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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伊斯蘭教

yīsīlánjiào

IS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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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伊斯蘭教(阿拉伯語Islam意為順主得安)在傳統中國文化中也稱回教。因為當伊斯蘭教從陸路傳入中國時,經過了回紇族的地區,回紇族首先信奉了伊斯蘭教,因而中國人遂以回紇的「回」字稱伊斯蘭教為回教了。

(二)伊斯蘭教的源起與發展:

(1) 伊斯蘭教開始於公元七世紀穆罕默德受感召宣揚昂拉(Allah, 舊譯安拉或阿拉),為獨一造物真主的宗教。穆罕默德(阿拉伯文Muhammed意為應受讚美)生於阿拉伯象曆元年三月十二日(公元571年4月22日),於阿拉伯的一個大族中。幼時父母俱亡,由祖父及叔父相繼撫養長大。廿五歲與年長他十五歲的有錢寡婦海地徹(Khdija)結婚。婚後育有二男四女。據說當穆聖四十歲時(610),某夜,在洞中靜修,獲吉布利勒大天仙顯現,並啟示他《古蘭天經》(也稱《古蘭經》)經文。兩年半後,再續得啟示,乃促使穆聖走上宣揚伊斯蘭教的道路。他的傳教活動始自麥加(Mecca);中心訊息十分簡單,除了信仰昂拉獨一真主之外,就是末日審判和復活等幾個主題。在麥加的傳教不算成功,後遷至麥地那(Medina),並以此年(622年7月16日)為伊斯蘭教紀元元年(回曆元年) (伊斯蘭教聖地聖人皆以大寫書寫以示尊敬)。

穆聖以麥地那為其立教、制禮、及團結力量抵抗迫害的根據地。到了632年6月8日穆聖逝世的那一天為止,北起敘利亞,南至亞丁,東到伊拉克,西迄法蘭西等地,都已是伊斯蘭教的天下了。

(2) 穆聖去世後,由艾布白克爾(Abu Baker)繼位為第一任海里發(Khalifa即繼承者)這就是伊斯蘭教海里發制度之開始。首四任海里發之後,開始了伊斯蘭教第一個王朝,伍麥威亞王朝(Umayia);此朝建都大馬士革,凡傳十四代,共八十九年;它繼續穆聖生前以古蘭天經為法源推廣伊斯蘭教的大業,伊斯蘭教的版圖因而擴大了。

(3) 伍麥威亞王朝之後,是阿比西亞王朝(Abhasids),建都於巴格達,共傳三十七世,五百餘年。阿比西亞王朝之後,繼續發揚伊斯蘭教的便是土耳其人了。1517年,土耳其皇帝成了伊斯蘭教的保護者。1929年,土耳其實行宗教改革,採取政教分離,廢除海里發制度,並把伊斯蘭教中含有阿拉伯主義的東西都剔除出去。

(4) 在這許多年間,伊斯蘭教勢力不斷向外擴展,東至中國、印度,西越地中海直達西班牙,北達俄國境內,南到北非。於是歐、亞、非三洲都有伊斯蘭教的信仰者,人數超過七億。

(三)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

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十分簡單明瞭。信昂拉,信天仙,信先知,信經典,信前定,信末日等六大類:

(1) 信昂拉:伊斯蘭教只信昂拉為獨一造物真主,此外不拜任何神祇。根據《古蘭天經》,昂拉是「本有的、永活的、外顯的、內在的」,祂是深知萬事的(Q五七3)。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明示祂就是猶太人和基督徒所崇拜的同一位真神(主宰) (NAE 3)。

