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若望《福音》(Gospel Of John; Evangelium Ioannis)
所謂「若望問題」主要在於:若望宗徒,即耶穌的愛徒,是否為第四部《福音》的作者?現在有不少學者加以否認,雖然他們不敢如前一輩某些學者—按科學方法實在也不能—以《若》為第二世紀的作品,可是,仍不接受《若》是載伯德的兒子,耶穌愛徒若望的作品。有些天主教學者又提出《瑪》和《希》作者的問題,而且也贊成《若》保存了耶穌愛徒的一些事蹟,但作者卻另有其人。筆者以為他們的考證方法實有問題;再者,他們的意見又很不一致,且互相衝突,異說紛紜,故此,縱使筆者承認他們的研究,為了解《若》有時頗有幫助,但究竟還沒有推翻聖教會自古一脈相傅的傳說:第四部 《福音》是若望,耶穌愛徒的作品。筆者也看到一些傳說的證據有難解的地方,可是從整體來看,遵照傳統還是更有科學性的方法。在下面我們討論:(一)、若望宗徒是第四部 《福音》的作者;(二)、《若望福音》寫作的問題;(三)、若望的神學(包括若一、二、三封書信,關於《默示錄》,參見1360若望默示錄條)。
第一章 若望宗徒是第四部《福音》的作者
這論斷是聖教會從第二世紀起一貫的傳統。
這項傳統上溯至第二世紀初;這是憑空捏造無證據的嗎?非但教會內的作者,即是教會以外的作者,早已在第二世紀中,已知道《若望福音》的存在,是不是他們將該書歸於載伯德的兒子--耶穌的愛徒若望呢?在本章內對這些問題略加說明。
按布朗(Braun)等先提出埃及、羅馬和亞細亞的教會,第二世紀—有時也援引第三世紀初的證據—認識《若》否?如果認識的話,是不是以之歸於耶穌的愛徒若望?
(甲) 外在證據
1、埃及:
亞歷山大里亞的克肋孟(Clemens A.),依據古來「長老們」的傳授,在他的《斷片》(Hypotyposes)寫道:「…最後死的若望宗徒,看見了他人所寫的 《福音》中,都記載有關基督肉身方面的事,他便由於聖神的默示,按他友人的請求,撰寫了「神性的《福音》」(PG IX, 749; XX552)。
《致丟乃托書》的作者(Epistola ad Diognetum)—也許即是號稱「西西里蜜蜂」的聖龐忒諾(S.Pantaenus) —無疑知道《若一》、《若》,也許《默》。
《巴爾納伯書》(Epistolae Barnabae)的無名氏作者,似乎知道《若望福音》。按 Zahn Drummond 等學者的意見,這位作者的文辭與《若》的文辭頗相類似,如果他曾讀過《若》,比較容易了解他的文體和思想;再說,在著作《巴爾納伯書》的時候,第四部《福音》,已進入埃及,對這事我們有 Egerton 二號草紙文件為證。在這片草紙上,除了七次引證《對觀福音》外,作者還十三次引證了《若》。這文件約在公元一一○至一三○年間著作的;有人以它為諾斯士派一無名氏的作品,有的更具體地說,它依靠巴息里得 ( Basilides)的《偽《福音》。筆者以為作者是個平民,他讀過四部《福音》:《瑪》、《谷》、《路》和《若》,可是特別喜愛《若》。
P52號草紙文件(Papyrus, RyIands P.52)包括《若》18:31; 33; 37; 38 ,是《新約》最古的文件,按專家的意見,出於公元第二世紀中,大概是從一一○年至一三○年。文件上的經文與希臘最古的抄卷,如B、S 等相同。由於這發現,可合理推論。《若》的著作,於十年或二十年後,即從厄弗所傳到了埃及,並且因為這片草紙文件是一本書的一頁,而不是皮卷的殘片,由此更可推論《若望福音》一進入埃及,就相當普遍了。屬於第三世紀 66 號草紙文件(Pap.Bodmer II = P.66)含有《若》1-14:26(6:11-35 缺),至於 15-21,只存踐片。它的經文頗相似 B 卷。這草紙文件的價值,對於《若》經文的歷史及它的散佈非常大。
當時盛行的諾斯士派的理論與若望的思想相隔何止天壤:支持諾斯士主義者以為「智識」可以救人;物質是邪惡的,脫離物質即等於獲救;若望則認為邪惡只有「罪惡」,不是物質而是「罪惡」使人遠離天主;得救的道路不在乎「智識」,而在於遵守基督的誡命,住在基督內,且讓他住在人內這一奧跡上。諾斯士作家和若望雖使用一些同樣字眼,如寵愛、真理、聖言、生命、原始等;可是,這些字眼的深意,卻全不相同。據筆者的意見,埃及諾斯士派的作者,如巴息里德(公元一一七~一六一),他的兒子依息多洛以及瓦冷提諾 (Valentinus) (公元九○~一六○)等,使用了《若》,也曲解了《若》。其他認識或詳解《若》的諾斯士派的作家,主要的是仆托肋米(Ptolomaeus)、特敖多托(Theodotus)及赫辣客肋翁(Heracleon)。赫氏是第一個解釋了全部《若》的學者。屬於第二世紀埃及諾斯士派的《真理《福音》(Evangelium Veritatis),除了《瑪》、《谷》、《路》外,作者更喜歡引用《若》、《若一》及《默》。由於以上所述,可合理推論,在第二世紀內,埃及的基督徒及異端學者都認識,並且使用了「神性的《福音》」,即《若望福音》。
2、羅馬:
羅馬本城及與它具有很密切關係的一些作者或地方教會,至少在第二世紀中,也已然認識且使用了《若》。在下略述最重要的證據。
聖猶斯定約於公元一○○年左右,生於撒瑪黎雅、納布路斯城(Nablus),到一三三年,改奉了基督聖教。在一六五年,馬爾谷奧勒略為(M. Aurelius)為皇帝時,為主捐軀致命。猶氏在他所著的《護教論》及《與特黎豐對話》內,十一次徵引,七、八次暗示《若望福音》。
塔齊雅諾(Tatianus)在羅馬住了一段相當長的時期,他的《福音》合編》(Diatessaron)顯然作證在第二世紀中,羅馬教會以《瑪》、《谷》、《路》及《若》為真正的《福音》。再說,塔氏在《向希臘人宣講》(Oratio ad Graecos)一書中,徵引了《若》 1:5。
