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經師(Scribe, Scriba)經師是充軍期間,敬畏上主(德 38:39)和精通法律的人(厄上 7:6, 10, 11):他們是充軍的猶太人的精神領袖,給他們翻譯和解釋梅瑟法律(厄下 8:8; 13:24),因此,很受當時的猶太人的尊敬(加下 6:18; 德 19:1-15),他們有些出自貴族或司祭家族,但大部份是平民階級。當時最馳名的經師是厄斯德拉(厄上 7:6)和匝多克(厄下 13:13)。
《新約》時代的經師,也就是由這些經師傳襲而來的:他們也是「法學士」(瑪 22:35; 路 10:25; 宗 5:34),對祖傳的法律受過精確的教育(宗 22:3),且全是出自平民階級(瑪 2:4)。他們大部份是法利塞黨人(谷 2:16; 宗 23:9),也是公議會的議員,且在公議會中很受長老們的敬重(宗 5:34-39)。他們享有立法權(瑪 23:4)、司法權(路 22:66; 宗 5:34; 23:9)和司教權(瑪 23:2; 宗 22:3)。
耶穌時代的經師中,雖然也有追求真理的(瑪 8:19; 谷 12:32-34; 路 20:39),但由於大部份是法利塞黨人,因而他們多是應小心提防的(谷 12:33)變質經師,與法利塞人同流合污,因此,也與他們一同受到耶穌嚴厲的譴責(瑪 23:13-36),因為他們的作風不合天國的標準(瑪 5:20),他們的傳授缺乏權威(瑪 7:29),他們只傳授人的規律(瑪 15:8),多次與天主誡命衝突(瑪 15:3)。正是為了這個緣故,他們與法利塞人常留心尋隙控告耶穌(路 6:7; 11:53, 54; 若 8:3-6),在公議會定耶穌的死罪(瑪 26:57-66),並且在加爾瓦略山上嘲笑他,直至他死去為止(瑪 27:41-43)。他死了以後,還是他們與長老們難為他的宗徒(宗 4:5),追逼他的門弟(宗 6:12),迫害他的教會(宗 8:1)。
至於經師的培養,並非朝夕的事:誰要成一位經師,就得多年跟著一位名師(宗 22:3),將他口授的《聖經》講解牢記在心:這些講解多包含在史訓內(0549米德辣市 Midrash )。誰記得最多和最清楚,誰就是高足弟子。如此者,直至四十歲方可領覆手禮,成為「辣彼」(參閱 瑪 23:7),有權公開講解法律(參閱 若 7:15)。當時的經師分嚴寬兩派:前者由霞瑪依(Shammai)作領袖,後者則由希肋耳(Hillel)為首領。聖保祿的老師加瑪里耳(Gamaliel)就是屬於後一派的(宗 22:3)。
公元七○年,聖殿被焚後,《舊約》的司祭職廢除了,經師則取而代之。他們以雅木尼雅(Jamnia)為中心,專心研究《聖經》,成了日後猶太主義的支柱。他們的傳授,載在0546米市納中。當時著名的經師,有依市瑪耳(Ismaelben Elisha)和阿基巴(Rabbi Akiba):他們在巴爾苛刻巴的叛亂中殉教;此外有猶大(RabbanJuda ben Nashi)、息孟(Simon ben Gamaliel II)以及曾與聖猶斯定辯論過的特黎豐(Tryphon ben Tarp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