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天國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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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Kingdom of God, Kingdom of Heaven, Regnum Dei, Regnum Coelorum)

全部《聖經》,以一貫之的觀念,即天國或天主神國的觀念。這觀念為明瞭《聖經》,實在非常重要,正因如此,有些神學家甚至以「天國」為全部《聖經》的主題,為此,把《聖經》一切的教訓,都與「天國」這端道理連繫起來。以下,我們首先略述術語上一些問題,然後按《舊約》和《新約》,次第討論天國的由來與特性。

一、天國的概念和術語

許多宗教,尤其是唯一神論或傾向唯一神論的宗教,都具有天國的概念,而以天國為至高之神所居的領域。很值得注意的是,《聖經》並不否認這種概念,但也不甚重視。反之,《聖經》內的「天國」,不在指示天主的居所,而在指明萬物對天主所有的服從的關係,及天主顯 出 其勢力和光榮的領域。

古時的祖宗,而後以色列選民所崇拜的「雅威」--上主,不是一個地方的神祇,而是創造天地唯一而永在的天主。這是 創 所含有兩種傳說的教義( 創 1-3),這也是 《 申 》(6:4)之傳說,諸先知的宣言和教理( 依 40:12-26),《聖詠》的要義(89:6-14),及諸智慧者的靜思(德 17:18)。筆者認為,以民所懷有的天主為君王及天主之國的觀念,不是來自達味所建立的王朝,而是 出 於天主創造萬物之信仰;達味的王位只不過稍微影響了默西亞為君王的概念而已。

創造萬物並掌管萬物的天主,自然是宇宙和人類--尤其是選民以色列--的君王:「上主為王,萬世無疆」( 出 15:18; 亦見11-17節)。

許多《聖詠》,尤其是 92-100 九首,述說天主是天地、人類,特別是以民的君王。為什麼天主是宇宙的,而特別是以色列的君王呢?看答案的對否,便可了解人類的墮落和救恩史。實際上,萬物自然服從造物主之旨意,可是萬物之靈--人類--卻背叛天主:「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 3:2; 亦見11:30-32 等)。由於天主任各人隨意去享用自主之權(智 12:8等),自然有的人,不幸是大多數的人隨從私意,背棄天主的聖意。由於人類這種屬倫理的緊張,乃發生善惡的衝突,由這種衝突,稍微可以解釋為何天主揀選了以民,為何主耶穌教訓我們祈禱辭中要說:「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身為萬物之靈的人,甘心拒絕天主的權柄,於是墮落成了「義怒之子」( 弗 2:3),把自己放在天主之愛以外,這樣人只有苦害自己,卻不能拯救自己;唯有天父能寬恕人,使世人與自己和好。自從人犯罪背棄天主後,天主多次照顧人,使人歸正,可是常是個人的,或最多也不過是部份人的;但藉著默西亞的降臨,全地的人類--如果願意的話--「都要看見天主的救援」( 路 3:6)。由於默西亞的來臨,世人那種倫理的緊張,事實上雖然沒有全部取消,可是大大鬆弛了。默西亞以真理,以慈悲,叫人知道天主是愛,使人甘心重新服從天主,即甘心接受天主的制度--他的「王制」,他的王國。天主的這種神國,是天主藉著默西亞賜與世人的鴻恩。「天國」這概念實在包含啟示的主要道理,如普遍性的救恩,聖神的恩賜,永生的保證。無怪有些學者主張天國這端道理,根本包含全部的啟示。

二、《舊約》中的天國概念

有些學者以為以民關於天國的概念,是在建立君王政體以後產生的,但這種意見與事實不符。在《 出 》15;《 戶 》23:21, 22; 24:8, 9 及 《 申 』33:5 等處,天主不但自現為以民的君王,而且也自現為宇宙的君王,為人類歷史的推動者與領導者。其實,天主為王這一觀念,對以色列子民有著特別的關係:因為只有天主是他們的領導者,是他們的牧者,是他們的君王,所以以民覺得天主的王位,對自己關係特別深重;為此,當民眾要求基德紅為王時,他回答人民說:「我不作你們的君王,我的子孫也不作你們的君王,唯有上主是你們的君王」(民 8:23),由於同樣的緣故,撒慕爾不肯答應民眾的要求,不肯給他們建立君主政體( 撒上 8:7; 12:12)。