加約(Caius)在第二世紀末,由於反對孟塔諾派(Montanus),將《默》及《若》歸之於切陵托(Cerinthus)。這種違反教會傳統的主張,使希頗里托( Hyppolytus)及依肋乃(Irenaeus)起來詳解《若》和《默》,並主張《若》是若望宗徒的作品,為舉世教會如「聖書」接受而尊敬。此外,很值得注意的是,在羅馬瑩窟中(Catacumbae),有許多壁畫都是依照《若望福音》而繪畫或刻畫的,如撒瑪黎雅婦人(五次;見 若 4);羊門旁的癱子(二十次;見 若 5),胎生瞎子復明(七次,見 若 9),拉匝祿復活(五十三次;見 若 11),加納奇蹟(五次;見 若 2);活水(六十八次;見 若 7:38)……。這些壁畫或圖畫回溯至第二世紀末或第三世紀中葉,它們一方面產生於初興聖教會的教理發展之時,另一方面幫助人明瞭教理;由此,為証明《若》的來源和價值,它們的力量亦可以想見。《赫爾瑪牧夫篇》內( Pastor Hermas),有十多處地方與《若》頗相似,若望所喜用的術語,如生活、死、真理、真實的、假話、神、聖神、真理的神、魔鬼、罪惡、不義、誡命、獲救、名號、屬於上、屬於下……等,也是赫爾瑪所喜用的語詞。據筆者看來,雖然不能說,凡赫氏引用《若》的地方,全是按字面引用,但一些地方卻實在是按字面引用了《若望福音》。
關於克肋孟致《格林多前書》(S. Clemens: ad Corinthios I),誰也贊同克氏曾屢次暗示了《若》,但今日許多批評家要問:克氏是否徵引了《若》?筆者三思當時的環境,以為贊(Zahn)博士的論斷還似乎更合乎實情。贊氏寫說:「似乎很可能在克肋孟時代,第四部《福音》已為羅馬教會所認識。」關於《慕辣托黎書目》對《若》所記載的證據,見下。總而言之,羅馬教會早已在第二世紀初認識,且使用了《若望福音》,並且與前三部 《福音》《瑪》、《谷》、《路》同視為真正的《福音》。
3、小亞細亞:
小亞細亞各教會在第二世紀中,已認識且使用了第四部《福音》,這具有許多證據可以證明,今只提出幾項比較重要的,如安提約基雅的主教德敖斐羅:他不但以《若》為一本經書,而且按字面加以徵引。諾斯士派作者,尤其是瑪爾強(Marcion),雖然不以《若》為正經,可是認識它也使用它。《若望宗徒大事錄》(偽經,Actus Ioannis Apostolis)、《伯多祿《福音》殘片(偽經,Evangelium Petri),也是如此。《十一位宗徒書信》(偽經;猶達斯已自盡,故只十一位),五十多次徵引《若》。這本《偽經》是出於第二世紀,大概在敘利亞寫成的。它的作者不但如《若望宗徒大事錄》的作者使用《若》的術語,而且深入若望的思想,依據聖宗徒的道理為聖教會正確的道理而辯護。
巴爾德撒乃斯(Bardesanes)--今姑不論他的教義是否妥當--也認識且使用了《若》。《撒羅滿詩篇》(Odae Salomonis,偽經),按照最普通的意見,寫於第二世紀初,它的作者也認識《若》,或至少認識愛徒若望的思想。同樣,照一些學者的意見,《宗徒訓言》(Didache = doctrina Apostolorum)的作者不但熟悉《若》,而且他的文辭,他的概念也受了《若》的影響。據筆者看來,致命聖人依納爵的《書信》(Epist. S. Ignatii M.),也是如此。雖然他並未按字面引用《若》,可是他對愛徒的思想,卻非常熟悉;至於頗里加普,不但認識《若》,而且也認識《若一》。
那麼,由於上述,可知在第二世紀內,埃及、羅馬、小亞細亞各教會,以及諾斯士派的首領和作者,都認識「神性《福音》」,即《若望福音》。
這《福音》到底是誰寫作的?我們的答覆:按第二世紀教內與教外的作者的作品來考究,本《福音》應為若望宗徒的作品。
在第二世紀中,也許由於諾斯士派的攻擊,聖教會被迫指定《新約》的《正經書目》,而究竟她只承認四部《福音》,即《瑪》、《谷》、《路》、《若》。按聖依肋乃所講的:「不能比這數目再多,也不能再少……這是聖教會的砥柱與根基」。(Adv. Haer. 3,II, 8, PG. cc. 884-885)。除題名(如:「按照《瑪》、《谷》、《路》、《若》的《福音》」以外,在許多屬於第二世紀的拉丁抄卷裏,每部《福音》前都附加一篇小引。在這些小引裏,大概說明此 《福音》為誰所作,何時所作,以及為何而作等等事項。看來這些小引都是在羅馬為攻擊瑪爾強派而撰述的。在《若》前小引中,這樣記載說:「《若望福音》是若望尚在世時,自己所傳出的,並交與了各教會。這是若望的愛徒,耶辣頗里人,名叫帕丕雅(Papias)的,在《詳解》裏,即他最後的《五卷主言詳解》裏所述的。他在若望的口授下,正確筆記了《福音》。但是異端徒瑪爾強,因他反對若望的教義,為宗徒所棄絕;原來異端徒曾將本都(Pontus)的神昆的文件或書信送給了他。」這段小引中,似有許多尚付闕如--我們在此不加討論--可說大體說來,誰也不敢否認它的古色。所以按古人的意見,第四部 《福音》是由若望宗徒所撰述的。
關於帕丕雅的證言,直到現在,尚沒有一種公論。曾解釋帕氏的話的歐色彼,也不十分清楚。按他的話,除了若望宗徒外,在厄弗所還有一位號稱「長老」的若望。這位號稱「長老」的若望與若望宗徒是否是同一人,直到目前尚為學者所爭論。照筆者看來,歐氏認定若望宗徒與若望長老是兩位不同的作者,把第四部 《福音》與《若望第一書》歸於若望宗徒,把《若望第二》、《第三書》和《默示錄》歸於厄弗所的另一位名叫若望的長老。歐氏曾寫說,帕氏不是一個了不起的天才作家,這說法似乎對,可是他總算是一個喜愛 蒐羅歷代傳說的誠實搜集家,他很可能藉著他的故舊頗里加普認識了宗徒若聖,因此他的證言應有其相當的價值。完全拋棄他的證言也是不合理的。
聖猶斯定(S. Iustinus)如上所述,約生於一○○年,在羅馬於一六三或一六五年殉道。猶氏於一三五年曾在厄弗所住過,必定在那裏對若望的行為和思想有所認識。《與特黎豐對話》(Dialogues cum Tryphone)一書中,五十多次援引或暗示《若》,尤喜歡講論「logos」(言);顯然把《默示錄》歸於若望宗徒。在這篇對話中,他曾說過:「不久以前,若望宗徒曾瞻望過《默示錄》中的異像…」請想,他能不知道他時常運用的那寶貴的《福音》就是這位若望的作品嗎?
