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巴力斯坦考古的發掘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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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力斯坦考古的發掘(Archeological Excavations in Palestine; Excavationes Archaeologicae in Palaestina)

一、考古學:

考古研究之所以成為正式的學問,只是近百年來的事,最初人們之考古,大都只注意地面上古人所遺留下來的文物,後來才漸漸發現,絕大多數的考古文物是埋在地下的。於是人們才開始了發掘的事業,使大批長期埋在地下的文物重新出土面世,而加以研究。可是最初人們開始在中東及聖地發掘的時候,多少是在抱著一種「尋寶」的心理,盡力為自己本國政府的巨大博物館,尋求資料,使之充實壯觀,再加上當時中東地區大都沒有自己獨立的政府,而是處在半殖民地的狀態之下,以致自己地下的文物寶藏,任由西歐列強來發掘,運返本國。處在這種條件之下的考古研究,不免有些雜亂無章,形成各自為政,各自挖掘的狀態,頗為可惜。直至一八九○年福林德先生(Flinders Petrie)才首先訂立了考古挖掘應守的原則,應採取的步驟,並且建立了陶器的年代表,以供人來斷定出土文物的年代。自此考古學才算開始走上了康莊的大道,結出了後期燦爛美麗的豐富果實,後來為研究《聖經》的學者,竟成了不可或缺的必備工具。

與研究《聖經》有關的考古地區是:巴力斯坦、敘利亞、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小亞細亞及希臘。不過我們在這裡所主要討論的是關於巴力斯坦的考古。考古學者在巴力斯坦所尋找及挖掘的對象,是一些廢墟或廢址堆,這些廢墟原來是有人居住過的小山丘,因為它略為高出地面,故易於防守自衛。普通在它的周圍附近有水泉的存在,以供居民食水之用,如此漸漸成為村落。但歷史是前進的及無情的,這裡的居民可能在數個或數十個世代之後,遭受敵人的攻擊破壞,或者水旱之災,或者是火災及瘟疫之災的摧殘,而盡形喪亡無遺。他們的房產經過風吹日曬雨淋之後,不久亦倒塌了下來,直至後來再有另一批人遷來居住。這些移民經過某些年代之後,亦盡滅亡,而被其他的人所代替。這種繼往開來,循環不息的演變,終有一日完全靜止,這個山丘也就變成了被人遺忘的荒丘廢墟。它正是考古的對象,因為在這個山丘下埋葬了幾千百年的人類文化歷史,每一批新來的移民,在上面都留下了自己的文化痕跡,謂之為文化層。自然在這個山丘上的數個或數十個文化層,是越下層越古老,上層則是近代或最後居民留下的遺跡。

考古學者並不是毫無分辨的在巴力斯坦見山丘廢墟就挖,首先要打聽這個山丘的名字,是否與古代紀錄文件上,或《聖經》上的某某地名有相同的地方。其次是看它的地形及地勢,是否與《聖經》上或其他文件上所記載的相符合。若這兩個條件滿足了,才開始從事於試探的挖掘,就是選出幾個地點來挖掘,因為全部整個的挖掘,是十分費人力及費金錢的工作,又沒有絕對成功的把握。挖掘的地點既指定,於是開始小心的動工,工人大都是由本地或附近村莊僱來的苦工,將他們分成數組,每一組五人、八人或十人不等,有一位組長帶領從事挖土的工作。這位組長應是對考古學有研究的人,多半以大學考古學院的學生充任,他們應時刻不離,同自己的同組工人一齊工作,並監視有無文物出土。在組長之上,有一位或數位教授來領導。最後有一位全權負責指揮工作的主任。這批負責人員及組長,要不時的就地開會討論及檢討工作進行的程序,及工作的結果。這是一種相當吃力的工作,因為不用機器而只能用人力,按照畫定的圖案,一點一點的往下掘。如發現有什麼物件,而又是與考古學有關係的話,應當馬上照相,記錄出土的地方,即土層深度,及在圖案中的地點,然後小心將之以手及以簡單的工具挖出,送往中心指揮室,這是組長的工作。在指揮中心室,再有專門人才將物件擦磨乾淨,以及修補破壞的地方,最後再編上號碼,將之保存起來,以備日後發掘完畢之後,作全盤考究時之用;以後將結果公諸於世。