(2) 信天仙(即天使):天仙由光所造,清淨聖潔,或在天或在地,有的在昂拉座前服侍,有的在人間督察記錄人類善惡。

(3) 信先知:自古以來,昂拉即不斷差遣專使向人們傳佈真理。數目極多,據說有十二萬四千位,《古蘭天經》有記錄者二十五人。其中六人最為重要,且各有特別稱號。此六人為:阿丹(亞當),由昂拉初造者;諾哈(諾厄),昂拉的先知;伊布拉欣(亞巴郎),昂拉之友;穆撒(梅瑟),與昂拉講話者;爾撒(耶穌),醫術的周全者;穆罕默德,和平的推廣者、智慧的灌輸者。可見伊斯蘭教亦尊敬耶穌,稱祂為爾撒聖人,把祂視為諸大聖中的一位,而不是主或神的兒子;自然也不信三位一體的說法。此外,伊斯蘭教並不否認耶穌為貞女所生,卻不信祂死在十字架上後復活了,這樣也連帶不接受祂的死亡與復活的救贖功勞。伊斯蘭教與基督宗教的主要分別即在於此。

(4) 信經典:伊斯蘭教相信《古蘭天經》,此經是真主昂拉借吉布利勒天仙之口向穆罕默德傳授的啟示。《古蘭天經》,共分114章6666節,76432句,包括:《阿丹》十卷,《施師》五十卷,《伊布拉欣》卅卷,《伊斯瑪儀》十卷,《穆撒》一卷(五書),《達悟德》一卷(聖詠),《爾撒》一卷(福音),《穆罕默德》一卷等一0四卷。諸聖中,穆罕默德為第一,地位最高。「古蘭」一詞阿拉伯原文是Al-qur'an,意為誦讀。《古蘭天經》每章都有題目,它的編排方法不是按下降(啟示)的先後次序,而是把長的章放前面,短的放後面。

(5) 信前定(天命):不論過去、現在、未來,一切事情,不論善惡都由昂拉旨意所定。

(6) 信末日:末日時,天地有異變,號聲響起,死人復活,每人都要交帳。善者到「樂園」享福,快樂無窮;惡者墮入「火獄」,受慘烈的火刑。

(四)伊斯蘭教的信仰行為:

伊斯蘭教亦十分注意教胞行為,人若能虔誠努力遵行,則後世必受真主昂拉的回賜。因此,伊斯蘭教也勸教胞多行善功。伊斯蘭教最基本的信仰行為便是「五功」。1)念功。讚頌昂拉之獨一及堅信穆罕默德為專使。2)拜功。禮拜昂拉,分每日五次禮拜及星期五的大聚會。另伊斯蘭教的二大慶典,即萊麥丹月(伊斯蘭教曆九月)齋戒完畢後的開齋節,及麥加朝覲時的犧牲節。3)齋戒。是在萊麥丹月內,伊斯蘭教教胞白天完全禁止飲食、絕男女,以求鍛鍊身心,培養高潔的性靈。4)課功。即將一年所得之2.5%捐出,以濟貧窮,又稱天課。5)朝功。伊斯蘭教胞到成年後,在可能範圍內,應到麥加朝覲,此為穆民大會拜,萬國聚為大同。是為朝功。

(五)伊斯蘭教與基督宗教:

伊斯蘭教與基督宗教從一開始即呈現激烈的對立。在神學的平面上,除了十二世紀曇花一現的二教交談之外,似乎要到梵二才開始第一次正面的接觸。梵二在兩個地方提起伊斯蘭教(NAE 3,LG 16),都只涉及它的獨一主宰的信仰,而沒有觸及比較敏感的問題(如穆罕默德的先知啟示)。然而梵二正式而嚴正的承認對昂拉(一神)的共同的信仰,也許可以視為日後基督宗教與伊斯蘭教更進一步交談的基礎。

(六)伊斯蘭教在中國:

伊斯蘭教何時進入中國?有說隋開皇年間,有說唐武德年間,或貞觀二年等。不過無論如何,唐代時阿拉伯商人由絲路及海路二個方式進出中國進行貿易,伊斯蘭教在這時進入中國當無問題。元朝更積極任用回教教胞為高官,軍官尤多回人。世祖忽必烈設「回回欽天監」,擔任天文台長,使用回曆至清初。順宗時欽賜「清真教」之稱號。清乾隆時,劉智把伊斯蘭教教義與儒學結合,立五典,即夫婦、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可謂伊斯蘭教本地化之開始。中華民國開國後,將漢滿蒙回藏五族合稱中華民族。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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