聖頗里加普(死於一五五或一五六年):聖依肋乃特別敬仰聖頗里加普愛護傳說的熱情,因此便拜他為師( Hist. Eccl. V, 20; PG2O cc.483-486; Adv. Haer. III. 3,4; PG VII cc. 851-852)。頗氏的著作存留至今的,只有一封《致斐理伯人書》。在這封信內,聖人曾按字引用過《若一》3:8,並暗引過《若二》7和《若》13:5,17; 15:16。他既是聖若望宗徒的門生,他也必定知道他所引用的是自己老師的作品。
聖依肋乃(一三○~二○二年)可說是聖教會第二世紀中的最大神學家。在他的著作內,聖依肋乃聲稱第四部《福音》是若望宗徒的作品;在他的《反異端論》(Adversus Haereses),有兩百多次徵引過這部《福音》,有時附有若望的名字,有時只說:「《聖經》上說」或「經典上說」;依氏並將這部《福音》與前三部《福音》同列,且明言聖教會中只有這四部《福音》存在,並給這四部《福音》制定了一個固有名稱稱為「四型《福音》」(Quadriforme Evangelium)。依氏不但說明了本《福音》的作者為若望,並且還說明了這位若望是耶穌的一位「門徒」,且是耶穌所最鍾愛的一個門徒;他是載伯德的兒子,住在厄弗所直到特辣雅諾為皇帝時代;他在前三位聖史後,寫了《福音》,他又是頗里加普的老師。頗氏曾屢次講論過他的事蹟,並且自己在童年時也曾親耳聽過頗氏所講述的若望宗徒的生平事蹟。這是我們讀聖人的五卷《反異端論》後,所採取的結論。我們在讀聖人的著作時,覺得聖人不但只依據帕丕雅,並且他對亞洲、羅馬和高盧各教會,都很熟悉。由此可見,聖依肋乃的學識來源,不僅只由於帕丕雅,而亦由於其他的「宗徒時代的長老」,因此他獲得了「古代教會的聲音」之雅號。由此,我們不能明白,為什麼聖依肋乃的著作對諾斯士學派的歷史與謬論,為各學者是一個最有力的明證,而惟獨對聖若望宗徒著作的證明,卻付諸疑問。這實在是使人大惑不解的!
聖德敖斐羅(S. Theophilus)(約死於一八三年),生於美索不達米亞,後被任為安提約基雅城的第六任主教。他先以希臘文寫過不少的著作,可是除了《致奧托里苛三論》(Ad Autolicumm, Libri III. )外, 其他的作品已失傳, 只有一些片言隻字散見於教父的著作中。德氏謂《舊約》及《新約》所有的作者,都是「受聖神默感的人」(Pneumatoforoi)。關於第四部《福音》的作者若望,德氏說:「在這些作者中就有若望,他曾這樣寫過:在起初有聖言,聖言與天主同在…」 (PG Vi cc. 1087-1088)。
《慕辣托黎書目殘卷》(Fragmentum seu Canon Muratori)大約是於一八○~二○○年間,在羅馬編寫的,其中關於《若望福音》說道:「第四部《福音》便是若望的,他是門徒中之一…」。按本書目殘卷,《若一》和《默示錄》也屬於若望。這文件有它難解的地方,可是如果慢慢細讀,就可作出這些結論:
(甲)、本《書目》目的是為攻擊加約(阿羅琪派(Alogi)之一)的謬論;
(乙)、《若》的次序雖與前三《福音》有所不同,但在教義上卻完全吻合,而且《若》的編次較為妥善,因為他是親目看見耶穌的證人(若 21:24)。
(丙)、該文件似乎以帕丕雅的證言為依據,同時所列舉的各種事實,都與其他的證據相合,因此本文件,連贊(Zahn)和阿納克(Harnack)兩位大博士,也贊同它表示了羅馬教會的見解,因此可說有相當的價值。
到第二世紀末,全聖教會都異囗同聲認為《若》為《聖經》之一部份,且把《若》歸屬於載伯德的兒子,耶穌的愛徒,若望宗徒。
現在我們應考查《若》內在的證據:《若》是否證實聖教會的初期傳授?
