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打獵 [獵人、獵物]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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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辭典
打獵 [獵人、獵物](Hunt, Venatio [Hunter, Venator; Game, Praeda])

中東的文明古國,諸如亞述、埃及、巴比倫等,都是十分注重及喜愛打獵的。這由考古學者所挖掘出土的壁畫,以及城門宮壁上的彫刻,足以獲得證明。各種野獸,大者獅子,小者飛鳥,都是他們打獵的對象。所用的武器則有鏢槍、鐵勾、鐵叉、回力鏢及曲棍,並有獵狗隨行,有時亦有馬車戰車加入,看來是挸模相當大的圍獵。

關於打獵的事,在《聖經》上雖然只是偶然的提及,但是我們卻可獲得一個頗為清楚的觀念。比如尼默洛得( 創 10 章),厄撒烏( 創 25:25; 27:3-40),貝納雅( 撒下 23:20),三松(民14:1),達味( 撒上 17:34-36)等人的打獵事蹟(亦見 耶 16:16)。他們獵取的對象似乎有鹿羚、羚羊、鹿、野山羊、臆羚、野牛、野羊等( 申 14:5)。出獵有時是獨自一人,有時則是成群結隊(耶 16:16),步行而出,或騎馬(按若瑟夫記載)或乘車( 依 7:24)。所用的武器及方法則有投石器、弓、箭、鏢槍(見1355若瑟夫)、鳥餌(耶 5:26, 27)、網及圈套或繩索(約 18:10; 德 27:22)、陷阱( 撒下 23:20; 則19:4, 8)。獵物被捕之後,首先要傾流其血,才可食其肉( 申 12:15, 16, 22)。打獵的目的不外是剷除有害的野獸( 出 23:29; 撒上 17:34; 列上 13:24),尋覓日用的食品( 創 27:3),甚至豪情娛樂,也是目的之一(見1355若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