂直的縱向線:天主→基督→宗徒→主教→執事;它指出教會權威的最終源頭決不是來自教會自己。

(3) 由此可見,並不是宗徒的全部特權都傳達給他的繼承人:按照天主教的看法,主教作宗徒的繼承人就是作一個單一的、不可分的主教團的一部分;是整個主教團繼承整個宗徒團體,它以教宗為首,擁有教會的最高權柄。教宗是伯多祿的繼承人。至於如何解釋在教會內的兩個最高的領導權威(教宗和大公會議),以及當教宗「單獨」行事時,是否以主教團之首的身份行事,這些問題至今仍是神學界中爭論的題目。

(4) 對信仰寶庫的重要性:教會後宗徒的宣講和傳承緊繫於由宗徒所傳授下來的信仰寶庫。因此,在神學上可以肯定地說:公開啟示的內容隨著宗徒時代和教會第一代的過去而結束;當然,這並不排除在教義的了解上仍然可有進步(參 314314 信理發展)。

(5) 最後還該考慮廣義的宗徒在神學上的意義。前面已經談過,宗徒一詞在聖經中也不局限於基督所挑選的十二人。其實,由於聖神的恩賜,所有基督徒藉著洗禮都有能力、更有責任繼續基督的工程。換言之,他們都應該是基督的宗徒。因此,宗徒這一名詞的廣義用法充份顯示整個教會就是一個團體,是一個由天主聖三所聚集的共融體,因此必須是宗徒的,也就是說,是被派遣的,是來自天主的,是繼承宗徒的。教會中的每一成員都是基督派遣到世界上去繼續祂的工程的宗徒。


參考書目:

參閱〈411411 教會〉,〈403403 教宗〉,〈116116 主教〉的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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