(乙) 內在證據
內在的證據和所略述的外在證據,全相符合。的確,如果我們認真讀一遍《若》,很容易看出本《福音》的作者,應是一個出生於猶太的猶太人,是一個當事的見證人,是一位宗徒,且是耶穌的愛徒載伯德的兒子,若望。
1、應是一個出生於猶太的猶太人:
本《福音》因非為猶太人而寫的,故把希伯來(或阿剌美)語加以翻譯(1:38,41; 9:7; 19:13,17; 20:16),並將地理情形與宗教風俗和猶太傳統加以注明(1:20, 45, 49; 7:14, 27,42,52; 12:34 等節)。由這些細小節目上,可以證明本書的作者是一個出生於猶太的猶太人。
實在本書的作者對巴力斯坦的地理形勢較前三《福音》尤為熟悉,比如某一地名,四部《福音》雖都有所記載,唯有第四部《福音》,時常附加一些解釋性的語句:如伯達尼一地,唯有第四《福音》附加了一句,此地離耶京約十五「斯塔狄」(11:18),再如對「銀庫」,《谷》12:41,43 和《路》21:1 記載這名詞,好像是指示一個收納獻儀的箱子;但按《若》8:20 的記載,我們知道這「銀庫」原是指聖殿銀庫院或銀庫室而說的;再如哥耳哥達一名,四部《福音》都有記載,唯有若望記下了這名詞是希伯來語。
《若》中的記事雖然很少,但有十九個地名是前三部《福音》所沒有的:艾農(3:23)、約但河東的伯達尼(1:28)、加巴達(19:13)、厄弗辣因(11:54)、加納(2:1)、克德龍溪(18:1)、貝特匝達池(5:2)、史羅亞池(9:7)、「這山」-- 革黎斤山(4:20)、雅各伯井(4:6)、羊門(5:2)、撒林(前譯作撒冷,3:23)、撒羅滿廊(10:22)、息哈爾(4:5)、提庇黎雅城(6:23)、提比黎雅海(湖)(21:1)、克德龍溪的園子(18:1)、耶穌被釘處附近的另一個園子(19:41)。此外尚有些固有名詞,我們亦應注意,如希臘人(Hellen 7:35; 12: 20)、以色列人(Israelites 1:47)、羅馬人(Romaios 11:48)、撒瑪黎雅婦女(Samaritis 4:9),散居在希臘民中的猶太人(Diaspora 7:35)等,都與當時在巴力斯坦所流行的通用希臘語(Koine dia lectos)相符合。此外,尚有許多特別精細之處,如雅各伯井的深度,加納與加里肋亞地勢高低的比較,耶路撒冷與聖殿各部份的位置等等。這不但證明本 《福音》的作者是一個猶太人,並且也證明他是巴力斯坦出生的猶太人。此外,這位作者對猶太人的 風俗與傳統也非常熟悉,有如加納婚宴(2:7-10),重修聖殿(2:20),排外思想(4:9),重男輕女(4:27),輕視外方人(7:35),講學的資格 (7:15),遺規的通融(7:22; 23),法律的權威(7:49), 節日的情況(2:13,23; 5:1; 6:7; 7:2; 10:22; 11:55; 19: 40 等),視外國衙門為污穢之所(18:28),亞納斯與蓋法的關係等等(18:13)。又對猶太人如何期望默西亞,以及他們對默西亞有何思想,也頗清楚:民眾的希望(6:14; 7:40; 12:34),加里肋亞人的希望(1:45; 6:15,28,30),撒瑪黎雅人的希望(4:25,29,42),猶太人的希望(7:27,40-43; 10:24),甚至他連猶太人對一些細小瑣碎的事情所懷的成見,也瞭如指掌(1:46; 4:9,20,27; 7:52; 9:2; 12:34)。
再者,如果對第四部《福音》的文體加以研究,我們便很容易看出,作者雖以希臘文寫作,但他本人不是希臘人,而是猶太人,這事是這樣顯明,竟有些批評學家,如 Burney, Torrey 等,大膽主張,本《福音》的原文應是阿刺美文,現在的希臘本只是一種最古的翻譯本而已。這種離奇的意見,雖然我們不能接受,但它證明了本 《福音》的作者不能不是一個猶太人。
2、應是一個當事的見證人:
本《福音》中記述了許多瑣碎的事跡,如非親歷其事、身臨其境的人,絕不可能寫得如此詳細,如此逼真(1:35-51; 5:1-15; 6:1-21; 9:1-39; 11:1-44; 13:1-30 等)。他不但將時日寫得清清楚楚(2:13; 5:1; 6:4; 7:2; 10:22……),並且連事情發生的時辰也未嘗忽略(1:39; 3:2; 4:6,32:6:16; 13:30; 18:28:19:14; 20:1,19; 21:4)。即是數目字也排列得一目了然,比如若翰的兩個門徒(1:35),加納婚筵六囗石缸(2:6),建殿四十六年(2:20),婦有五夫(4:18),病三十八年(5:5),二十五或三十「斯塔狄」(6:19),香膏一斤值三百「德納」(12:5),四個兵士(19:23),沒藥香料一百斤(19:39),船離岸二百肘(21:8),大魚一百五十三尾(21:11)等等。此外,並將各色人物,如伯多祿、若翰、多默、猶達斯、比拉多、亞納斯、蓋法、瑪爾大、瑪利亞等等,描寫得唯妙唯肖。像這種記他人所未記的情形,豈能是一個不親眼看見的證人所能寫得出的嗎?
3、應是一位宗徒:
本《福音》中有許多記述,只能出於一位身為宗徒的手筆,比如耶穌在晚餐廳裏的講詞與動作(13-17),絕不能是一個未參與其事的外人,所能寫得出的,因為按《瑪》26:20的記載,在晚餐廳中只有吾主與十二宗徒共同坐席。此外,這位作者也深知主與門徒之間的密切關係(1:35-51; 4; 7; 9; 11),熟悉宗徒們的心意(2:11,17,22; 4:27; 6:19; 12:16; 13:22,28;21:12),並且也知道吾主與宗徒們之間的私語(4:31,33; 9:2; 11:8,12; 16:18,29; 20:25; 21:4),也能測出吾主的心意(6:6,61,64; 13:1,3,11:18:4; 19:28)。像這樣深知底蘊的描述,必出於時常緊隨耶穌的一位宗徒的手筆無疑。
4、這位宗徒便是耶穌的愛徒載伯德的兒子若望:
凡細心讀過一遍第四部《福音》的,誰也看得出下面幾件希奇的事 :
(甲)、若望這名字,本 《福音》內,只指「洗者若翰」、作者為指出耶穌的前軀若翰,從未如前三《福音》作者一般,加添「洗者」二字,以別於若望宗徒。