雖然,到公元前第十世紀中葉,在以民間建立了王制,但以色列的君王卻與埃及和巴比倫的君王,全不相同。為埃巴兩國人民,君王是他們的至大之神的化身;而為以民君王不過是天主的代表,代替天主行事而已。古代中國人關於這一點,也頗似以民,視皇帝為替天行道的人,因此,皇帝的地位最為尊高,沒有其他地位可以超過,故此皇帝也稱為「天子」。但是「天子」一詞,絲毫不表示皇帝神化。事實上,如果他不聽從天命,天(即天主或上帝)就藉著人民,黜免這樣不堪當的「天子」。中國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少,其中最著名的是桀、紂兩位暴君。按以民歷史家的看法,保存於耶京的君王寶座,不是某王的御座,而是天主的寶座。因著這種概念, 《 編上 》28:5記載:「他--天主--又從我的眾子中……選拔了我兒子撒羅滿坐上主王國的寶座,治理以色列」;《 編上 》29:23:「於是撒羅滿坐在上主的寶座上,代他父親達味為王」(見 《 編下 》9:8)。

很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王制之後,以民對天國的概念更深入了,也更普遍化了。換言之,天主的國並不只限於選民,也包括宇宙及萬民。再說,這種概念不是一種高尚的神話,而是他們信仰唯一神論的結果。這種信仰顯示流露於詩詞、禱詞及歌曲中,且含蓄在先知們所喜歡引用的詞句裡:「萬軍的上主」( 編上 29:11-13; 詠 29; 74:12-17; 104; 105; 約 38; 依 6:3-5; 40:12-26; 42:10-28等)。「萬軍的上主」即「宇宙之主」和「以色列的君王」這兩種稱謂,在 《聖詠》中多次是連用的,而且可說充軍之後,選民用這稱謂來表示自己的信仰:「我的君王,我的天王……」( 詠 5:3; 44:5; 68:25; 84:4; 145,請特別注意: 詠 47; 93-100,即所謂「讚揚上主王位的歌詞」)。一方面因為天主創造了萬物,另一方面因為他管轄萬物,梅瑟及古來的先知們,已宣稱上主也統治異民的歷史;對這端道理,證據很多,今只提 出 《亞》9:7,所謂的 『依撒意亞 默 示錄』( 依 24-27),及《 依 》41:21-29; 44:6-8 等。再說,諸先知書所載關於異民的神諭,也都同時證明這端道理。耶肋米亞給我們存留的一句話,可以當作他講此教理的代表語句:「萬民的君王,誰能不敬畏你?這是你應得的,因為萬民中所有的智者,和他們所有的王國中,沒有誰與你相似」(耶 10:7)。

按以上所說,天主的國在今世,常居於緊張的環境中,這是因為--猶太經師說--世上不肯接受天主的權力,各人寧願順從自己的私心而生活。可是如此的答覆,尚未能完全解決問題,故此經師們又詢問:這種緊張的狀態是要永久存在呢,或是將有一天這種狀態會停止呢?先知們業已作答。晚近的猶太經師只將先知的道理加以詳解而已。那麼,據先知們的答覆,我們可以選現代的天國的緊張狀態,一到「上主的日子」,尤其是一到默西亞的時代,便要溶解。「上主的日子」這論題,就如《舊約》許多其他論題,與別的幾項問題有牽涉:如上主的正義,上主的審判,上主的王位,特別與上主的默西亞論題有關。關於默西亞替天主作王,管理萬民,此處只提 出 重要的經節: 《 創 》49:8-10; 《 戶 》24:15-19; 《 撒下 》7; 《 依 》2:1-5; 見《米》4:1-5; 5:1-4; 《 依 》9:1-8; 11:1-16; 《 詠 》2:22; 45; 72; 87; 89; 110; 《耶》23:1-8; 33:12-18; 30:18; 《則》34:23-31; 37:23-28; 《匝》9:9-10。

為《舊約》時代的人,默西亞本人和默西亞的國度,或藉默西亞所要建立的天國,是屬於末世的,而《新約》時代耶穌所建立的神國,還沒有完成,當他再度來臨時,才告完成。觀乎此,我們就能放心地說:天國的終向是普遍性的,因為天主要拯救萬民,同時也是末世的。但是如同在《舊約》時代,選民以色列不能看作是普遍的天國,而只是天國發展的最有效工具;同樣在《新約》時代,耶穌的聖教會,雖然為廣揚並建立天國,算是最有效的工具,但與天國仍不是完全相同的。

總而言之,天國的歷史顯然分作三段:第一段是預備時期:以民蒙選( 申 7:6-11);第二段是天主藉聖教會在地上實踐時期:關於此重大論題,見天國比喻( 瑪 13等);第三段是天國完成時期,亦稱屬於天上的階段,或賞報的階段。先知們對此早已有所指明,如 《 依 》2:1-4; 24-27; 《米》3:12; 4:7; 《岳》3; 4 等處。日後吾主和宗徒將它解釋得更為詳細,見《 瑪 》24; 25; 《 格前 》15:20-28; 《 默 》20:14, 15; 21:1-22:5 等處。

