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18 信仰真理
318 信仰真理
xìnyǎng zhēnlǐ
TRUTH OF FAITH
參閱: 310310 信理 335335 真理 315315 信仰
392392 神學認識論 472472 啟示 608608 解釋學
(一)概念說明:
(1) 信仰真理truth of faith一詞是指一種特殊的真理。真理是人間一個基本的詞彙,意義十分豐富,可以應用在不同的層面上,如邏輯層面、存在層面、形上─ 存有層面等等。在最普遍的意義上,真理就是認知的心靈與事實或實體的相合一致。一般而言,認知心靈是藉言語來表達這種一致,而這言語的表達就稱為「真理之言」(a statement of truth)。
(2) 真理的來源有二,如梵一大公會議(DS 3015) (參 452452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所指出:1)來自理性的活動:理性按照探索的範圍(如自然科學、美學、哲學)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方法來求取真理,這種真理稱為理性真理。2)來自信仰,而所相信的是神的啟示。這種真理就稱為信仰真理。
(3) 至於新舊約中對信仰真理的希臘式理解則較為強調存有學的(ontological)真理的一面:真理打開天主的奧秘(祂是最重要的實體,「實在」的事實the "ontic" fact),好讓人認識祂(這種認識也包含真理較「邏輯性」的一面),以及祂的救恩計劃。
(二)聖經:
(1) 在舊約,對信仰真理的閃族式理解特別強調真理的存在層面:真理就是amen(動詞,名詞emet即由此而出),就是站穩,証明自己可靠。信應該翻譯為「忠信」(fidelity),它指向雅威和人類之間的共融關係的一種基本品質。
(2) 新約既有閃族式的理解,亦有希臘式的理解。因而信仰真理可以解作:天主的忠信(羅三3~7;十五8)、天主的啟示(若八40,45~46;十四6;十六7)、福音(迦二5,14;弗四21)、正確的教義、正確的信仰(格後四2;迦五7;哥一5;弟前六5;弟後二18;三8;四4;鐸一14)、以及在最深的層次上,它就是耶穌基督,天主真理的化身(若十四6;格後一20;默三14),如今並藉真理之神臨現在信仰團體當中(若十六13;若貳1~6;若參8)。而信仰真理的標準就是愛的生活(瑪七21;若三21;迦五6;格前十三1~13;雅二14~26;若壹四20)。
(三)在基督宗教的思想史:
(1) 許多大公會議,以信經的方式把信仰真理給綜合起來撮述。這些大公會議知道,在信經所表達的內容中,有不同程度的重要性。而神學家們則力圖澄清在獲得信仰真理的過程中,理性(哲學)和信仰(啟示)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在知識論的層面上,他們也探討信仰真理的歷史性,並力圖批判性地証實它們。最後,他們還要澄清信仰真理的末世向度,即是說:神學、教義無法完全地包容所有的啟示真理。不過儘管如此,每一道信仰真理都是天主啟示的真理的一部分。認識了它們,有助於人致力追尋在「新天新地」(默廿一1~4)中的真理之滿全。
(2) 梵一指明天主的絕對權威,祂「既不能受騙,又不能自誤」,是祂給人啟示了信仰的真理(DS 3008),人靠著信仰合乎理性地(DS 3009)接受這些真理。其實信仰,也是自我啟示的天主所恩賜的禮物(DS 3010)。
(3)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把信仰真理集中在耶穌基督的奧秘上(DV 2),也集中在聖神身上(DV 8,20),因為聖神領導教會進入信仰的真理(LG 4,9)。由於信仰真理是在救恩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因而它有歷史的特質,而人也該努力追尋(GS 59,DH 3)。它們甚至可以在可見的教會以外被尋獲(LG 8,UR 3,GS 92,AG 9)。
(四)今日神學:在人類的現在情況中,基督徒神學在處理信仰真理時,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 應用現代詮釋學的原則,好能把信仰真理的根源定位好,就是把它放回它昔日在基督徒團體的生活實況中。
(2) 今人愈來愈意識到各信仰真理對基督徒團體和人類都有著不同程度的適應性和重要性,因而有信仰者必須把某些信仰真理適當地整合在啟示真理的整體中。
(3) 強調理論與實踐的整合指出,信仰真理具有存在的與實用性的一面。信仰真理若與現實的基督徒生活(個人及團體)中的實踐脫節,將無法在理論上証實它們。
(4) 在唯一、真實、良善、美好、聖潔等超越之特性間保持平衡。基督宗教(來自天主啟示,也建基於西方文化)經常強調信仰的真實性和正統性;而其他文化,由於不同的宗教經驗,會較強調正確實踐或美感的世界。因而在建立本位化、場合化的神學過程中,信仰真理的形式就應該更符合基督徒在不同的文化宗教景況中的真實經驗。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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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