(乙)、載伯德的兒子若望宗徒的名字,在前三部《福音》內出現十七次; 他的哥哥雅各伯十五次(宗徒名單在外);但本《福音》內,卻一次未提及,只暗暗地提過一次「載伯德的兒子們」(21:2),但對其他宗徒的名字,竟不厭其詳屢次提及,如伯多祿名字,曾提過三十五次,斐理伯十二次,多默八次,安德肋五次……。
(丙)、前三部 《福音》曾多次記述耶穌特愛的三位門徒,即伯多祿、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但本《福音》內,卻從未提到這三人的小團體,也從未提過雅各伯與若望的名字,反而多次提到一位神秘的門徒,稱這位門徒為「耶穌的愛徒」;並且這位門徒與伯多祿很相投契。可稱為伯多祿的知心朋友。
(丁)、《若》 1:35-41曾記載若翰的兩位門徒跟隨了耶穌,一位是西滿伯多祿的弟兄安德肋,關於另一位門徒卻沒有下文。這位門徒是誰?18:15記述一位無名氏的門徒引伯多祿進了蓋法公署說:「西滿伯多祿同另一位門徒跟著耶穌,那門徒是大司祭所認識的,便同耶穌一起進了大司祭的庭院。」這位無名氏門徒又是誰?雖無明文說出,但可推知他應是伯多祿的一個好朋友。13:23,24記載說: 「他門徒中有一個向他示意說:你問他說的是誰?那位就緊靠在耶穌胸膛上,問他說:主!是誰?」由這段經文我們又可推知這位無名氏門徒是「耶穌所愛的」,也應是伯多祿的好朋友。倒底這位神秘的門徒是誰?19:26 記載說: 「耶穌看見母親,又看見他所愛的門徒站在旁邊…」。又按 20:1-10記載說:當瑪利亞.瑪達肋納發現墳墓已空,回頭跑來給伯多祿和耶穌所愛的另一個門徒報告後,伯多祿便和那一位門徒出來,往墳墓那裏去了…。這裏所記的那位神秘的門徒,又表現出是耶穌的愛徒及伯多祿的好友。在本 《福音》最後一章內,又記載了這一位神秘門徒的事蹟:當七位門徒在提庇黎雅湖整夜捕魚一無所獲,而按耶穌的指示,向船右方下網,捕得許多大魚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就對伯多祿說:是主 」(21:7)。這位門徒又是誰?等門徒吃完了飯後,復活的耶穌立伯多祿為教會的總牧,並向他預言他要怎樣死去時,伯多祿轉過身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門徒跟著,即在晚餐時靠耶穌胸膛前問: 「主,是誰出賣你」的那個門徒;伯多祿一看見他,就對耶穌說:「主,他怎樣?」(21:20,21)。由這段話,又可推知耶穌所愛的門徒與伯多祿交情是相當深厚的。
分析上述一切,按前三《福音》和《宗徒大事錄》的記載,只能有一個答案:伯多祿的好友應是載伯德的兒子,或是雅各伯或是若望;但按宗 1:13; 3:1-11; 4:13-31; 8:14,45 的記載:伯多祿的好友並不是雅各伯,而是若望,所以這位無名氏的「耶穌的愛徒 」和「伯多祿的好友」應是若望宗徒。這一結論,不但合理,而且確實,因為我們可由第四部 《福音》兩處經文加以證實,即 21:24,25 和19:35。
21:24,25 所記的「這個門徒」,即是上文 20-23 節所說的耶穌的愛徒(13:24; 19:26; 20:2; 21:7)。21章的記述,明顯與前章 19-29 節緊緊相連,這是作者後來所附加的一章。 「我們知道」這一句話,看來好像是若望的門徒,即厄弗所長老們的囗氣,但我們仍以為是若望自己自謙用了複數,因為他的證據,不是他個人的證據,而是耶穌的宗徒及全教會的證據。托勒(Torrey)對這種複數說:它屬於神秘文體(參閱 《若一》:1-3; 4:14; 5:18; 《若》 3:11-19。不管這兩節究竟是若望自己寫的,或是他的徒弟寫的,它們卻證明第四部《福音》的作者,即是耶穌的愛徒。這位愛徒屬於「那十二人」中之一,因為他參與了只有 「那十二位人」所參與的晚餐(13-17; 瑪 26:20)。再按前三部《福音》的記述看來,這位愛徒只有是耶穌所特愛的那三位門徒中之一,或是伯多祿,或是雅各伯,或是若望。但不能是伯多祿,因為他常與伯多祿有別;不能是雅各伯,因為雅各伯早已於四四年上為黑落德所殺(宗 12:2);所以只能是若望宗徒了。
總觀以上所述,對第四部《福音》作者的真實性,我們可作出下面的結論:無論是外在、內在的證據,都證實第四部《福音》是耶穌的愛徒、載伯德的兒子、聖若望宗徒的作品。至於批評學家所假設的種種疑難,只可說是純然主觀的成見,自尋煩惱罷了。如果肯定這部 《福音》是出於耶穌愛徒的手筆,那麼誰也看得出來,其中所包含的道理其價值是多麼重大!這部《福音》所有的中心思想,既然是在證實耶穌真是天主聖子,而這思想又是初期聖教會的信仰,那麼唯理派批評家所主張的:耶穌的天主性是漸由教會的宗教意識所產生的學說,又怎能成立呢?
第二章《若望福音》寫作的問題
(甲)、地點和時期
關於第四部《福音》寫作的地點,古代的教父都主張是厄弗所城:如聖依肋乃明白說出:「若望在厄弗所寫了第四部《福音》。」這種主張似乎是很真確的。但聖厄弗稜(S. Ephrem)和現代的一些學者,一致主張寫本書的地點,應是安提約基雅城,或者廣泛地說,應是敘利亞省。假使此主張實在可靠,那麼,我們更容易明白為什麼敘利亞的大聖人依納爵在《致厄弗所人書》上沒有提及若望宗徒的名字。可是考究 古代的文件,主張厄城為《若》寫作的地點,到現在還算是更可靠的。
至於《若》的寫作時期,我們說,若是在《默示錄》之後出版問世的:《默》是在多米仙皇帝時代(Fl. Domitianus 公元八一 ~ 九六年)寫作的,那麼,《若望福音》應是在九六年以後,即在乃爾瓦(Nerva 公元九六~九八年)及特辣雅諾(Traianus)為皇帝時期(公元九八~一一七年)寫作的。這事具有外證,也具有內證;至於外證,在前章已提及最重要的;對於內證,在下面只略提幾個,如:
(甲)、第四部 《福音》已假定它的作者對前三部《福音》有所認識,所以它是公元七○年後的產品;
(乙)、本《福音》明顯是耶京失陷後的作品,所以應在公元七○年後;
(丙)、按不少考證家的意見,第四部 《福音》是針對猶太人,在耶京失陷後,對基督和他的教會所散怖的誣衊而寫作的;那這只能發生在公元七○年後的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