到耶穌誕生的時期,天國的觀念瀰漫籠罩著以色列子民;可是這觀念相當複雜,絕對沒有像《《新約》》中那種純淨高尚而一致的觀念。偽經《撒羅滿聖詠集》,尤其是第十七首所包含的天國意義,就是那時代人對天國所懷有的最普遍的概念。按這些聖詠,普遍性的天國,變成了以民的國;天國那些超性的特點,也變為地上之國的特點。當達味的後裔默西亞來臨後,一切外邦的暴君和異民,必被驅逐 出 離耶京,聖京必要清淨;默西亞要將全體以民集合起來,治理他們,使他們公正而聖潔地度日。那時外邦的民族要前往耶路撒冷朝聖,好在那裡觀望天主的光榮。其他的偽經,如 《喜年紀》1:17-28,《哈諾客書》89,《猶大的遺囑》22:2,《巴 路 克 默 示錄》72:2-6,《厄斯德拉卷四》12:32; 13:35-50,《息彼拉神諭 》Ⅲ47; 808,《十八端祝福文》(Oratio 18 Benedictionum),以及猶太經師許多神學作品,與以上所提及的 《撒羅滿聖詠集》頗相類似。當時又興起了熱誠黨人(Zelotae),將這種對國家獨立的期待,改變成一種政治的趨向,於是決定要興起義師,從聖地將羅馬人趕走,用武力建立默西亞的國度。他們認為此一行動是為衛護天主的光榮,故此深信天主必會幫助他們,必使他們獲得勝利。耶穌自然沒有附和,且也不能附和他們:因為他們的狹義國家主義,完全與耶穌拯救萬民的博愛主義( 瑪 8:11-13)大相逕庭。不過,誰也不能否認熱誠黨的愛國主義感動了民眾,甚至連宗徒們在耶穌升天那一天,還問老師說:「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 1:6)。以民對耶穌誤會最大的原因不外是:耶穌所宣講的是天國,而以民期待的卻是以色列王國,達味王國,即相似達味王國的一種光榮之國。

此外,在耶穌時代,猶太人對天國還懷著另一觀念,即所謂末世的觀念。關於這一觀念,學者們雖然還沒有完全瞭解,可是一般學者都承認它的特徵是:世界將有一種根本的改變,天主將藉一種可驚奇的大力干與,使世界的面目,尤其是人類的歷史,全然改觀。天主要藉著一個奧妙的人物,即「人子」,成就此大改變。這位人子,不僅是先存的,而且是屬於宇宙的,他的使命特別在於施救。藉這位人子,天主要在世上建立天國,而突然結束今世。這位人子是拯救者,不但拯救選民,而也拯救眾異民;他的統治將是強而有力的,屬倫理的,至公道的。除此大綱外,猶太人的偽經,還含有許多荒誕無稽之事,這只是反映小民的夢想和希望而已,不必詳介。至於具有末世色彩的天國觀念的來源,大概是來自 《達》,尤其是第二和第七章。至於最重要的文件,參見《厄斯德拉卷四》7:33; 11:44; 《哈諾客書》37-71; 94:6-11; 97:2-5; 《巴 路 克 默 示錄》51; 並參閱《智》3:6-8,《梅瑟升天錄》10:1-7,《息彼拉神諭》 Ⅲ 670 Ⅳ 40-46。

三、《新約》中的天國觀念

耶穌宣講的天國要義,就本質說,雖與《舊約》所講的,和吾主時代一般猶太人所期待的,具有末世色彩的天國有相似的地方,與洗者 若 翰所宣告的天國,相似的地方尤多(見 瑪 3:2; 4:17),但究竟具有不少的分別。實際上,耶穌所宣講的天國,是一種臨近的,迫切的,生活的,可尋求的,具有救恩的,具有決定性的;並且這一切特性,都與耶穌和其行為具有奧妙的連繫。藉著耶穌,天主賞賜眾人新而且大的恩惠( 谷 2:21, 22; 路 16:16);藉著他,而且只有在他身上,先知們的預言都應驗了( 路 7:22);藉著他,末世的救恩時期開始了( 谷 1:15);魔鬼被打倒了( 路 11:20);並且由於耶穌來到世上,眾人尤其是卑微的,貧苦的,犯罪的人,都被邀請來接受《福音》,獲得永生( 瑪 11:28)。藉著耶穌,天國已經來臨的明顯證據,即是救恩的宣告,罪惡的赦免,各種疾病的治療,尤其是人們的革新和聖潔。耶穌所宣講的,或更好說,耶穌所建立的神國,不是屬於宇宙的事變,也不是帶著喧赫勢力和光彩的外表,反之,是隱藏於那謙和良善的默西亞的行為中,只有心懷信仰的人,才可發覺它,接受它。但是,為那些無信仰的人,這樣的天國,不幸地卻成了一塊絆腳石( 路 10:21-24; 瑪 11:6)。

