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18 工作
18 工作gōngzuò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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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工作work不只能保障人類生存所需的財富,更能發展其天賦的智慧與才能。在生物界中,只有人類有本能運用理智、想像力、創造力,開發自然界的、人類本身的及精神界的資源,以圖藉著行動改善人類的環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 )更認為工作是解決整個社會問題的鑰匙(LE 3)。
(二)聖經:在聖經裡,上主及人都是工作的主體(創二2~3)。上主的工作包括創造、拯救及聖化萬有。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人是上主親手所造的(約十3;十四14)。
人的工作分二方面。從人類開始,上主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工作(創二15)。但因為罪的介入,工作由喜樂變成苦工(創三16~19);工作成了懲罰、咒詛及補贖,「你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創三19)。有時,工作更成為剝削與壓迫的工具(出一11~14;二23)。工作是無上智慧的奧祕(依廿八23~29)。
身為木匠的耶穌基督(瑪六3),重新賦予工作尊嚴;而保祿亦是勤懇勞工的榜樣(宗十八3;格前四12);他指出工作的原則:「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得後三10)。另一方面,主基督宣告的原則:「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路十7),至今仍是社會的發展基礎。
(三)教會訓導:
(1) 歷任教宗的訓導都兼顧人類工作兩個不同的層面。一方面,不論肉身或精神的工作都是相當吃力的事;工作中的勞苦之經驗不只工人熟悉,每個人都會熟悉,因為工作是普世人類的使命;是一種普世人類共同的經驗。
另一方面,「工作對人來說,實在是一件好事,不只因為工作有用處有樂趣,工作更可以表達並增加人的尊嚴。藉著工作,人不只能改變自然界,尚且能使自身更圓滿,更具人性」(LE 9)。
(2) 教會關於工作的訓導,基本的特色是肯定工作的個人性及精神性。當人工作的時候,在某一程度來說,他是在創造;在工作中人改造物質,將自己銘刻在該物質上,同時又增進自己的技巧和思想能力。
精神性方面,就是當人們合作時,大家分享希望、傷心與喜悅,這能使大家意志接近,心神融洽,藉共同工作而認出彼此是兄弟姊妹(PP 27)。
(3) 若望保祿二世強調人是工作的主體。工作本身並無貴賤之別;工作的價值不能以工作的種類衡量,工作價值的崇高皆因人是工作的主體。若望保祿二世稱此為工作的福音。儘管人必須工作,但人的地位是優於工作的:工作是為人,不是人為工作,不能本末倒置(LE6)。更不能把工作視為工人出售給資方的商品;或把工人視為生產工具。應盡量避免在工作中過分重視物質的價值,而貶低了人的尊嚴(LE 7)。人不只有工作的義務,亦有工作的權利,工作是人實現自我的必然途徑。所以說工作是人的責任(LE 16),亦是人的權利;這權利更被教宗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 1958-1963)納入人權之內(PT 18)。
在基督信仰的角度下,人的工作有更深邃的意義,因為工作使人在地上建立超性的世界,使人間更完美(PP 28)。
以後工作的結構及情況,將不只關心利益的分配,同時亦注重工作的分配。將來人不再以貧富來劃分疆界,而以有否工作來劃分。
(4) 最後,若望保祿二世對工作的靈修有這樣的描述:人一生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在工作,但大多數的人認為這些時間無助於人對神的認識,或視之為贖罪的過程;不然便純粹為賺取購物所必須的金錢。教宗設法打破這種二元對立的看法,他認為「工作是分嘗造物主的奇工」,「人繼續發展上主的工程,關心所有兄弟姊妹的利益,藉自己的工作,在歷史中實現天主的計劃」(GS 34;LE 25)。
此外,工作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勞動。任何工作都無可避免地與勞動有關,因此亦能與耶穌基督的逾越奧蹟連在一起(LE 27)。藉著工作,人參與了贖世的工程,而且透過工作,人找到新生命的光輝。工作的成果就是新天新地的預報。基督徒必須把工作與祈禱連結在一起;這不僅有助於世界的進步,同時亦能促進天國的開展(LE 27)。
古尚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