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2獄函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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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辭典
獄函(Captivity Epistles, Epistolae Captivitatis)
「獄函」指《弗》、《哥》、《斐》和《費》,因為從書信的內容得知這些書信,寫於聖保祿被囚期間(弗 3:1; 4:1; 6:20; 斐 1:7, 13, 14, 17; 哥 4:3, 10, 18; 費 1, 9, 10, 13, 23),尚且還得知是在同一環境下寫成的(弗 6:21; 哥 4:7-10, 12, 14; 費 23)。至於這被囚的時期是指在凱撒黎雅被囚的兩年(宗 24:47),還是指在羅馬第一次被囚的兩年(宗 28:30)?古代學者多主張前一意見,現代學者則根據書信的內容(斐 1:13; 4:22)多主張後一說,即主張獄函於公元六十一~六十三年間寫於羅馬。寫作次序大概是《哥》、《弗》、《費》、《斐》。對此,學者意見無法一致。至於獄函的內容,除了《費》可稱為解放奴隸制度的大憲章外,其他三封書信(尤其是《弗》)都講論高深的基督學(Christology)和教會學(Eccles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