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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354 恩寵神學
354 恩寵神學

ēnchǒng shénxué

GRACE, THEOLOG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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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恩寵神學theology of grace特別描述有關恩寵之學問的歷史與特色。恩寵grace一詞指出基督信仰中的基本事實,就是天主聖三自我給予和此自我給予在受造界間的效果。恩寵神學可從二方面去瞭解,一方面它從神學立場去解釋恩寵的真諦,如同在〈恩寵〉一文中所提供的;另一方面,它指出有關恩寵學問的特色、歷史、功能和演變等。這二方面對基督宗教的恩寵真諦的瞭解均有關係,所以必須和〈恩寵〉一起閱讀。本文特別發揮恩寵學問的主要面目:

(二)聖經恩寵觀:

(1) 舊約:

1)舊約的恩寵觀側重天主的非受造恩寵,祂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慈愛(主體恩寵),以致把自己賞賜給他們,作他們的天主(非受造的客體恩寵)。舊約一共有三個詞彙來表達這種來自天主的恩寵:rahamim (慈悲)、hen (寬仁)、hesed (慈愛)。它們極難翻譯,大體上是同義詞;在中文翻譯上幾乎不可分辨,因為它們只從不同的透視點來刻劃天主的恩情。也許是由於這個緣故,它們經常一同出現。以出卅四6為例:它記載天主與違背盟約的以色列重訂盟約時的呼喊:「雅威是『慈悲』『寬仁』的天主,緩於發怒,富於『慈愛』」(歐二21~22)。事實上,它們不僅關係密切,三者更具有相同的特徵,它們同時表達天主不可理解,無以言傳的愛,超過正義、法律的限度;因而那是一種真正的恩寵,而不是賞報;是白白施予的,領受的人無功可言。

2)不過這三個概念雖然在含義上基本相同,卻各有不同的側重點,因而可以彼此補充。例如hesed含有法律的意味;它原來是指一種束縛、結合、聯繫、條約,以及由此而來的相互責任。所以它常常用於盟約之中,指盟約雙方面(天主和人)對盟約的忠誠;在天主方面,是慈悲和寬恕,在人方面,卻是信賴和崇拜。這種有濃厚法律意味的hesed觀念須靠rahamim所蘊含的親密關係來補充,才能顯出天主恩寵的全貌。Rahamim的字根有母胎之意,因此,它是一種猶如人間血緣關係一般的、自然流露的摯愛真情。舊約以rahamim來表達天主恩寵溫柔細緻的一面,剛好補充了hesed較法律性觀念的不足。又如hen強調超越,常是指在高位者對下屬的寬仁,它保衛了天主的超越性,更強調出至高無上的天主絕對自由的賞賜(恩寵的白白性),可是卻給人一種高不可攀,令人敬而遠之的感覺。幸而,在hesed和rahamim的補充下,天主的恩寵也變得親切可人。上面說過,rahamim原來是指親屬間的親密關係,同樣,hesed也可用於家庭成員和親屬關係中,是一種自然流露的忠誠寬待。由此可見,上述三個觀念不僅是基本相同的,也是互相補充的。它們共同表達出天主與以色列的基本關係,那是一種主動的、善意的、愛的關係,是包羅整個以色列生命的關係。

(2) 新約:雖然恩寵的詞彙charis並不是新約中描寫天主救恩的主要用語(基本上它只集中出現在保祿和路加的作品中),但恩寵的概念不僅是新約的主要概念,也不僅承襲舊約的恩寵觀,它還開拓了新約獨有的面貌:基督正是天主恩寵的啟示與完成。

1)對觀福音和舊約一樣,提到恩寵時側重天主的俯就和善意,強調天主對罪人的愛、對不幸者(如病人、麻瘋病人)的垂憐;而這種恩寵是普遍的、白白的、超過(罪)人所應得的,「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瑪五45)。另外,對觀福音記述耶穌的言語和行動,藉此言語和行動不僅啟示天主的恩寵,在祂的言語行為中,人人更實質地與天主的恩寵相遇。可以說,對觀的耶穌就是天主恩寵的化身。

2)若望福音恩寵論的最大特色,就是它不僅包含恩寵的非受造層面(天主的善意,祂的自我給予),還比對觀福音和舊約更強調「受造恩寵」,即天主的恩寵在人心中所引發的效果。這種效果,若望稱為「生命」,或「永生」,它是基督徒走向來世的目的。稱為生命的基督(若十一25),受派遣來到世上,正是要人獲得生命。獲得此生命的人一方面與聖三建立全新的關係,另一方面也與其他人建立全新的關係,結成一體。而這生命是一種恩賜,人無法靠自己的力量爭取得到,只有相信耶穌才能得到;而且在現世已經得到,因他早已「出死入生」(若五24) (若望福音中的現在末世論);並且由於這出死入生,在末日他「且要復活」(若六54) (若望福音中的未來末世論)。

