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9墳墓 [耶穌基督的墳墓]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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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 [耶穌基督的墳墓] (Sepulchre, Sepulchrum [Sepulchre of Christ, Sepulcrum Christi])

古墓的出土,在考古學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它給我們指出了不少古代民族的文明、藝術、風俗、習慣,對於《聖經》的研究,也給了我們不少的貢獻及幫助,使我們更能清楚明瞭《聖經》上許多關於埋葬死人的記載。聖地因為是多山而少平原的地區,可以耕種的田地並不太多,是以在聖地自古以來就以自然或人為的山洞,作為埋葬死人的墳墓。

一、根據考古學者們的結論,墳墓的形式,可分為下列數種:

  1. 石洞墓:
    這種石洞多在地下,就是天然石洞,或者略加人工打鑿而成,屍體由上而入,上面的洞口以石頭及沙土堵塞。這是最古老,也是最簡單的墳墓,遠在西元前四、五千年即有的一種。
  2. 井墓:
    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發現一種新型的墳墓,我們稱之謂井墓,即是由上而直線向下挖掘,型同水井,在井的下邊以平行線上,再鑿一個或數個安放屍體的斜面洞穴,放入屍體後,將井內斜面側洞,以沙石完全填滿堵塞。有時井穴是稍微傾斜的,並鑿有簡單的石梯,便於下降;更有的石井墓,其存放屍體的地方,不在井底之傍,而是將洞穴鑿在井穴側面,如此可以存放一個或數個屍體。
  3. 石室墓:
    到了西元前一千二百年前後,初期聖地的以民,可能受了腓尼基人文化的影響,開始利用所謂的石室墓。這種墳墓較大,停放的死屍也多,構造也比較複雜。先由地面向下挖掘開鑿,斜坡向下,狀似石梯,在最下面則鑿成方形的石室,室之四周修以停放屍體的石凳或在牆壁上鑿成壁龕,以存放屍體。壁龕有的呈方形,有的是下平而上部呈半月形。石梯的入口處則以岩石堵塞,幾時需要埋葬新的亡者時,則將入口的石頭移開,將屍體運入,停放在業已備妥的石凳上,需要時可將石室擴大,以安放或修鑿新的石凳,或加鑿新的壁龕。
  4. 石屋墓:
    到了以民君政時代的末期,上述類型的墳墓更形擴大,它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石室,而是沿石室的四周另鑿有其他的石室,石室與石室之間有走廊及過道相聯,形成了地下的房屋。猶如羅馬的地窖,因此亦稱為「地窖墓」。這種墳墓大多已不再向地下發展,而多是依山鑿岩而成,墳墓的入口處,以方形的大石堵塞,或者更常見的是以一圓形大石塞`住墓門,開關時祇要旋轉圓石即可。

耶穌的墳墓就是屬於此後一種者,它祇有兩間,內部一間是為停放屍體,外面一間有石台,其上放有香料,以抵禦屍臭。周圍有時有一石凳,以供前往憑吊死者的家人稍事休息之用,由外間可以看到內部的屍體(若 20:1, 4, 5, 8 等)。自耶穌時代開始,猶太人的墳墓開始裡外加以裝飾,使之更為美觀。這點格外由橄欖山上掘出的一些古墓而得到證明。

當然除了上述的數種類型的墳墓外,其他世界各處及任何時代都有最簡單的墳墓,是就地挖坑,放入屍體而加以掩埋,周圍堆上石塊作為圍牆,頭部擺上幾塊較大的平石。至於嬰兒小孩屍身的掩埋,多利用一種具有人體形的陶罐或陶棺,將之停放在家園的附近,或葬入墳墓中。

二、墳墓的外面標誌:

普通以民的墳墓是沒有甚為外表記號的,雅各伯在辣黑耳墳上立了碑(創 35:20)當屬例外。阿幹及阿貝沙隆墳上所堆的一大堆石頭(蘇 7:26; 8:29; 撒下 18:17),當視為受人懲罰及吐棄的標誌。墳墓的外在修飾應是希臘時代的事(加上 13:27)。按若瑟夫的記載,黑落德修建了達味及撒羅滿的墳墓(見 瑪 23:29),並為自己在白冷附近,修建了偉大壯觀的陵墓;但是普通百姓的墳墓是沒有甚為裝飾的,大都就地掩埋在村莊或居室的近處,為避免沾染法律上的不潔(戶 16:19),每年在巴斯卦節日前,要將每個墳墓的所在地,塗以白色的標記,這種習俗至今阿剌伯人仍沿行不衰(瑪 23:27, 28)。

三、《聖經》上的記載:

亞巴郎買了瑪革培拉山洞,作埋撒辣的墳墓(見創 23)。亞巴郎、依撒格及雅各伯皆埋葬于這個山洞中,是為其家族墓穴(創 23; 25:9, 10; 見 創 47:30; 49:29, 30; 50:13)。若瑟則葬於舍根,自己父親的田地中(蘇 24:32)。若蘇厄亦葬在自己在厄弗辣因山區的產業中(蘇 24:30),撒慕爾及約阿布的墳墓亦在自己的「故鄉」,即自己的田莊中(撒上 25:1; 28:3; 列上 2:34)。默納舍即埋在自己的花園中(編下 33:20; 見 列下 21:18)。由此可見,以民向來將自己的親人埋葬,在自己的田園內。這種習俗仍見於《新約》時代,比如阿黎瑪特雅的富人若瑟,即在自己的家園內,為自己開鑿了墳墓(瑪 27:60; 谷 15:46; 路 23:53; 若 19:41)。

見1823喪禮[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