(丁)、一般學者公認 《若望一書》好像是第四部《福音》的「介紹書」;那麼,《福音》與《若一》差不多是同時的。眾所週知:《若一》是為攻擊小亞細亞諾斯士的謬論而作的,而諾斯士主義在保祿致《哥羅森書》、《厄弗所書》、《牧函》以及《伯多祿後書》內已見其肇端,在《若一》內已見其擴展。由於以上所述可聲明第四部《福音》是在第一世紀末葉而寫作的。可是我們的意見不是說若望一旦想寫他的 《福音》,就著筆而一下從頭到尾寫成了他的《福音》。我們以為若望好幾年之中,一面宣講,一面記錄了這神奇的「神性《福音》」;也許按一些學者他用了阿剌美文,然而當諾斯士派的謬論起來 「否認」基督時,他想法把他的《福音》譯成希臘文,在全世界 給「天主聖言」作證。
(乙) 結構與分析
關於本《福音》結構與分析,學者們的意見很不一致;我們選擇下面的分析,因為它更適合本書的內容。
凡讀過《若》的,很容易看得出其中的結構:它是以一篇序言為首(1:1-18),亦以一篇附錄為尾(21),而其中主幹(1:19-20)又很自然地分為兩篇:第一篇:1:19-12,為耶穌傳教生活;第二篇:13-20,為耶穌受難復活的事蹟。本書的主幹第一篇(1:19-12)是記載吾主傳教的事蹟,以及與這些事蹟有密切關係的言論,都是按事蹟發生先後的時序而記述的,使讀者看出作者絲毫無意離開實際的範圍。本篇的資料正可作序言中所記的「光在黑暗中照耀」的註腳。第二篇(13-20)記載耶穌受難復活的事跡。這篇又可分為兩大段:第一段(13-17)記載耶穌受難前夕與宗徒們的主要談話。這段適合序言中所記的: 「凡接受他,信仰他的…成為天主子女」的宣言。第二段(18-20)記載耶穌受難與復活的事跡,這也正適合耶穌所說的:「人子也要照樣被舉起來」的預言(3:14)。附錄:耶穌復活後顯現於提庇黎雅海濱,立伯多祿為總牧,並預言其日後殉難的情形(21:1-23)。結語:本《福音》的作者(21:24,25)。
(丙) 目的與性質
關於本《福音》的目的,作者自己說得十分清楚:「耶穌在門徒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跡。沒有記在這部書上。這些所記錄的,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並使你們信的人,賴他的名獲得生命。」(20:30,31)。由這幾句話可以明白作者編寫 《福音》的目的,是為領導大眾相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所應許的,屆時所派遣的特使,並且相信這默西亞就是天主的聖子。除了這一主要目的外,《若》尚有其它次要的目的。照聖依肋乃的意見(Adv. Haer. III.lI,1, l 26),若望寫《福音》有意攻擊切陵托(Cerinthus)和尼苛勞派(Nicolaitae)的謬論,因按這學派的主張,凡物質都是邪惡的,所以聖言不能與物質-人身-相結合。聖熱羅尼莫又說:除了切陵托和尼苛勞學派以外,聖史還反駁厄彼翁學派(Ebionitae )的謬見,因為他們主張基督只是瑪利亞所生的一個純粹人,在瑪利亞以前根本沒有基督存在。
再由聖猶斯定著作來看,當時的猶太人,不但否認吾主是默西亞,並且極力反對他的天主性,因此便開始散佈那些至今猶存的污辱基督與聖教會的惡言。若望有鑑於此,便提筆寫了 《福音》,以反擊猶太人所散佈的誣言惡語。
最後,若望還有意完成與補充前三部《福音》所未記述的事。實在,凡讀過前三部《福音》的,誰也會覺得其中關於天主聖三,基督的天主性和聖神的道理,講的並不十分圓滿;並且對耶穌傳教生活講述的好似只有一年,對耶穌的苦難和復活的歷史也有所闕如,因此,若望由自己記憶的寶藏中,拿出了一些資料,來補充與完成前三部 《福音》所有的遺漏。
本《福音》次要目的是為辯駁諾斯士主義的謬誤,更清楚地說,是為反擊切凌托、幻影說(Docetismus)及厄彼翁(Ebionitae)三大學派的謬論。雖然 《福音》中沒有明白指出作者曾有這種目的,但由《若望一書》中可以證明,本《福音》是有著這種目的的,因為如前所說,《若一》與《若望福音》有著極密切的關系,學者普通以《若一》作為 《福音》的介紹書,那麼,作者既在《若一》內極力駁斥那些「否認耶穌為基督」(2:22)和那些「否認耶穌是來自天主……」的人( 4:3等處),明顯作者在《福音》內也是要極力駁斥諾斯士派主義,就如在 《福音》所寫的。
若望是否也有意反擊猶太人的誣衊?對此問題學者間意見不一。我們以為宗徒不知不覺的,也有著此意,就如也有意指出前軀若翰所蒙受的使命。若翰的門徒差不多都以他為默西亞--這種思想在聖教會中延續了好幾百年,故若望好幾次聲明洗者若翰只是耶穌的前驅,他來到世上只是為給耶穌默西亞作證,但他絕不是默西亞(見3:22-30; 1:19-27,29-34)。
關於本《福音》的性質,如果讀者由前三部《福音》讀到本《福音》時,必然感到好像進入了另一個新的世界,但如果繼續細讀下去,努力鑽研下去,必可看出本 《福音》中所描寫的基督,與前三部《福音》所記述的,同是一個基督,不過前三聖史好像給我們留下了一張耶穌生活的照片,而《若》則給我們留下了一幅尊貴的基督畫像。所以學者一致認為世界上沒有一部名著,連全部《聖經》在內,可比得上《若》寫得如此簡要,而又如此深奧的。《若》真可稱為 「 智慧的言論」(格前 12:8),也正可作聖保祿宗徒名言的徵驗。保祿宗徒說:「我們在成全的人中也講智慧,不過不是今世的智慧……。我們所講的,乃是那隱藏的,天主奧秘的智慧,是天主在萬世之前,為使我們獲得光榮所預定的智慧」(格前 2:6,7)。