3)但是,把新約的恩寵論發揮得最徹底的卻是保祿的著作。對保祿而言,恩寵是由基督所帶來的整體救贖。因此,恩寵與被罪惡所控制的從前情況相對,特別與在法律之下藉著功行企圖賺取成義的徒勞相對(迦二21;五4)。在恩寵的境界裡,正義是因著信仰,藉著聖神而得到的。這樣,保祿就把恩寵放進救恩史的脈絡中,罪惡和恩寵是救恩史中兩個相連的時代;從一個進入另一個,人必須與基督一起死於從前的勢力(羅六2);這樣,人就成了一個新的受造物,擁有新的生命。

綜合來說,保祿的恩寵論含義豐富;它不但蘊含天主白白給的、藉基督所分施的救贖,還包括恩寵在人身上所產生的效用。恩寵的理論是保祿「因信成義」的中心,如此乃把恩寵的作用與基督的死亡、救恩的歷史、人的救贖緊密地相連起來。此外,恩寵一詞在保祿書信中還有其他引申義,例如他把宗徒職務也看作天主的恩寵;領受恩寵的人應當謝恩,而這種「事事感謝」也是一種恩寵。最後,保祿在大書信中屢次勸人向耶路撒冷教會捐助;這種捐助的行動,也是天主的恩寵,是人領受天主恩寵該當有的表現。

(3) 結論:在聖經看法中,恩寵是一個中心論題─ 儘管不同的作者常從不同的角度,並用不同的詞彙來表達天主聖三的工程。例如舊約中記載的天主便是一位恩寵的天主,祂慈悲、寬仁、慈愛。新約從基督的焦點描繪天主的恩寵。保祿和若望將基督所開啟的救恩時代稱為恩寵時代。而宗徒大事錄更把保祿整個的基督訊息稱為恩寵的福音(宗廿24)。這樣看來,整部新舊約聖經的主要訊息,其實可以濃縮為一個詞:恩寵。

(三)傳承和教會訓導當局的恩寵觀:

(1) 希臘教父的恩寵概念基本上建基於聖經:按照希臘教父的看法,天主的恩寵包含囊括創造、照顧、西乃盟約、基督的派遣、聖神的工程的救贖整體。對於這一種行動,希臘教父採用一個在當時的文化中極為盛行的概念來講解:「教導」。這種看法其實出自聖經,如鐸二12~13提及恩寵教導人度虔敬的今世生活。而恩寵教導的目標是神化,也就是充份地實踐人之為天主肖像的特質。然而神化也就是人化,因為愈接近天主,人就愈成為人,真實的人。

(2) 聖奧斯定的恩寵觀:

1)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對恩寵的看法在整個西方信理歷史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支配了中古時期的恩寵神學。藉著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教會訓導當局對他加以認可。他的影響不止於天主教的信仰和神學,也波及馬丁路德(M.Luther, 1483-1546)和基督教的思想。因此有人說:恩寵論的歷史可說是奧斯定思想的歷史。

2)奧斯定恩寵論的背景就是與白拉奇主義(參 113113 白拉奇主義)的抗爭。白拉奇(Pelagius, 約354-418)眼見當時教友倫理生活降低,很多人以人性軟弱為藉口,放縱自己,乃強調人的自由和責任。人的自由固然因罪而削弱了,但並未完全毀滅,人還是可以自由跟隨天主的召叫。這一種理論看輕甚或否認人的原罪(參 341341 原罪),更把人的自由看成天主前的一種自律、自主的本性。得救只要遵守道德律,完全不需要天主恩寵的幫助。

3)奧斯定和他的弟子極力反對這種理論。在他看來,人由於罪惡的影響,自由常被誤用,因此必須天主恩寵的幫助,才能行天主所命令的事;而天主的恩寵必須進到人的最深處(自由之內),從根源處才能改變人。天主的恩寵是永不落空的,人不能反抗;準此,人的得救與否完全決定於天主的預定。這樣奧斯定甚至否認天主普遍的救世意願。

4)奧斯定和白拉奇的對立在教會內引起很大的爭論。迦太基會議(418)就是平息這場爭論最重要的會議。會中的教導大體上符合了奧斯定的思想,不過奧斯定有關預定的看法卻沒有得到會議的認同。如此,乃產生了所謂「緩和的奧斯定恩寵論」(即接受奧斯定恩寵學說而強調天主的普世得救意願)。接受此理論的人與所謂半白拉奇主義者(雖然不否認恩寵的需要,卻強調人靠自己的力量起步成義)在嗣後一個世紀內,仍然因著恩寵的問題而爭論不休。直到奧倫居會議(529)緩和的奧斯定恩寵論大獲全勝為止。由於此會議的影響,奧斯定乃成了整個中世紀神學的權威。這固然有好的一方面,例如它維護了天主恩寵的優先性;但也有不良的後果,因白拉奇思想並沒有得到正確的評價;連帶他思想中有價值的成份(如外在恩寵的價值、受造物的美善、和人的自由等)也受到漠視。再者,恩寵如今成了少數人的專利,神學因而忽略了天主給予非基督徒的恩寵。

