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貪婪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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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辭典
貪婪(Avarice, Avaritia)
貪財無厭,《舊約》中為表示這種貪財的心情,並無特別專用名詞,普通是用「自飽私慾」或「不義之謀利」(出 18:21; 依 33:15等)來代替。
一、天主斥責貪婪:
在《舊約》中,有 約 31:24-25; 詠 62:11; 箴 1:19; 11:28; 依 5:8-10; 耶 6:13; 8:10; 則 34:31等。在《新約》中,除了有猶達斯(瑪 26:14-16; 谷 14:10-11; 路 22:3-5; 若 12:4-6),阿納尼雅及其妻子撒斐辣(宗 5:1-11)的惡表,並其悲慘的下場,以作懲戒外,並有耶穌及宗徒們的明確教訓,指出貪婪是接受《福音》的大阻礙(瑪 6:24; 路 16:13; 谷 7:22),是神職人員及傳教員應極力躲避的(弟前3:3; 鐸 1:7; 瑪 10:8; 路 12:15-21)。
二、貪婪對人有害無利:
使人不能安心享受既有的正義之財(箴 15:16; 訓 2:26; 6:2; 14:3-10; 31:1-2),使人心硬如鐵石,對他人的苦痛無動於衷(撒上 25:11; 厄下 5:7),使人遠離天主而敬拜邪神(箴 30:8-9; 瑪 16:26; 弗 5:5)。人自受貪心的磨難(箴 27:20; 依 56:11),驅使人強佔他人的財物(箴 15:27),出賣自己的兄弟(加下 10:20-22),壓迫病弱的人(箴 22:7; 30:14; 則 18:12-13; 亞 8:4-6),這種人不能入天國(羅 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