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出谷紀(Exodus)
《出谷紀》為《梅瑟五書》第二部書名,除應參閱1746梅瑟五書條外亦應參閱:1442埃及、1287紅海、1745梅瑟、0606西乃山、2072盟約、1253約書、0923法律、0037十誡、1254約櫃、1691會幕、2138逾越節、0378大司祭、1757祭祀、2092聖經年代等條,此處只簡短地討論一下本書的:(一)名稱,(二)主題與內容,(三)歷史背景,(四)作者,(五)主要神學思想。
(一)名稱:希伯來人援古書取首句首字名書之例,稱本書為「這些名字」,希臘《七十賢士譯本》名為Exodos,即「出離」埃及之意,故我國誓反教譯為「出埃及記」,我國聖教會典籍多譯為「 《出谷紀》」。這一譯名更適合本書的深意,因為天主將以色列子民由埃及救出的事實,實是他要把全人類由罪惡的奴役中,救出來的預象和初步實現。
(二)主題與內容:
本書的主題有二:
- 為天主拯救為奴的以色列子民出離埃及,準備進入福地,以實踐他向以民列祖所誓許的諾言;
- 為天主在西乃山與以民建立盟約,以使被選的以民成為天主在世上所建立的神權政體的神國。
為此,學者們皆認為本書為《舊約》歷史與宗教的樞紐,有如基督宗教中,如無降生的奧跡,不成為基督宗教;同樣《舊約》中如無《出谷紀》,亦不成為《舊約》,因為如無此書,誰也無法瞭解以色列人的歷史與宗教。《創世紀》所記述的人類太古史和聖祖史,只是為作本書主旨的引子。本書在記述方面,仍是繼續敘述以色列人的歷史,由若瑟逝世,敘至在西乃山立約並建立會幕。
本書大致可分為上、中、下三編:
上編(1-18章)記述以色列(雅各伯)的子孫,在埃及所受的壓迫,但天主決未忘卻他向亞巴郎和其他聖祖所許的諾言,所以選拔了梅瑟為民族的救星,叫他領導自己的同胞出離埃及,以偉大的奇蹟,救他們脫離奴隸的生活,領他們來到西乃曠野,一路上使他們經驗了天主大能的呵護,令他們堅心信賴天主的照顧。中編(19-24 章)和下編(25-40 章),可稱為全《舊約》的中心,記載天主在西乃山上,將自己啟示給以色列子民,給他們頒佈了十誡和法律,藉梅瑟與他們立了盟約,使他們成為特選的民族,成為神權政體的國民。從那時起,天主自己作他們的君王和領袖,住在百姓中的帳幕內;並任命肋未的子孫,代百姓在會幕中服役,行祭獻天主的大禮。
(三)歷史背景:
本書雖是以色列子民建國立憲的一部極關重要的史書,但因為沒有提及埃及王朝或國王的名號,故此本書的史事究竟發生於何時,學者們的意見不一,大致可分為兩派:
一派認為以民出離埃及是在第十五世紀,即在埃及第十八王朝,壓迫以民的法郎為杜突摩息斯三世(Thutmosis III c. 1501-1447),釋放以民的法郎為阿默諾非斯二世(Amenophis II c. 1447-1420);另一派學者認為,出離埃及之事是發生在第十三世紀,即第十九王朝,壓迫者為辣默色斯二世(Ramses II c. 1298-1232),釋放者為默乃弗大(Mernepta 1232-1224)。另有少數學者則認為壓迫者為色提一世(SetiI 1914-1298),釋放者為辣默色斯二世,此說不甚適合 出 2:23。認為以民出離埃及是在第十五世紀,即約公元前一四四○年左右者的依據是:
- 按 列上 6:1記載:「以色列子民出離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撒羅滿作以色列王第四年「齊夫」月,開始建造上主的殿」,按此年代為九六七年左右,加四百八十年,約為一四四七年左右;
- 有些考古學家,如洛尼(A. Rone),加斯堂(J. Garstang)等,認為耶里哥毀滅於一四○○年左右,所以出離埃及事應發生在一四四○年左右。
