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永遠(Eternity, Aeternitas)
「永遠」,「永久」,「永存」等類似的字,按語言學講, - 有時指示長久的意思,如 詠 85:6:「你豈能永遠向我們發怒……」,參閱: 厄下 2:3; 達 2:4; 3:9 等;
- 有時按通常的說法,指示一段似乎無起初也無終結的時間,如「你回想往古的時日,思念歷代的歲月」( 申 32:7),亦見 路 1:70; 若 9:32(自古以來從未聽說……); 格前 2:7; 弟後 1:9; 鐸 1:2 等;
- 有時按狹義講,則指示所謂的「永恆性」,即如《辭海》所釋:「超越時間而無變化之意,與言本體或實在意同」,就是說,是先天地而不見其始,後天地而不見其終。這種嚴格的意義,若把許多經句的上下文細心研究,並不難推想;特別是作者在講論天主的本身、他的神國、他的作為、他的美德、屬性等時。
充軍以前,《聖經》的作者,為了指明天主的那絕對永恆性,常懷著一種樸實率真的概念,且把這概念也表達於純樸的話語上,照他們的思想,人是屬於死亡的,並且他的年齡都受制於天主( 創 6:3);反之,天主是永生、永存的,因為他常「是」,而非須臾「不是」的(見 出 3:14, 15; 申 5:26; 32:40)。準此,他們稱天主為「永恆天主」( 創 21:33),「一位萬古常存者」(見 達 7:9)。
引導世人,更好說,引導以色列人稍微了解天主永恆性的其他概念,就是創造的概念:在天主創造萬物之前,除天主外,任何事物都沒有,只有天主生活在他的無限光榮中,因而天主是超越時間與空間的,他是永恆的,永存的,見 約 38:4-18; 箴 8:22-31; 詠 90:2 等。
在充軍時和充軍後,由於先知們的宣言是使人民多考慮人類的末事,而在末事中,特別邀請人們思慮天主的最後審判和他先講後行的預言,所以很自然地,天主永恆性的教義,便達到了一個很純潔而很高超的境界。請聽依撒意亞那非常生動和十分美麗的話:「難道你不知道或沒有聽說,上主是永生的天主,是創造地極之主嗎?他總不疲倦,決不困乏,他的智慧高深莫測」(40:28)。參閱 詠 90:2; 102:26-28; 依 43:10-13; 44:6-8; 拉 3:6; 申 6:4; 智 12:13; 若 17:24; 弗 1:4; 伯前 1:20 等。
永存的天主由於愛世人( 若 3:16),藉著他的聖子耶穌給信仰他的人賞賜永生,叫他們分享他自己的「天主的性體」( 伯後 1:4)。那麼,世人如果信仰天父和天父派來的聖子--耶穌基督,他們就獲得永生( 若 17:3; 若一 1:1-4 等),即分享他的永遠生活。
見 0190天主、0436生命、0418末世論、1476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