挖掘的時候,除了注意出土的文物之外,更應注意居住層,或謂文化層的開始及終結,因為在每一堆廢墟之下,可能有數個或十數個不同的文化層蘊藏著。這些文化層有的可能是經過很多很多的年代,也有的可能是只經過很短的一個時期,便被前述的原因消滅了。而且文化層與文化層之間,也許是隔有很長的年代,或只隔了一個短短的時期。就是當地的居民被消滅之後,多年之後或只幾年之後,便有第二種不同文化或甚致不同種族的人來此居住。這一切都是考古學者應當根據出土的文物來斷定的。在巴力斯坦斷定這些年代的主要依據,是出土的完整的或破碎的陶器。以這些陶器品質的優劣,樣式的美觀或粗糙、花紋、色彩等因素,來斷定它的年代,再以它出土的地點,而斷定該處文化層應有的年代。除了陶器之外,為斷定公元前三千年以前的文物,自一九四四年,有一種新發明的方法,即是以具有放射元素的碳(簡稱十四號碳),來斷定已死去的有機物體的年代,這是考古學上的一大幫助,因為公元前三千年前的文物,是很難完整保存下來的,格外古代粗製濫造的陶器,故此只有依靠十四號碳來確定年代。死去的古老樹木,甚至炭灰,人及動物的骨頭,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頗為準確的鑑定出它們生存的年代。除此之外,在每一個文化層所發現的建築物,以其所用的材料,建築的方式,甚至出土的武器,操作的工具等,亦都是研究的對象。它們亦可以幫助人來斷定它們的年代,因為每一個文化層皆有自己的特點,它的文物是自成一格,不容與其他文化層來混淆的。如此考古學者又可以根據每一個文化層的特殊風格,將出土的文物歸納劃分,分而治之的加以整埋。如果在某一個文化層,發現一件或數件與其本層文物迥然不同的物件時,又如果這數件文物在其他某某地方大批被發現的話,學者便可以斷定二地之間曾有商業的往來。

為證明年代最好及最準確的文物,當然是錢幣,因為上面多有年代、字號及圖案或肖像,供人參考:但是在巴力斯坦較低的文化層中(即比較古老的年代),是很少有貨幣出土的。考古學者的責任是在一個廢墟中,盡力按照層次的向下挖掘,直至達到處女地帶,再無人煙遺跡的發現為止。在巴力斯坦的廢墟,有的竟達十六個文化層之多,連綿數千年之久。待一切發掘的工作完畢之後,參與發掘的學者們將結果加以整理,即將發掘的過程,文物的照片:說明,評價,出土的地點,層次的多少,年代的長短等等,發表出來,供人參考、討論、及解釋,這是考古學上最重要的一部分工作。

二、巴力斯坦的考古發掘:

在聖地的開始挖掘及其重要的發現,以耶京為主。在這裡人們首先所發現的古物,是聖殿東南部份的一段古城牆,及片段的水利建築。可惜因為這是考古發掘的嘗試工作,工作的原則尚未建立,對工作的經驗也欠豐富,是以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至一九二三~一九二五,及一九二七~一九二八年間,才算開始了正式的挖掘,先成功的發掘了達味城,接著有古代耶步斯人堡壘的出土。達味時代的敖斐耳,及其後希則克雅國王建築的地下水道,用以引水通往史羅亞池,並在池的出口不遠處,發現了水道工程的記念碑文,又在城東南的小山丘上,發現了所謂的「國王墳地」,更有大黑落德王不少的建築物出土。對《新約》時代耶穌的墳墓,亦作了詳細的考察及證實,還有忒敖多特(Theodotes)會堂及其碑文的出土。也許這就是 宗 6:9 所說的「自由人」會堂。至於耶京聖殿破壞後的遺基文物,卻毫無所獲,只發現了兩塊以死刑禁止外教人進入聖殿庭院的牌子。

北國以色列的首都撒瑪黎雅亦曾經過考古學者們細心的考究,使我們對於它的歷史千秋,自北國國王敖默黎(八八五--八七四)建城起,直至大黑落德時代,有了頗為清楚的認識。其中最重要的發現,要算雅洛貝罕二世時代的大批瓦片,它們的紀錄告訴了我們不少關於當時經濟、商業,甚至軍事及政治的情況。而敖默黎及雅洛貝罕二世之確有其人,則在約但河東,摩阿布人地區的狄朋城所發現的默沙碑文上得以證實。在撒瑪黎雅首都的東部,有古城提爾匝被德富神父(De Vaux)挖掘出土。提爾匝是雅洛貝罕一世時代的北國首都。

