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274 宗教社會學
zōngjiào shèhuìxué
RELIGION, SOCIOLOG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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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宗教社會學sociology of religion探討的問題就是:在什麼程度下,宗教現象會有助(或危害)社會的整合、繼續、和改變。它也探問宗教制度的內在結構,及社會對它所產生的影響。進化的社會學家,如孔德(A.M.F. Comte, 1798-1857)曾經把宗教定位為一種已經被科學取代的毫無功能的原始制度;馬克思(K. Marx, 1818-1883)認為宗教只是有錢階級用來馴服無產階級,用以阻止階級革命的工具。這些古老的看法到今天已經被韋伯(M. Weber, 1864-1920)、特勒爾起(E. Troeltsch, 1865-1923)、涂爾幹(E. Durkheim, 1858-1917),等宗教社會學的真正建立者所超越了。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之後,宗教社會學曾經沈寂過一陣子,直到美國的「宗教復甦」才再次揚威前進。
(二)宗教與社會整合:涂爾幹認為,宗教的基本功能在於給予社會的成員提供一套統一的倫理標準。這種整合理論似乎與今日一些現象相衝突:如教派的繁多,彼此間的衝突,觀點上(尤其是有關國家、經濟、婚姻、家庭、教育等)的分岐等等。雖然如此,教派間看來還握有一些共同的標準,一些基本的、超越科技與經濟的價值。
(三)宗教與社會改變:韋伯認為,宗教理性化的過程在十七世紀加爾文主義和其它教派把「不能解釋的神秘力量」(the magic)從世界除去時,已到達它的最高峰。救贖不會在祭祀、或離棄世界的密契主義(神祕主義)、苦修主義中找到;人只能藉工作以滿足生活的要求,才能找到他的救贖。這種現世的苦修主義對推翻中世紀的社會秩序來建立現代的資本主義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可是今日宗教作為社會改革之力量只能退居次要的位置,因為首位已經被經濟和政治活動所佔據了。
(四)內在結構:韋伯和特勒爾起都把教會和教派(sect)對立起來。教會是制度性的,以其祭祀自許為救贖的中間人。教派則是強調倫理生活的精英分子的自願組織。教會的特點是其階級聖統;它對世俗制度的影響,及其不容忍的態度。教派則是神恩性的,主張地方自主,特點是容忍寬大。教派有最後變成教會的傾向,而教會也努力吸收那些神恩性的、先知性的運動。聖統組織愈確立,神學和禮儀就變得愈統一,而形成教義的傾向也愈大。教會愈來愈傾向中央集權(參 64064 中央集權)的管理結構,它愈來愈防範外來的刺激,也害怕改變;但這樣只會帶來教理、禮儀、及組織的僵化罷了。
(五)社會和宗教:宗教的社會功能和內在結構部分是取決於現行的社會文化方式。例如,中世紀農村小城鎮的定居方式及其階級結構影響了有組織的社會哲學及堂區的成立;而教會對工人問題的態度及教派在下層階級中的產生,部分的原因也是教會及聖職人員與中產階級的關係。一般而言,教會與過時的社會傳統的結合是它在社會功能上只佔次要地位的原因。
(六)教會的社會研究:教會的社會研究嘗試探問現代社會對教會制度的影響,特別是宗教實踐、宗教心態、地方教會團體、教會組織、聖召數目等現象與工業化、都市化、移民的關係。在法國,這種研究很快帶出牧靈上的結論;在荷蘭和美國,則基本上是描述性的,而德國路德會的社會分析卻特別以神學批判為目標。只有當這些傾向統一了,教會的社會分析才會邁向成熟,從而為牧靈社會學提供經驗的基礎,幫助教會達到自我批判及改革更新。
參考書目:
韋伯(M. Weber),劉援,王予之合譯,《宗教社會學》,台北:桂冠圖書公司,1993。
約翰斯通(R. L. Johnstone),尹合黎,張蕾合譯,《社會中的宗教─ 一種宗教社會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
奧戴(Th. F. O'Dea),阿維德(J. O'Dea Aviat)合著,劉潤忠等譯,《宗教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Berger, P. L. The Sacred Canopy: Elements of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Religion. New York: Doubleday, 1969.
Blasi, A. and M. W. Cuneo. 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 An Organizational Bibliography. New York: Garland Publishing,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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