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614「新神學」
614「新神學」
xīnshénxué
"NOUVELLE TH LOGIE" ("NEW THEOLOGY")
參閱: 385385 神學 388388 神學史 651651 歐洲神學
391391 神學與科學 341341 原罪 492492 超性 520520 進化 314314 信理發展
(一)概念說明:「新神學」("Nouvelle Th logie")一詞是法文,指二次大戰前後,法國神學家在聖經與教父學、現代哲學與比較宗教的影響下,為使教義更理性化、更嬴得當代人的信服,而重新思考傳統神學的種種努力的成果。
(二)簡史:
(1) 1942年此詞首次出現於《羅馬觀察報》帕瑞帖(P. Parente, 1891-1986)那篇有關兩位道明會作家的文章中。第二次世界大戰一結束,特別在「解放」氣氛中的法國,當老神學家和坐立不安的主教把天主教教義視同於修道院教科書中的神學時,一些追求新奇事物的學生,甚至年輕教授曾濫用了新且正統的思想模式。結果,各地馬上有了反應,都斷言訓導權的態度是不會讓步的。1946年加里古拉格郎日(R. Garrigou-Lagrange, 1877-1964)再次用「新神學」來描述一些耶穌會神學家,如魯巴克(H. de Lubac,1897-1990)的思想。此詞隱含「確實有害」之意,習慣上用以公開指摘一些新神學思想或新方式;這些新思想方法被判定為偏離了所謂的真實正統。有關的論點有:信理的不變性、信理發展、創造、超性、進化、原罪和聖體聖事等課題。
這令人痛心的爭論所牽連的不是兩修會之間的辯論,而是兩個神哲學趨勢的不同:一是追求新神學方法的趨勢,另一個是堅守傳統神哲學,尤指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思想的趨勢;其實雙方都擁有優秀的多瑪斯主義者。約在1950年,功勳卓著的神學家竟被視為有異端的嫌疑、遭受教會最高訓導權的公開指摘,連講座也被奪去。
(2) 1950年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的《人類》(Humani generis)通諭(DS 3875-3899) 在此階段扮演了主要角色;此通諭乃「針對那些威脅到天主教信仰根基的意見」。但不久一些獨具慧眼的神學家指出通諭中的一段(DS 3886):「忽視那經精湛研究所揭示的寶藏,結果必然枯燥無味;但因著研究各種資料,神聖的各學科將獲得新生」。
《人類》通諭正確指出:訓導權是啟示的闡釋者。教會也知道信理和神學如何發展;每個神學家都有各自的看法和主張。當神學單獨採用某一種新的思想時,有些傳統概念似乎失去了原意。所以為了保持傳統概念原意,一方面神學家需考慮神學整體思想,但另一方面教會訓導權(參 418418 教會訓導權)有責任指出神學家可能忽略基督信仰的某一部份。
1950年前後,進化和人類起源問題倍受矚目。一方面神學思考面對唯物進化的爭論要十分嚴謹,另一方面不再把積極的自然科學和進化論看成僅是「假設」,而看成所謂的一般「理論」。廿世紀中的詮釋家似感覺得到加利略(G. Galilei, 1564-1642)事件式的大風暴將至,但信理神學家們仍用蘇亞雷(F. de Suez, 1548-1619)時代相同的術語來解釋有關亞當、厄娃的創造敘述。1950年的《人類》通諭把門開了一小縫(DS 3886),但對於多偶論(參 12012 人化)的問題卻關得更緊(DS 3887)。
(3)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給這個問題帶來了新希望(OT 13-17;GS 62;PO 19)。梵二後,人類起源的問題又給神學家們帶來了一線曙光。
總之,梵二的精神喚起學者重新回到原始資料去,努力探測聖經的蘊藏和更寬廣的傳統巨流(包括希臘和拉丁的傳統)。過去未曾被詢問過就被列入「新神學」的黑名單中的學者和教育家,目前正從事此神聖大業。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