- 在阿瑪爾納墟所發現的屬於一四○○年左右的函件中,曾記載有阿彼魯族人(Abiru)侵佔客納罕地之事,學者便認為阿彼魯族人即為希伯來人;
- 十九王朝的默乃弗大的碑文上,曾記載戰勝了「以色列子民」之事,所以由此句文字證明以民早已定居於巴力斯坦;
- 民 11:26 記載:依弗大民長曾言及以色列人住在摩阿布地赫市朋已有「三百年之久」,所以以民佔領許地應在一四○○年左右。
擁護以民於十三世紀中葉出離埃及的學者,多數依據最近考古學家的發現和埃及歷史的文獻:
- 十八王朝建都於底比斯,在尼羅河三角洲地帶並無建築防禦工事,以提防亞洲人的侵入,迨至第十九王朝,辣默色斯二世,才由底比斯遷都於三角洲,強迫以民建築新都辣默色斯和丕通二城( 出 1:11);
- 耶里哥城毀滅的時期,考古學家尚在爭論,如目前最著名的考古學家歐伯連(Albright)則認為是在第十三世紀,萬桑(Vincent)則認為在一二三○年左右。
- 按《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約但河東,曾遭遇到厄東、摩阿布、阿孟、阿摩黎各王國的阻擾(見各條),但由考古學得知,這些王國在公元前一三○○年之前尚未存在,因為在這一帶地方,由亞巴郎時代起,直到十三世紀無定居人民存在的跡象;
- 再由考古學家所發掘出來的古城,如拉基士(Lachish)、德彼爾(Debir)、貝特耳(Bethel)、色費爾(Kiriath Sepher)等,都毀壞於公元前第十三世紀,正合乎若蘇厄的時代。近代學者多擁護後一說,即辣默色斯二世為壓迫者,默乃弗大為釋放者,因為這一意見更適合《聖經》的記述與考古學的證據,以及埃及的歷史,雖然仍有些難題尚得解決。
以色列人出離埃及的近機,按《聖經》記載,是由於埃及人的壓迫。埃及人壓迫以民的近因,是具有政治性的。我們由埃及歷史知道,若瑟與其父兄在埃及能獲得厚遇,是因為當時的執政者為亞洲的0669希克索斯人(1850~1560 Hyksos 見該條)。當第十八王朝的創立人阿摩息斯一世(Amosis I)將希克索斯人逐出之後,以民為一遊牧民族,仍住在埃及,人口繁盛,佈滿了整個三角洲地帶( 出 1:7);並且我們由阿瑪爾納墟所發現屬於十四世紀的函件中得知,那時埃及在客納罕地和敘利亞已遂漸失勢;反之,小亞細亞的2263赫特人(Hittits 見該條)逐漸強盛,建起帝國,無論在政治或經濟上,在近東一帶地方,與埃及和亞述爭霸達二百年之久。這時,第十九王朝的埃及法律對以民不敢加以信任,因為以民屬於亞洲民族,怕他們與仇敵聯合攻擊埃及( 出 1:9, 10)。辣默色斯二世為防禦敵人侵入國土,遂在三角洲地帶大興土木,強迫住在三角洲與巴力斯坦邊疆的以民作奴役,建築防禦工事( 出 1:11-14)。由此以民在水深火熱之中呼求了上主,上主遂興起了梅瑟,領導以民出離埃及。
(四)作者:
於本書的作者問題,詳見1746梅瑟五書條,無論按猶太人的傳統或教會一貫的主張,皆認為本書的作者為梅瑟,至少主要部分(見一九四八年一月十六日宗座《聖經》委員會答巴黎總主教1585致舒阿爾樞機主教函)。梅瑟既身負如此重大的使命,將以民領出埃及,送往福地,建立「雅威」神國;並且自己又是身歷其境,親臨其事的見證人,對於一些重大的事蹟,自然認識得比任何人更為深刻,在他本人方面來說,是一生不會忘掉的;按普通人的心理來說,像他這樣身為宗教與政治領袖的偉大人物,一定要把他一生不能忘掉的事蹟,傳於後世;何況還有天主的命令,叫他將這些重要的事蹟,錄於書冊( 出 17:14; 24:4; 34:27)。詳察梅瑟所記的事實,確實有時代背景的:如以民的長子,藉逾越節羔羊的血,免於死亡,因而立定了逾越節與禮儀;梅瑟由天主手中,接受了十誡,奠定了宗教的基楚,但由於十誡的簡略,不能治理人事,因此,又寫了法律書,為給以民建立宗教的中心;又建立了會幕,以表明天主的臨在。這一切與梅瑟職守有關的事蹟;說是梅瑟當時的記錄,實為可信。