但這部《福音》並不只是一部靜觀的言論,而同時也是一部具有象徵意義的著作:《若》的特徵即在於此。至於本《福音》的歷史性,上面已略講過,故在此只說明本 《福音》所含有的象徵的意義。教父、聖師和現代的一般學者,都一致承認本《福音》是一部含有象徵意義的著作;但現代的一般批評家以這美名來否認本書的歷史價值;譬如《若》所記載的耶穌在加納變水為酒的事實(2:1-11),聖奧斯定在解釋這段史事後,又解釋它的內含意義說:水是象徵《舊約》,酒是象徵耶穌的《福音》-- 《新約》。Bauer 等學者,卻以這段話來證明耶穌決末顯過這個聖跡,它只是若望所杜撰的故事,或者是一個 「戲劇化的譬喻」,以象徵耶穌教義遠遠超過先前的教義。由此可見,批評學者的主見,與教父們的見解是相去多遠。據辭海「象徵」條所說:「藉有形之事物以表現無形之主觀者,謂之象徵 。」這種象徵在各國的文學作品中是常見不鮮的,即在我國文學上也很豐富,只提出《詩經》、《楚辭》、《莊子》等作品,讀者便可明瞭。「象徵」尚有另一意義:「因欲表示人生、宗教、哲學、道德等深遂之真理,而採用有刺激性含意深遠之外形者,如《神曲》,謂之高級象徵 」(辭海)。我國文學上的《離騷》、《遠遊》、《九章》等,也屬於這類文體,《新約》中的《默示錄》,也屬於這類文體。《神曲》和《九章》雖然暗示許多史實,但始終應視為象徵的作品,寓意很深,全是兩位大詩人想像中的產物,其重要意念不依賴事實,只依賴含意深遠之外形。 Strauss, Baur, Bauer, Schmiedel, Holt Zmann, Loisy, Omodeo, Carpenter 等批評家,都主張《若》也是這樣的一部寓意深遠的作品。但這主張是絕對講不通的,因為正如勒南(Renan)早已說過:「一部相當長的著作中所隱藏的象徵,而只能在一干七百年後才可發現,這是亙古以來所未見到的一件奇事。 」其實,若望是最實際的一位作者,凡有關耶穌生平事跡的記載,以及關於巴力斯坦的地理和他所描述的各色人物,都較前三聖史更為實際。再說,《若》全部是一個「證據」。若望記述了洗者若翰為耶穌作證(1:7,33,35; 3:26; 5:33),撒瑪黎雅婦人為耶穌作證(4:39),胎生瞎子為耶穌作證(9:15),群眾為耶穌作證(12:17),宗徒為耶穌作證(15:27; 3:11),耶穌本人為自己作證(19:35; 21:24),父為耶穌作證(5:37; 8:14,18),並且聖神也為耶穌作證(15:26);而這「證據」的概念也滲透於《若望一書》內(1:1-4; 4:14; 5:9; 9:11)。試問:一個證據是應根據事實,還是依據象徵,或寓意?讀者自會明白。那麼,我們就完全否認古時聖教會中的教父和聖師在本《福音》中所見到的象徵嗎?決不。我們以為若望按照自己的目的,從耶穌所行的一切事跡中,只選出了適合於他宣講高尚道理的資料,以表明耶穌是真「生命」、真「光明」。
再進一步問:若望在《福音》內是否引用了象徵的數字「七」呢?有些學者完全否認,可是我們以為聖史故意利用了這象徵,而且神秘的數字,因為我們不要忘了:若望也是《默示錄》的作者,而且是一個天才的著作家。天才的文學家與詩人往往在歷史的事實上,屢次發現普通人所末見到的象徵的深意。淮羅、敖黎革乃、聖奧斯定、亞歷山大里亞城派的神學家…,不都以這種方法來解釋《聖經》嗎?希臘、拉丁和我國的大文豪不都以這種方法來解釋《荷馬》、《味吉爾》、《詩經》、《離騷》…嗎?我們以為保祿也多次使用過這種象徵的方法來表示《舊約》中的深意(迦 4:25; 格前 10:4)。按「七」字,是猶太人的一個神秘的數字,含有成全之意(申 7:1; 創 33:3; 戶21:3, 《默》中曾五十多次用過這數字:七個教會,七位神,七座燈台,七顆星,七個印,七位天使,七個頭,七隻角,七項冕…)。《若》中,照一般學者的意見,也用了這個數字,以指示耶穌工作的成全。並且可說,雖然全《若》中實在找不出這個「七」的數目字來--也許因為諾斯士派亂用這個數字,所以若望避免使用--可是「七」數目為本《福音》之結構,如在生活的食糧的言論中,若望七次記下「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一句(6:33,38,41,42,50,51,58);在臨別贈言中,曾七次記下:「我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14:25; 15:11; 16:1,4,6,25,33);在全《福音》中寫了七個奇跡:變水為酒(2:1-11)、冶好王臣之子(4:45-54),療愈癱子(5:1-9),增餅(6:1-15),步行水面(6:16-21),使胎生瞎子復明(9),復活拉匝祿(11:1-43)。此外,按聖史的思想,降生為人的基督的工作,即是一種新的「創造」,因此聖史一著筆,便寫下「在起初已有聖言」。這句話頗似《創》中第一句:「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梅瑟記述天主「創造」的工作延續了七天(創 2:2)若望則記述天主聖子「重造」的工作開始於第七天(按《若》的記載:從若翰指示耶穌為天主羔羊(1:29),至耶穌在加納顯示第一個奇蹟(2:1)恰好有七天。並且為表示默西亞任職的德能,他曾記下了七個比喻:「我是生命的食糧」(6:35)、「我是世界的光」(8:12), 「我是羊的門」(10:7),「我是善牧」(10:11),「我是復活和生命」(11:25),「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14:6),「我是真葡萄樹」(15:1)。
由上述可以推論聖若望很喜歡利用象徵,可是他這樣做,非但不損害歷史性,反而會領讀者更深入了解歷史的真諦。
(丁) 經文一貫與編排
我們用「一貫」二字來說明本《福音》的內容結構,除 8:1-11 或 21:24,25 有疑問外,其它都是上下一貫,全為若望所寫的,正如包爾(Baur)所說的:這部書猶如吾主的無縫長衣(19:32),應是一人寫的作品。唯理派批評學者曾將本《福音》分為許多層次,如故事,言論,耶路撒冷的原本或猶太原本,苦難的記述,復活的囗傳等等。這實在把批判學變成了賣藝,因為本《福音》的文筆與語氣,自始至終總是一致的。聖史所喜愛用的一些詞句和中心思想,如光明、生命、愛、作證…耶穌的天主性、與父同思而行、服從天主的意旨、父和子的光榮、聖神的道理…,在本《福音》中到處可見。並且本《福音》的文體也與在若望名下的三封書信的文體很相符合。因此阿羅(Allo)等敢決斷說:否認《若望福音》出於一人手筆的事實,實在是「批判學家的笑話」。況且連《默示錄》--如果我們往深處研究--也可證明本書的一貫性,因為就其特徵「七」字和它所含的最主要的道理,如天主的羔羊、生命的活水、善牧的譬喻、聖言的名字和所含的深意來看,這些象徵與道理,充滿了本《福音》的各部份:羅瑪耶(Lohmayer)說得很對: 「這兩部書--《福音》和《默示錄》充滿了同一的教訓,如按柏拉圖的分法來講,《福音》可說是一篇邏輯的講義(Logos),《默示錄》則是一篇依據形像的教訓(Mythos)」。