此外,耶穌所講的天國--在《新約》中,有時也稱為基督的國:《 瑪 》10:21; 13:41; 16:28; 《 路 》1:33; 22:29, 30; 23:42; 《 若 》18:36; 《 弗 》5:5; 《哥》1:13; 《弟後》4:1-18; 《 伯後 》1:11; 《 默 》1:9; 《 格前 》15:29--尚有領人深入其奧理的一些特點,為稍微明白吾主的啟示,有加以略述的必要。《新約》中的天國,有時是純然屬於末世的,如 《 瑪 》8:11; 22:1-4; 《宗》14:22; 《 谷 》14:25; 《 路 》14:15; 《 格前 》6:9; 《 迦 》5:21 等處。在這種末世論的見解下,天國就與「天堂」為同義詞了,如 《 路 》13:28:「幾時你們望見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眾先知在天主的國裡,你們卻被棄在外……」。參見《 瑪 》5:4, 8, 12, 19, 20; 《 谷 》9:47; 《宗》14:22; 《 路 》14:15; 22:16; 《得前》1:5 等處。

此外,《新約》中還有不少論及天國,或天主的國的經文,含有兩種思想:一方面是指耶穌降生於世所帶來的救恩,和他經過聖教會所施與眾人的救恩;而另一方面是指耶穌再度來臨時,那救恩計劃的完成,即永生。要仔細辨別每一句記述天國的經文章節,看那一處是指今世的教會,那一處是指末世的天國,事實上談何容易。為此,學者提 出 四、五種辦法,使人更容易地去了解天國的深意。今筆者對這些學說從略,只提 出 一些能更具體地領導讀者去體會天國奧理的原理:


(1)首先應該考慮降生為人的耶穌的奧理,與他所建立的天國之奧理所具有的關係:比如耶穌升了天,可是還沒有獲得他那外面的至大光榮,所以我們期待他的顯現(弟前 6:14 等);同樣,天國已經建立,可是,應等到耶穌再度來臨時,此天國才會完全現 出 它的光榮。見 《 默 》11:15; 《 路 》22:18; 《弟後》4:18。


(2)從耶穌升天之後,到耶穌再來時,在世上建立--有的人不滿意「建立」二字,但筆者覺得此字合乎《聖經》的啟示--堅固而擴展的天主的國,即是聖教會。因此,有時天國的特性也歸屬於聖教會。這種現象,在天國比喻裡( 瑪 13)可以看到。 《羅》14:17:「其實,天主的國,並不在吃喝,而在於義德、平安以及在聖神內的喜樂……」,這句話,無疑是指世上的教會。參見《 谷 》10:15; 《 路 》17:20, 21; 《 格前 》4:20; 《哥》4:11; 《得後》1:5; 《 伯後 》1:11; 《 默 》1:9 等處。


(3)「天國」有時與「生命」或「永生」是同義詞,如果「生命」是指「聖寵」和「永光」,同樣,「天國」也是指那在世上的義子的超性生命,和在天父家庭裡的永生、永光。見 《 谷 》9:43-47; 《羅》6:4; 《 弗 》4:18; 《哥》3:3 及《 瑪 》19:17; 《 若 》3:36。明瞭了這一點,自然也可了解為何「恩寵」(Gratia)也含有兩種觀念:即使信仰的人成為天主的義子的聖寵或寵愛(羅 5:2, 17),以及聖寵的完成:永光或永生,如聖伯多祿寫道:「為此,你們要束上腰,謹守心神,要清醒,要全心希望在耶穌基督顯現時,給你們帶來的恩寵」( 伯前 1:13)。

總而言之,在《新約》內天主的王權,有時與耶穌的王權為同義詞,並且耶穌的王權,既然是藉聖教會而施行,難怪教會的王權,也應視作耶穌的王權。見《 弗 》1-3章。

四、結論

基督徒稱為「愛慕主的顯現的人」(弟後 4:8);他們之所以愛慕主的顯現,是因為那時他們要「承受自 創 世以來,給他們所預備了的國度」( 瑪 25:34)。自然,信友要問:天國在主顯現時,是怎樣的?《聖經》答說:「天主的國帶著威能降來」( 谷 9:1)。《聖經》也告訴我們:天國的來臨,與「人子」的來臨密切有關( 瑪 16:28),因為「父不審判任何人,但他把審判的全權交給了子,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若 5:22, 23等)。又問:何時光榮的天國要來?對這一難題的答案,在《新約》中有其難解的經文,如 《 谷 》9:1; 13:30; 《 瑪 》10:23; 《 路 》17:20, 21,也有一些較易解的經文,如《 瑪 》24:1-35; 《得前》5:1-11,就連這些比較容易解釋的經文,也不能將此奧理之謎完全揭曉。信友在世,直到主再來時,其唯一的義務應是「醒寤、祈禱」( 谷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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