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189 宇宙論
yǔzhòu lùn
COSM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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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宇宙論cosmology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科學的,屬於天文觀察所得出的事實;另外一種則是哲學的。作為哲學的一門科目,它第一次出現在伏爾夫(Ch. von Wolff, 1679-1754)的《Discursus praeliminaris de philosophia in genere》(1728)。在伏氏的系統中,宇宙論是形上學的一支,他把存有論(ontology)的結論應用到存有物整體的思考中。伏氏之後,宇宙論這門學問在士林哲學,甚至非士林哲學中都佔有很重要的份量;它涵蓋了自然哲學(philosophy of nature)的研究範圍。泰勒(A.E. Taylor, 1869-1945)認為宇宙論所思考的對象是那些幫助人理解那組成人所經驗的物理世界的個別物體的普遍概念,如「伸展性」、「空間」、「時間」、「大小」、「運動」,以至於「物質」、「力」、「原因」、「物性」等等。有時候,宇宙論還可以有更廣義的用法,差不多等於思辨哲學本身。如懷德海(A.N. Whitehead, 1861-1947)《歷程與實在》(Process and Reality)的副題就是「宇宙論論文」(An Essay in Cosmology)。
(二)歷史:
(1) 希臘哲學家對宇宙整體的問題甚感興趣。早期愛奧利亞學派(Ionians,公元前七~五世紀)曾試圖以變動現象背後的不動原質來解釋宇宙的生成。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580-500)則以為宇宙的組成要素有一個可以數字描述的型式。柏拉圖(Plato, 427-347)也以型式(form)、觀念(idea)來解釋宇宙的生成。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哲學的不動動者(the unmoved mover)代替了柏拉圖的型式,它是大自然的最後因或目的因。個別物體都力圖實現它的型式,實現它的本性。
(2) 在希臘哲學之後,哲學宇宙論便暫時沉寂下來。這時宇宙論的主要理論大都出現在亞歷山大及早期基督徒科學家的數理和天文研究上。直到十六世紀,哲學和宇宙論才(以另一個面貌)再度聚合在一起。
(3) 笛卡兒(R. Descartes, 1596-1650)的心物二元論再度掀起哲學上對宇宙整體現象的興趣;它引起了一個很大的、在西方近代哲學史上差不多人人都曾觸及的問題:心物的關係,以及世界的統一性。如後來的斯比諾撒(B. Spinoza, 1632-1677)和萊普尼茲(G.W. Leibniz, 1646-1716)都跳不出笛氏的影響。柏克萊(G. Berkeley, 1685-1753)更否定物質實體,而以心來解釋實驗的世界。康德(I. Kant, 1724-1804)則倡導革命,以認識者的理解條件來解釋外物。黑格爾(G.F.W. Hegel, 1770-1831) 的基本觀念是發展和辯證,趨向絕對精神的實現。而後來的自然哲學家如柏格森(H. Bergson, 1851-1941)及懷德海等基本上都採取進化的路線;這點在一個生物進化理論快速成長的世代中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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