(五)主要的神學思想:
經學家皆認為本書在《舊約》中的重要性,有如《福音》在《新約》中一樣。《新約》中如無《福音》的存在,其餘的書籍根本無法解釋;同樣,《舊約》中如無《出谷紀》,其餘的書籍亦難於明瞭,因為本書所包含的神學觀念不但影響了全部《舊約》,甚而可自成為《出谷紀》的神學,其主要者:如天主的超然存在,天主具體的臨在,天主對以民的慈愛與照顧,召選,拯救,逾越節,盟約,法律,約櫃,會幕,瑪納,敬禮,慶節,曠野等等。本書雖然包含如此眾多的神學觀念,但其最主要者有二:一是上主(雅威)是以色列人應敬拜的唯一真天主;二是以色列是上主所特選的民族,並與之訂立了盟約。
此二點實是以色列宗教與歷史的兩種要素,亦是以色列政治與宗教的基礎與中心。本書不但啟示了天主的超然存在,和他的唯一性及至聖性,同時也顯示了他具體的臨在。對天下一切邦國的權威人,尤其對自己的選民,特別予以愛護與照顧,以明示自己是他們的天主;而另一方面,以色列子民,因了盟約,對天主也負起了特殊的義務,就是誓死忠信於上主,決不可敬拜外族的邪神,要恪守天主所訂立的典章,依照天主所指示的方式敬拜天主。以民忠信與否,關係著他們的生死禍福(23:25, 28),所以以民佔據了福地之後,國家衰敗的時候,先知們屢次歸咎於他們的不忠和背約( 列上 14:14; 歐 11:1-7; 12:9-13:6; 依 24:5; 耶 11:1-10; 31:1-34; 則 16:59; 44:7)。
《出谷紀》的事實,因為是以色列子民建國建教的基礎,所以在以民眼中具有永遠的價值,在此以後的著作裡,不但出埃及與訂立盟約的事跡佔了每部書籍的重心點,並且連詞彙與語句方面亦受了本書莫大的影響,歷史書中,如 申 29:1-14; 蘇 24; 民6:8, 9, 13; 撒上 12:6, 8; 列上 8:56; 列下 22; 23; 編下 7; 22; 厄下 9:6-37等處;《智慧書》中,如 詠 77; 78; 80; 94; 104; 105; 106; 113; 135; 智19:5-12a, 16-19; 德24:1-39; 45:1-27等處;《先知書》中,如 歐 11-12:9-13; 亞 2:10; 3:1; 米 6:4; 7:15; 依 24:5; 42:6; 43:6; 48:21; 49:8; 52:11, 12; 55:3; 59:21; 61:8; 耶 2:1-2; 7:21-24; 11:1-8; 31:31-34; 32:28; 34:13; 則 16:60; 34:25; 37:26; 達 9:5; 拉 3:1, 22等處。
此外,由於本書所記載的史事,大都含有預象的意義,為此,為《新約》教會的生活與禮儀,也有其特殊的價值,見 格前 5:7, 8; 10:2-4; 希 3:5, 7-9; 若 1:17; 3:14; 6:32, 33; 伯前 1:13-16; 2:9; 並且按學者們的意見,認為《若望福音》是按《出谷紀》的次序而寫的,以說明天主子耶穌基督降生來世,領導眾生,出離此世,歸返天父懷抱,有如梅瑟領導以民出離埃及,進入福地一樣;試將 出 3與 若 1:29-34, 出 4與 若 2:1-11, 出 11:12與 若 2:13-25; 出 24 與 若 3:5; 出 16:1-36 與 若 6:22-59作一比較,便知。
見0669希克索斯、2346摩阿布、0984阿孟、1054阿摩黎人、2263赫特人、1051阿瑪爾納、2138逾越節、1840召選、1200救恩、2072盟約、0923法律、1254約櫃、2187瑪納、2051敬禮、2341慶節、2560曠野、0190雅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