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戶籍紀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可反白選取後按:聖,典,谷,參
聖經辭典
戶籍紀(Book of Numbers, Liber Numeri)

《戶籍紀》為《梅瑟五書》第四部書名,除應參閱1746梅瑟五書條外,應參閱出埃及行程圖及各有關人名、地名等條。此外,亦應參閱0499安息日、2053月朔、2138逾越節、1906無酵節、七七節、號筒節、2602贖罪節、1692帳棚節等條。此處只介紹一下本書的(一)名稱,(二)主題與內容,(三)作者,(四)主要的神學思想。

(一)名稱:

戶 籍紀按希伯來文原稱「在曠野裡」,是取自本書原文的第四字,打破了採取首句首字的慣例,是要說明本書所記載的史事,皆發生於曠野之中。此名可說是包括了本書的主題。《七十賢士譯本》稱本書為 Arithmoi,即「數目」之意,《拉丁通行本》從之,譯為「Numeri」,這或者是因為本書記載的數字連篇累牘的原因。瑪相伯《新史合編》直講譯為「數目紀」,注:「數民也,料民也」。基督教譯本譯為「民數紀」,我國教會《古史參箴》和《古經史略》等書譯為《戶籍紀》,思高學會從之,因為本書內數次記載了戶口調查和士兵登記之事(見1-4; 26)。近代學者皆擁護此見。

(二)主題與內容:

本書可視為天主的許諾與實踐的橋樑,即記述以民獲救脫離埃及之後,直達許地邊緣的一段經過,所以本書上繼《出谷紀》,敘述選民由西乃山起程,在梅瑟領導下,三十八年之久,在曠野中所經歷的一些重要大事。除這些大事外,還記載了一些有關祭獻和特殊的規定,這些法律和規定多攙雜在一些史事中,有些是梅瑟制定的,也有些是後世增補的。

本書的記述,表面上看來,好似雜亂無章,沒有條理,但在布局上卻有其時間先後和地理上的次序。本書的記述,按其時間與空間的次序,可分為三編:上編記述選民在西乃山下作起程的準備(1-10:10);中編記述選民流落曠野的事蹟(10:10-21:35);下編記述選民在約但河東的遭遇。按時間來說,上編記述 出 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一日至二十日的事蹟;中編記述中間三十八年的大事;下編記述最後五個月的事蹟。

(三)作者:

無論是猶太人的傳統或教會的主張,皆認為本書的作者是梅瑟,因為由本書的行文看來,寫本書的人是曾寄居於曠野,並熟識埃及的歷史、風俗和典章制度。關於在曠野中行營時秩序的細小節目,和發生的各種事情,述事與立法的混合記載等,都足以證明作者應是目睹耳聞的證人,另外立法的動機與原因,多次是由於事件的發生,給了立法者制定法律的啟示。這種記事體也可以明證本書的寫作時代,應是在梅瑟時代,假若是事後幾百年寫的,一定不會如此記述。當然誰也不能否認本書有後人增添的地方;但若為了一些增加之處,便否認本書是梅瑟的作品,就如有人增加和更改了荀子,便否認荀子為荀子的作者,是同樣的錯誤。詳見1746梅瑟五書作者條。

(四)主要的神學思想:

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在說明天主和選民雙方對盟約所有的態度。根據盟約的條款,天主常要以恩寵和德能,照顧自己的百姓。的確,天主在曠野中,常發顯了奇蹟保護他們,以維持他們的生活;但同時也使他們遭遇了種種困難,為試探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個有堅固信仰的民族。然而他們卻不明瞭自己所負的使命,所處的特殊地位,所應盡的義務,所以一遇到挫折或困難,便立刻抱怨天主,反抗梅瑟。他們雖然因此多次受了懲罰,仍執迷不悟,不知悔改,因此天主罰他們在曠野中漂泊了達四十年之久,直到那一代的人,除極少數的忠貞人士外,都死在曠野為止。但仁慈信實的天主,決不完全捨棄自己的選民,因為他必實踐許與聖祖的諾言。為使這些諾言更信而有徵,曾打發了一位外教的先知巴郎,叫他一連四次祝福以色列人,一再預言他們必將獲得天主許下的幸福。所以本書是一部詠嘆上主仁慈的書,詠嘆上主信實的書,詠讚上主亭毒一切的書。

本書所載的一切有關以色列子民的歷史,不但為日後《舊約》經書發生很大的影響(見 歐 2:17; 11:1; 13:5; 耶 1-3; 依 40-55; 詠 78; 105-107:95; 114; 136; 智 10:15-12:27; 16-19 等處),對《新約》亦然;誠如聖保祿所說,應作為我們《新約》選民的「鑑戒」,勸戒我們這些應經過今世的曠野,而走向來世永生的信徒,切不可重蹈他們的覆轍,背信忘義,執迷不悟;反要堅忍天主的考驗,善用天主在這末世時期所賜與我們的特恩異寵(見 格前 10:1-11; 希 3:12-4:13 等處。參閱 若 3:14, 15; 希 9: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