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93 傳教士
593 傳教士
chuánjiàoshì
MISS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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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傳教士missionary一詞是由拉丁文missionarius翻譯而來的。 Missionary從殖民地時代才開始使用,它是聖經希臘文apostolos的拉丁文翻譯(路六12),中文譯成「宗徒」。宗徒是專指耶穌所召選的十二個門徒以及聖保祿和他的幾個同伴。從宗徒時代到中世紀,教會就不用這專名了。傳教士是指以耶穌和教會的名義,超越個人所屬的教會領域,到尚未信仰基督的民族及人群中去宣講福音,並培植教會的信徒(AG 6)。
(二)耶穌從祂的門徒中選了十二位作祂的特使(路六13),另外選定了七十二人,派遣他們在祂之前到祂所要去的各城各地傳教(路十1)。復活以後祂派遣宗徒到全世界去傳教(瑪廿八18);本來他們只到各民族中的猶太移民地區,可是在聖神的推動下,教會開始另外派遣傳教士到教外人的地區傳揚福音(宗十三1~14)。
這些傳教士,一般稱為「傳福音者」(evangelists) (宗廿一8;弗四11;弟後四5),但有的稱為宗徒,像聖保祿和巴爾納伯(迦二8~9),因為他們負責整個傳教工作。
(三)簡史:
(1) 新約時代以後,各地區都有教會團體,傳教工作就由這些團體在自己的生活環境中推動,較少派遣教士到遠方去宣傳福音。假使派遣傳教士到遠方,一般來說則需要外交關係來支持傳教的工作,例如600年左右敘利亞教會派傳教士到中國介紹景教;1289年羅馬教宗尼克拉四世(Nicholas IV, 1288-1292)派使節方濟會傳教士孟高維諾(John P. of Montecorvino, 1247-1328)到中國元朝來介紹天主教;或是帝國主義時代派遣傳教士到殖民地去。另一方面傳教士的個人動機也是促使他們到遠方傳教的因素;有些因神修方面的動機,像愛爾蘭和蘇格蘭的會士到西北歐洲傳教(500-1000年);有的出自救人或教化的動機,像殖民地時代的傳教士。
(2)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1945)後,傳教地區新建的地方教會,開始負責本地區的傳教工作。這工作就像在羅馬帝國一樣,不是靠少數幾個遠來的傳教士,而是靠地方教會每個教友,整個教會均負傳教的責任(AG 35)。現在不僅在西方教會,各地方教會也派傳教士到有困難的教區去,尤其是幫助他們在當地尚未認識基督的人群中傳教。
(3) 在西方教會歷史中專職的傳教士,大部份是聖職人員或修會的會士;他們有專門的傳教組織,負責某地區的傳教工作,以建立新的地方教會。在今日的教會來看,所謂「非專職的傳教士」就是指跟非基督徒接觸的平信徒,他們可能成為教會最大的傳教力量。
(四)神學反省指出,傳教士在教會中不是於聖統制內的特別的一種聖職人員,像主教、司鐸等,而是一種特別的,專務洗禮時所領受的為基督作見証的神恩及責任。所以,一個傳教士靠自己所體會到的聖召,把自己奉獻給教會,然後教會派他出去傳教(AG 32),傳教士不但口頭傳教(以言傳教),更重要的是以整個的生活方式為基督作見証(以身傳教) (格前九19~23)。
參考書目:
參閱〈327327 派遣〉,〈595595 傳教神學〉,〈594594 傳教方法〉的參考書目。
柯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