(3) 中世紀對於恩寵的看法眾多而紛雜。不過,最屬於這個時期的特徵便是「受造恩寵」的概念之出現;這概念並成為十六世紀教會分裂的一個原因:

1)「受造恩寵」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反對彼得隆巴(P. Lombard, 約1095-1160)恩寵即聖神本身的理論。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認為天主對人的愛在人心中所產生的效果,便是一種恩寵。這種恩寵既是天主在人內激發的,故此是受造的;它不是一種自立體,而是屬於人的「屬性」。不過它卻是源自天主,是天主對人心的改造,是人對天主回愛的根源,也使人能懷有歷久不衰的趨向,故又稱為「習性」(habit),那是一種常恩,即恩典的狀態。

2)受造恩寵的概念在晚期士林哲學中普遍地為人接納。但是後期士林哲學卻忽視了受造恩寵的源泉乃是天主的自我給予(即非受造恩寵),它遂變成了一件獨立的事物,甚至是人在天主前可以由其價值而獲得功績的足夠原因。這種中世紀末期的恩寵觀,伴隨著因敬畏天主而企圖藉工作追尋聖德的傾向,最為新教人士所抨擊。教會當局以特利騰大公會議的恩寵教導來回應新教人士的看法。

(4) 特利騰大公會議於1547年1月13日頒佈了《成義》諭令(DS1520-1583)。這諭令是針對宗教改革人士,尤其是馬丁路德有關原罪和「稱義」的看法而作出的回應。它的教導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恩寵是絕對需要的,它不僅使人「更容易」度正義的生活,事實上,沒有恩寵,人將無法相信、希望、愛慕、甚至悔罪。換言之,大會棄絕任何自救的主張。

2)恩寵的白給性質:雖然教友有責任度聖善的生活,但是人的成義卻是天主白白給的恩寵,任何努力都不爭取得到。

3)人的自由與恩寵:雖然由於罪惡,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嚴重的損傷,但自由卻並未完全消滅殆盡,因為罪惡雖然嚴重,卻總不能破壞天主的工程。所以人是自由的,恩寵不會壓抑自由,而是幫助它更完全地發揮自己。

4)恩寵與人的再造;大會強調成義的人被改造成為新受造物,獲得聖化與革新。

從上面的簡介,可見《成義》諭令的確有它的優點,它反映出天主教一向對恩寵的態度。可是該文件仍然有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它忽略了恩寵的普世性,以及恩寵的非受造性,只針對新教人士可能有的誤解來講解(受造)恩寵。如此不免有本末倒置之弊。這種弊端在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後愈來愈變得明朗化。

(5) 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後的四百年,就恩寵論的角度來看,可說是神學史上不太光明的時期。因為這一段歷史充斥著許多誤解、成見、和意氣之爭,如摩里納(L. de Molina, 1535-1600)學派(參 657657 摩里納學派)與巴搦(D. Bez, 1528-1604)學派之間的爭論。在這四百年內,天主教神學似乎只有一個原則,就是針對新教的立場,駁斥其主張。例如新教好像否認人由恩寵得到改造,天主教就強調:成義的人得以聖化和改造;因為新教愈強調成義只是一種法律行為,天主教就愈擴大講論人的改造和受造恩寵,以致於顛倒了傳統的觀點,使受造恩寵變成了主要的恩寵,而天主的非受造恩寵,反而成了受造恩寵的效果。影響所及,領受恩寵的人和天主聖三的關係也被忽略了。再在理性主義的影響下,恩寵變成了一件不能體驗的「東西」(參 245245 物化),可有可無。又由於人文主義的衝擊,恩寵只被視作人倫理生活的一種協助、裝飾與工具而已。完全無視它的位際性,它的非受造性。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廿世紀初,才有所改觀。

(四)結論:

(1) 在聖經和歷代教會的訓示中,恩寵都是一個關鍵性的概念。它指出:人的滿全是天主的救恩工程;而這一救恩計劃,在現世已經開始,天主藉祂的臨在、陪伴(恩寵)引領人到達這生命的滿全;在這過程中,人是天主恩寵的合作者;恩寵涉及人的整體存在。

(2) 然而由於人的軟弱和罪過,傳統恩寵論仍有它的偏差;這種偏差其實就是今日神學應努力的目標:如恩寵論必須注意其普遍性、外在性(即外在恩寵)、非受造性。神學家不能只停滯於澄清教會訓導,甚或駁斥新教立場的層面;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傳統的出發點上,補充、發揮,甚至超過它的限制。基督徒們該問:今日的基督徒如何向現代人宣講天主恩寵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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