有關以民在攻佔聖地時代的出土文物,學者們向來特別重視耶里哥城,因為它是以民所佔領的第一座重鎮,關於它的攻克戰爭《聖經》上亦曾大書而特書的記錄了下來( 蘇 6),是以德國人首先在此從事挖掘之後(一九○七--一九○九),接著便有著名的學者加爾斯坦(Garstang)在此大事長期的發掘(一九三○--一九三六)。除了其他不少的文物出土之外,最重要是他證實了一段若蘇厄時代的完整的古城牆,應是公元前一四○○年前後的產物,但是在經過一九五二--一九五八年代的再事挖掘之後,卻證實了這段城牆應是更早期的產物;應在公元前一七○○年左右。

經過考古研究的結果,我們知道貝特耳城是在銅器時代的後期時代(公元前一六○○--一二○○)毀於火炬,在同一時代,哈祚爾亦毀於戰火,二者皆在若蘇厄時代,後一次的火災則發生於亞述王提革拉特丕肋色爾三世時代(七四五--七二七),在哈祚爾發現了兩座客納罕人的神廟,有巨大的祭壇,其上仍留有焚燒性畜祭品的灰燼。一處非常據有宗教色彩的神廟,山頂祭台及鑿石而成的城市,則在厄東人地區的培特辣被發現。

關於史羅的毀滅,我們只可從《聖經》上的暗示推想得到(耶 7:12, 14; 26:6),但是丹麥的考古學者在此挖掘之後,業已確切的加以證實,它的確是在以色列與培肋舍特人的戰爭中被毀滅的(見 撒上 4)。《聖經》上指出當時鐵器的利用,幾乎是培肋舍特人的專利權( 撒上 13:19-21),這一點也得到了證實,因為在發掘撒烏耳國王的家鄉城市基貝亞時( 撒上 10:26; 11:4; 15:34),幾費周折,才發現了一件鐵質的器具。以民歷史上最著名的國王撒羅滿所留下,而已被發掘出來的建築物,有默基多城的軍營,騎士的馬廄,及首長的宮殿。其次還有哈祚爾及革則爾城,厄茲雍革貝爾的銅礦。學者們更在革則爾發現了以民十分古老的日曆,上面載有農事操作的節期,是在考古學上十分有價值的一個文件。

以民政權分裂之後,南有猶大國,北有以色列國,《聖經》告訴我們二國曾勢不兩立,互不相讓,彼此鬥爭,這種情形,由考古學者在兩國之間的邊界上所挖掘出來的一些防禦工事,得到明確的證實,諸如在米茲帕的邊防堡壘,就是最明顯的證據。在這裡也發現了民間首長雅匝尼雅的圖章。舍瑪 的圖章則於默基多出土。在厄拉特發現了猶大國王約堂的印章。約史雅國王手下官員阿希甘的兒子革達里雅的圖章,被人在拉基士掘出。

拉基士曾為亞述王散乃黑黎布所進攻及佔領。亞述王並將這次的勝利詳細的記載於王宮的壁畫上,學者們在拉基士發掘的結果完全與亞述的壁畫相符合。拿步高之入侵聖地及摧殘耶京的情形,則清楚地見於拉基士的瓦片記錄上。有關《新約》時代最主要的發現,要首推死海附近谷木蘭地方的手抄文件(於一九四七--一九五六間出土)。原來在一九四七年只是一種偶然的發現,其後學者們才正式有系統的加以發掘。在一切出土的文件中,又以《依撒意亞先知書》的手抄卷為最有價值。它應是公元前一世紀的抄本,是為一切《聖經》手抄本中最古老的文件。並且在谷木蘭所發現的一切文件及片斷的紀錄上,亦證實了至少在公元前二、三世紀,已有了全部《舊約》。在這些文件上,猶如在《新約》上,特別被引證提及的《舊約》書籍,是《梅瑟五書》、《聖詠》及《依撒意亞先知書》。由於這些文件的發現,我們也可以確定,許多學者以前所強調的依撒意亞的不少部份及全部《訓道篇》,是出自晚期希臘文化時代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對於《新約》的著作,我們也可以由谷木蘭及埃及出土的不少文件得到證實。很可能《福音》已於公元七○年以前完成,其他一切《新約》的著作,則不會晚過公元八五年(若望著作除外)。

由上所述,我們不難理會到,考古學與《聖經》是有著怎樣密切的關係。它給我們指出了古代以民生活的情形,所有的風俗習慣,使我們更易清楚正確的明瞭《聖經》上的記載。有人謂《聖經》幾乎沒有一頁不是經過考古學所證實過的,這種說法固然未免有些過火,但誰也不能否認,在巴力斯坦的考古學者從事了百餘年的考古發掘之後,對《聖經》作出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