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公函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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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Catholic Epistles, Epistolae Catholicae)
公函是指《新約》內的七封書信:即《雅各伯書》一封、《伯多祿書》兩封、《若望書》三封,以及《猶達書》一封。
公函這一名詞,在教會很古時已開始使用,不過在最早時,有時只指某一兩封書信為公函:如《克肋孟通行》本只稱《雅各伯書》和《猶達書》為公函;《慕辣托黎書目》只稱《猶達書》和若望的兩封書為公函;按歐巴彼所收集的敖黎革乃的著作中,只稱《伯多祿前書》、《若望一書》及《猶達書》為公函。至於稱上述七封書信為公函,首見於歐色彼所著的聖教史內。至於何以稱這七書為公函,學者雖勉強找了不少的理由,但並沒有一個完全絕對而適合於上述每一書函的理由,比如有的學者以「公函」即等於「正經」(Epistolae canonicae),但這一理由顯然不通:因為如色爾納巴書雖不屬正經,而敖黎革乃稱之為公函,而歐色彼雖稱上述七書,為「公函」,但對其中數封的正經性卻表示懷疑。因而另有些學者,以為「公函」也即「通函」之意,指該七書的普遍性(Universalitas);換言之,即以該七書的對象,是寫給全教會或至少多數地方教會,或一般信友,而並非如保祿的書信只是寫給某一地方教會,如《格林多書》或《哥羅森書》等。但對這一說,若拿《若望二、三書》來看,似乎純是私人函件,則又顯然欠通。因此這七封書究何以稱為「公函」,似乎只能廣意地說:七封書信中大多數是寫給一般信友,《若望二、三書》雖是寫給私人,但將它們附於《若望一書》後,便一並統稱為「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