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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Heaven, Coelum)

「天」一詞,在《舊約》原文(希伯來文),常以多數 出 現,但在希臘譯本及《新約》上卻慣用單數。「天」在《聖經》上有不少的意義,大致如下:

一、宇宙的一部份:

以民的語言缺少「宇宙」這一名詞,多以「天、地」來代表整個宇宙( 創 1:1; 2:1; 14:19, 22; 24:3; 詠 102:26; 136:5, 6; 依 1:2; 65:17; 66:22; 蓋 2:6; 岳 3:3; 瑪 5:18; 6:10; 11:25; 28:18; 路 10:21; 16:17; 宗 17:24; 格前 8:5; 弗 1:10; 3:15; 哥1:16等),有時則用「天、地、海洋」以表宇宙( 出 20:11; 宗4:24; 14:15)。「天」在上引諸文中,不外就是我們所說的穹蒼或天空( 創 1:6-8)。這個穹蒼在以民的腦海中,猶如一隻巨大的鍋,蓋在大地上,故有「穹蒼以上的水」的說法( 詠 148:4; 達3:60)。它向四面伸展( 詠 104:2; 依 40:22; 44:24; 45:12; 48:13; 51:13, 16; 耶10:12; 51:15; 匝12:1),有水閘開關的裝置( 創 7:11; 拉 3:10)。它的四極建於石柱之上(約26:11)。日月星辰以它為行動的中心點( 創 1:14-17; 谷 13:25; 瑪 24:29; 希11:12)。人不能攀登高天( 申 30:12; 箴 30:4; 若 3:13)。天有時也是指穹蒼與地球之間的大氣層而言,比如「天空的飛鳥」( 創 1:26, 28, 30; 2:19-20; 6:7; 7:3; 瑪 6:26; 8:20; 路 8:5; 9:58; 宗10:12; 11:6)。

《舊約》中還有「天與天上的天」或「諸天」的說法( 申 10:14; 列上 8:27; 編下 2:5; 6:18; 厄下 9:6; 詠 148:4)。聖保祿亦言「曾被提到三層天上去」( 格後 12:2-4)。這都是誇大的說法,指極高天而言,並非指天的層次,或數目,雖然偽經的作者們主張有五層、七層、甚至十層天的存在。

天既然是宇宙的一部份,在末日審判時將同歸於盡( 依 13:13; 34:4; 51:6; 約14:12; 谷 13:24; 伯後 3:7, 10, 12及其他處),其後將有新天地的再造( 依 65:17; 66:22; 伯後 3:13 亦見 羅 8:21, 22)。

二、天主的居所:

( 列上 8:30, 32, 34, 36, 39; 詠 2:4; 14:2; 115:16; 谷 11:25; 瑪 5:16, 45; 6:1, 9; 7:11, 21; 10:32, 33; 16:17; 23:9; 路 11:13, 弗 6:9; 哥4:1等)。是天主的寶座( 依 66:1; 瑪 5:34; 23:22; 宗 7:49);地是他的腳凳( 依 66:1; 瑪 5:35; 宗7:49),故此稱他為「上天的上主天主」( 創 24:7; 編下 36:23; 厄上 1:2; 厄下 1:4, 5; 2:4, 20; 詠 136; 20; 納1:9等)。由天上的寶座,天主觀察人的行動作為( 申 26:15; 詠 8:3; 11:4; 103:29; 104:13; 150:1; 列上 8:30; 米 1:3; 哈 2:20; 依 40:22),在那裡上主策劃他不可名言的計謀( 列上 22:19-22; 約 1:6-12),由那裡降來地上( 創 11:5, 7; 19:24; 24:3, 7; 出 19:18-20; 依 63:19)。後期的以民,由於宗教的過度熱誠及謹慎,以天來代表天主(達 4:23; 加上 3:18; 4:10, 24, 55; 12:15; 加下 7:11; 路 15:18, 21),故此說「在天上」,就是說同天主在一起( 瑪 16:19; 18:18),「來自天上」就是「來自天主」( 谷 8:11; 11:30; 若 3:27)。「天主的國」被稱為「天國」只見於 瑪 3:2; 4:17; 5:3, 10, 19, 20; 7:21; 8:11。「天開了」指天主來近了( 谷 1:10, 11; 若 1:51; 宗 7:55, 56; 10:11),天主的聲音來自天上( 谷 1:11; 若 12:28; 伯後 1:18)。