關於本《福音》的編排,首先應注意的是:我們不能拿現代的或西方批判學原則,來評斷一部兩千年前為一個希伯來人所寫的著作。這是顯而易見的。此外,這部書也不屬於狹義的歷史文體,而是屬於宗教史的文體。作者雖然在大體上遵循著時序先後的次序,但他所最注意的並不是年譜,而是宗教的啟示。並且我們也同意某些學者的意見,以本《福音》在寫成前大都是若望所宣講過的道理;或許 「我們見了他的光榮」和「那看見這事的人就作證」(1:14;19:35),這兩句話,即暗示這件事。
不但如此,依我們看來,連《若一》也可能是他先前的一篇或幾篇演講稿所集成的。當 「愛徒 」搜集已往的資料,編纂《福音》時,並未嚴密地加以整理,只是粗枝大葉,一方面按照時期次序,另一方面又按照啟示的意義。因此我們覺得不必取法於現代的一般學者,將本《福音》的編排大加變更,甚至連一些公教解經學家也在內,把六章移到五章前,把耶穌最後的臨別贈言13-17排作:13:1-20;15;16;13:21-38;14;17,又把18:24移在18:13後等等。像這些變更的嘗試,沒有一本古抄卷或古譯本可作依據,大都憑各人的主觀見解。我們雖然對五、六兩章的倒置與18:24移到18:14之後,覺得具有其內在的證據,可是究竟主觀的見解,不能作批判學的原則。
關於本《福音》淫婦一段(8:1-11),按近代一般學者的意見,以為並不是聖史所寫的,大約原屬於耶京教會的囗傳,到了第三世紀,才有人把它插入本《福音》中,但仍應視為默感的經文。21章,有的把它歸於愛徒聖史,有的以之歸於他的門徒;我們以為還是應歸於若望,不過,筆者不敢武斷。
最後我們敢說,宗座《聖經》委員會在一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關於《若望福音》所發出的諭旨,仍有它的價值,其中所指示的解釋《若》的原則,仍頗有助於研究第四部《福音》的學者。
第三章 若望的神學
關於聖若望的神學,在此只提幾個重要的題目,因為在本辭典內有關耶穌基督、聖言、天主三位一體、真理、生命、愛德、聖體、聖洗……各條,已有論述。雖然在此只提出聖若望的神學重要的題目,我們仍以為,如果讀者不親自去默讀默想《若望福音》及《若望三書》,尤其是《第一書》,任何書籍都不能全然揭示若望的寶藏。敖黎革乃、聖奧斯定、聖濟利祿等,無不勸勉讀者去讀這被稱為「神性《福音》」以前,應該祈求聖言,恩賜他的神光,且要效法降生為人的救主耶穌,謹遵實踐他的誡命,因為唯有「履行真理的……纔來就光明」(3:21)。
若望的神學具有它的特徵。它的主要內容,自然不相反《對觀《福音》的要義,但與《對觀《福音》有著顯明的分別。前三《福音》主要的意義乃是「天國」,而若望則是「永生」。「人子」一名的意義,在《若》內也沒有如在前三《福音》中所具有的那重要的概念。
若望神學是滲透生命、光明與黑暗、上界與下界、世界、信仰、明認、真理、光榮…等等思想。救贖普遍性的宣言,在《若》內是特別予以注意。所有的人只要他們懷有信心,就能獲救(1:1,9; 3:16);耶穌是舉世的救主,他除去了舉世的罪惡(4:22; 1:29);他的羊棧也敞開給世上所有的人,只要人相信他,便可進入(10:16; 11:51)。耶穌的信徒與猶太人的分別,不在乎是否遵守梅瑟法律那些細小的規則及先人的傳授,而是在乎信不信,接不接受耶穌的啟示。梅瑟曾給以民法律,降生為人的天主聖子,賜與人的是恩寵和真理(1:17)。梅瑟法律最大的目的和特點就是給基督作證(1:45; 2:17; 5:46; 7:38; 8:56 等處)。前三《福音》 》一條一條地指定做人的道德誡命,若望卻把人的倫理全歸於一條大誡命,--愛德的誡命(13:34; 15:12; 17; 若一 2:7-10; 3:11,21,23; 4:19-21)。由於此,雖然耶穌教訓人要遵行天主及自己的誡命(154:15),可是他的一切誡命,總歸於一條誡命,即愛德。聖奧斯定後來將聖若望這一條愛德誡命的道理簡略總括說:只要你真正愛慕天主,就可任意行事。
聖若望的作品,《若》、《若一》以及《默》,充滿了耶穌奧妙的道理。聖保祿的書信也是如此;可是聖若望的出發點,是他個人的出發點,與聖保祿有所不同。《若》按其本性,乃是天主聖子啟示自己的一種記載。第四部《福音》 》所有的言論,幾乎都討論一個題目,即基督的位格,他的先存,他與天父所有的關係,他的降生,他在世的工作,他歸回於天父的事。
在前三部《福音》之中,這些大問題雖都已暗示,可是在《若》中,則進一步加以揭示。耶穌論自己說:「我是世界的光」(8:12),「我是生命之糧」(6:35),「我是復活與生命 」(11:25),「我與父是一體」(10:30),「在亞巴郎出現以前,我是」。
按若望的思想,耶穌向世人要求的是信德與愛德,也可說:要求唯一的信仰,因為誰在生活中有真誠的信仰,便不能不懷有愛德。人只要全心信仰耶穌是天主子,天主的啟示者和救世主,就能獲得永生;誰拒絕這信仰,就是自取滅亡。
在前三部《福音》內,耶穌的奇跡特別顯明他的無限仁慈,按《若》,耶穌的神蹟,雖然也顯示他的仁慈,可是主要地,還是證明耶穌的大能和權威。再說,按《若》,耶穌的奇跡都是證據與徵兆(Semeia)。
《若》也充滿了聖事-聖洗與聖體-的道理;耶穌的教會比之於新娘(3:29),也比之於羊群(10)。耶穌乃是教會的新郎,並且是教會的拯救者,善牧捨生是為救護他的羊群。聖寵的奧理即等於永生,所以永生已在今世開始了,當人藉信德接受了耶穌,經過恩寵,耶穌和他的聖父及聖神便安居於信仰者的心內。
由於若望重視「永生」的道理,為此可瞭解為什麼末世論在《若》及《若一》,也是一端主要的教義。審判及判斷,不但是天主的行為,而且也是世人的行為:人若拒絕信仰,則是審判自己,判斷自己;反之,人若信仰他,就已成為生活天主的住所(14:23),他的永生已在世開始,他是耶穌的肢體,猶如葡萄枝存在葡萄樹上一樣(15:1-11)。
見1358若望書信、1360若望默示錄、1293耶穌基督、0721聖言、0047三位一體奧義、2109聖體、2043愛德、1453恩寵、1233聖洗、1525真理、0436生命、1703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