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天主經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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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經(The Lord's Prayer, Oratio Dominica)

教會中最普及常用的一段最完善的經文,是耶穌親口傳給宗徒們的「天主經」,分別見於 《瑪》 6:9-13及 《路》 11:2-4。前後二者基本上雖然相同,但形式卻有出入:前者較長,後者較短。現今教會所用的「天主經」,是根據前者而來,今略舉二者的異同如下:

開端的呼號,《路》僅以「父啊」來代表《瑪》繁長的「我們在天的父」。其後《瑪》按照猶太人所習用的「七」字,列舉七條祈求,《路》卻沒有守此成規,將第三祈求:「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及第七祈求:「但救我們免於兇惡」,省略過去。其次在第四祈求上,也稍有出入, 《瑪》載:「我們的日用糧,求你今天賜給我們」,《路》謂:「我們的日用糧,求你天天賜給我們」。至於許多誓反教徒在經文後面所加念的:「天下萬國,普世權威,一切榮耀,永歸於你」,雖然已大致見於古老的「宗徒訓言」(Didache)中,卻不見於上面引證的 《瑪》、《路》原文,可能取材於《編上》29:10,而進入禮儀用途中。最後之「阿們」,亦然,是猶太人慣用的經文結尾詞(見0982阿們(阿孟))。

「天主經」在《聖經》上的出處及時間,亦有不同:《瑪》將它安置在耶穌傳教生活的開端,出於耶穌在葛法翁附近山中聖訓集中,而 《路》則置於耶穌在世生活的末期,是耶穌在伯達尼村莊(距耶京三公里左右)的附近,親口傳授給宗徒們的。

為解釋上述的不同,當然我們不必強調耶穌曾經兩次,及在不同的地方教授了「天主經」;相反地,我們可以確信耶穌只一次用阿剌美文傳授了這段美麗的經文。它的兩次記載及互異處的解釋,按照大多數學者的意見是:當 《瑪》及《路》兩《福音》成書時,「天主經」業已譯成希臘文,這一點可以由第四祈求的「日用糧」一詞證明。蓋這詞句在希臘文中,是絕無僅有的一個罕見詞句,而兩部《福音》卻將之照錄不誤,只不過 《瑪》的記載曾被加以整埋,以適用於禮儀中。《路》的記載卻比較保存了「天主經」的原來面目。

「天主經」中的七項祈求中,前三項是與天主的神國有關。第一項:「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名字即是位格的代表,也就是說天主自己被尊為聖,受光榮、崇敬、欽崇。此一祈求中的動詞以被動式出現:「被尊為聖」,這是沿用猶太人不願直接提及天主的聖名之故,故此它的真意應是:「天主,求你光榮你自己」,亦即在人之前顯示你外在的光榮,如此使世人認識,承認,加入你在世所建立的默西亞神國─聖教會;「願你的國來臨;」使世人皆遵行你的旨意,即是遵守你的法律和誡命:「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後四項中的第一項,是求天主照顧我們物質生活的需要,最後三項是求天主維護我們神性的利益。「但救我們免於兇惡,」可能是兇惡的事物,不論是肉體的或神性的,現時的或永遠的,亦可能是兇惡的魔鬼。

教父德都良稱「天主經」為全部《福音》的提綱或縮寫(PLI, 1255)。的確,在第二項祈求中,我們「願天主的國來臨」,而天國的建立亦就是《福音》的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