三、天使們的居處:

( 創 21:17; 22:11; 列上 21:19; 路 2:15; 希 12:22)。他們被稱為「天主的眾子」( 詠 29:1; 82:1; 約 1:6),「聖者」( 詠 89:6; 匝14:5; 約 5:1; 達 4:10, 14),「勇者」( 詠 78:25; 103:20),為立即執行天主的命令,盡傳達的職務。《聖經》上稱他們為天的或在天上的天使( 瑪 24:36; 谷 12:25; 13:32; 瑪 18:10; 22:30)。他們常見天父的面( 瑪 18:10)。「天軍」是由他們組成( 列上 22:19; 編下 18:18; 達7:10; 約1:6; 2:1; 路 2:13; 19:14; 默 7:11)。他們由天上降來( 創 21:17; 22:15; 瑪 28:2; 路 22:43; 迦 1:8),服侍環繞耶穌( 若 1:51),向婦女及宗徒們報告耶穌復活( 瑪 28:2-5; 谷 16:5; 路 24:4, 5; 若 20:12; 宗 1:10, 11)。至於魔鬼亦見於天使之間(約 1:6; 2:1; 列上 22:19-22),則是一種幻想寓意的說法,象徵魔鬼在人類的歷史上,也有他的作為,《新約》中則明言他的勢力,因耶穌的工程已完全被瓦解了( 路 10:18; 12:8-10, 13)。

四、基督的居所:

他自始便與天主同在( 若 1:1; 17:5),由天上而降來世界( 若 1:9, 11; 3:13, 31; 6:38, 41, 42, 51; 16:28; 17:8; 弗 4:10)。他復活後,升天坐在聖父的右邊( 谷 16:19; 宗 1:9-11; 2:33, 34; 5:31; 7:55, 56; 羅 8:34; 弗 1:20; 4:10; 哥 3:1; 希 1:3, 13; 4:14; 7:26; 8:1; 10:12; 12:2; 伯前 3:22等)。他以大司祭的身份進入了天上的聖殿(希9:11, 12),在那裡為我們轉求(羅 8:34; 希 9:24; 12:24; 若一 2:1)。在世界的末日,他仍將自天而來,審判生者死者(宗 1:11; 斐 3:20; 得前 1:10; 4:6; 得後 1:7; 亦見達7:13; 谷 8:38; 13:26; 14:62; 瑪 26:64; 宗 3:20; 格前 15:47; 希 9:28)。

五、善人享福的地方:

《舊約》對於善人死後在天上享福的事,只有陰影的暗示( 詠 16:7-11; 17:15; 49:16; 73:23-28; 約 19:27; 智 3:1-4; 5:15-16; 6:17-21),而無明確的指示。但是《新約》的啟示,卻光明正大的告訴了我們,耶穌親自許給他的門徒豐厚的天上報酬( 瑪 5:12; 路 6:23),及不能損壞的財寶( 瑪 6:20; 19:21; 路 12:33)。那裡是他們的家鄉(斐 3:20; 見 路 10:20; 希 12:22, 23; 13:14),那裡有他們的產業( 伯前 1:4),及永遠的住所( 格後 5:1)。這些都是耶穌親自給那些義人準備的,為使他們同自己永遠在一起( 若 14:2, 3; 17:24; 得前 4:17; 5:10; 得後 2:1),享受真正的福樂,就是認識愛慕天主( 若 17:3),並在世界的末日坐在耶穌的寶座之旁,沾享審判萬民的權力( 瑪 19:28; 格前 6:3; 默 3:21),身穿幸福的白衣,手持勝利的棕樹枝,與天神們同唱讚美詩( 默 7:9-12; 14:1-5; 15:2-4。)

見以民0494宇宙觀[深淵]和2383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