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聖神 [精神](Holy Spirit, Spiritus Sanctus [Spirit, Spiritus])
本文先按《聖經》的字句解釋「神」字的概念,然後詳解「聖神」,即天主聖三的第三位,他的位格和他的作為。
一、「神」字的概念
「神」,希伯來文作 Ruah ,希臘文作 Pneuma 拉丁文作 Spiritus 。現在我們就把《舊約》中 Ruah 也即《新約》中 Pneuma 的原義予以解釋。
《舊約》中 Ruah 所含的最重要意義有:- 氣,如一口氣、生氣,噓氣(詠 33:6; 創 6:17; 約 4:9; 7:7等處);
- 風,如寒風(約 4:15),曠野裡的風(耶 13:24),暴風,即所謂「上主的風」(依 40:7),「晚風」或「晚涼」(歌 4:5; 創 3:8);
- 人體內的元力,即「氣息」,如「生氣」、「靈魂」(訓 3:19; 8:8; 詠 31:6);
- 心靈,即「心」(創 41:8),「精神」(詠 34:19; 則 11:19)。
由以上所引的各種名稱,以及其他類似的字句,我們可以確實推論出,Ruah(神)一字最古而最主要的意義乃是「風」和「氣息」。受造物——人和動物——所以能生活,就是因為天主在他們身上賦給了他自己的氣息,使他們有「生氣」。天主以「風」培育世界的繁殖力;同樣,以他所賦給的「氣息」保存世人的生命。「風」按《聖經》的思想,不是獨立的勢力,一如別的宗教所意測的那樣。它是與天主的話有關聯的,且為天主的話所領導。
既然「風」受創造主的話的支配(亞 4:13; 耶 10:13; 51:16; 詠 135:7),那麼,自然而然,不但「氣息」,就連「風」也稱為「天主的神」,即天主所賦予的氣息,或天主所引導的風。為此,按照《聖經》,所謂「風伯」、「風神」之類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希伯來人,跟據《聖經》,也決不贊同厄丕加摩(Epicharmus)所講的風、水、地、日、火、星都是神祇這類說法。他們既然接受天主的啟示,在他們看來,風猶如其他的自然力,只是為天主所創造,受天主支配的勢力而已。因此,它是「天主的神」,即為天主所派遣和管理的神秘力量。「天主的神」,即天主給世人所賦的「生氣」,按希伯來文語氣,也可用以表示人的情感,如怒氣(依 25:4)、心亂(創 41:8)、心焦(約 7:11)、失望(依 61:3)、勇氣(蘇 2:11)、無耐(約 21:4)、懺悔之心(依 57:15)、驕傲之心(詠 76:13)等。可是,這一類用詞的意思,對於「天主的神」的要義,只是一種附屬的觀念。其實,「天主的神」在全部《舊約》裡,只描寫成天主的一種大力,生力;充其量,這「神」也只有時被位格化了,可是,在筆者看來,從沒有把它描寫如一個具有位格者,或更具體說,神格者。以下先按《舊約》,後按《新約》的含義,略述聖神的概念和要理。
甲、《舊約》裡聖神的概念
「聖神」這名詞在《舊約》裡雖不多見,但等量的名詞,如天主,或上主的神,或「我的(天主自稱)神」,卻屢見不鮮。「聖神」一詞記載於 詠 51:13:「求你……不要從我身上將你的聖神收回」。參見 依 40:7, 13, 29; 61:1; 63:10, 11 等處。再說,既然主耶穌揭示了天主的內在生活,即天主三位一體的奧理「聖神」在《新約》上很多次指示天主聖三的第三位,為此,「聖神」這名稱遂很普遍用來指示天主第三位。
在討論本題之前,不妨先試說基督教各教會是怎樣譯述了「聖神」(Ruah Qadosch)這個名詞。聶斯託利派使用,「涼風、淨風、淨風王」或「得囉嵇」等稱呼,後者就是敘利亞文 Ruhade Qudsha ,即「聖神」的譯音;基督教先前使用的是「聖風」,或「神之神風」,現在卻普遍使用「聖靈」;天主教起初是按拉丁文譯音,稱作「斯彼利多三多」,自從艾儒略神父以來,才開始普遍採用「聖神」這稱呼。現在與這意義相稱的名詞算是固定了,連東正教,雖然稱至高之神為「上帝」,但為指稱天主聖三第三位,也採用了「聖神」的稱謂。
聖神的作為,按《舊約》經書,在創世的工作和救恩史上在在可見。
創 1:2 記載:「大地還是混沌空虛,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天主的神」是指生命的神力,即那要順序培育萬物的天主的神力。天主藉著自己的話和噓氣創造了一切:「因為他一發言,萬有造成;他一出命,各物生成」(詠 33:6)。自然,在天主聖子降生以後,這些和其他類似的經文字句,供應了基督徒一種新知識,略使他們心領創造的工作係天主聖三的工作,即在這工作上,天主聖三每位有其屬於自己特性的作為,就是說,創造歸屬於聖父的全能,歸屬於聖子的智慧,也歸屬於聖神的德能和愛。《新約》時代的信徒發現《舊約》《聖經》所暗示的天主聖三道理,原是件很自然的事,然而《舊約》時代的信徒讀了這些經句,只知道天主以自己的智慧和德能造化了天地而已。對 智 1:5; 9:17 等處所記述的「聖神」,其了解程度也相同:聖神只算是引導世人的天主的德能;智1:7與類似的地方,只言天主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所以是他保存且掌管萬物。
古時猶太經師特別注意「天主的神」,或「天主的風」的效驗—「神」與「風」按希伯來文原是一字—給日後的基督徒解經家開闢了一條路,引他們由「天主的風」的效驗,去研究「天主的神」的效驗。這種研究法,雖然不太科學,卻仍有它的價值。
事實上,在救恩史的大事上,常有天主的風—異風—相伴,例如在洪水退落時:「天主…使風吹過大地,水漸漸退落…」(創 8:1);在梅瑟叫蝗蟲來到埃及境內時:「上主就使東風在地上颳了一整天一整夜…」(出 10:13-19);當鵪鶉散落在營幕四周時,「上主使就一陣風颳起,由海上吹來鵪鶉」(戶 11; 詠 78:26-31);在訂立盟約時,「雷電交作,濃雲密布,角聲齊鳴…」(出 19:16; 參見 宗 2:2)—按:不少猶太經師以「角聲齊鳴」譯為「暴風猛作」。不消說,西乃山上天主的顯現,在《舊約》時代算是曠古的奇觀,後來的作者,每次描寫「神的顯現」,總是在各種自然界的現象中,提出「風」來描述天主的尊威臨幸,如 撒下 22:10, 11:「他(天主)乘坐革魯賓飛騰,藉風的翼羽翱翔…」(參見 民 5:4, 5; 詠 18:11; 68:8-11; 哈 3:3-15; 則 1:4 等處)。先知們也認識「熱風」是預報選民充軍的懲罰,比如耶肋米亞說:「那時,人要對這人民和耶路撒冷說,荒丘的熱風由曠野向我人民吹來,不是為吹淨,不是為清潔;有一股強烈的風應我的命吹來;現在我要去裁判他們…」(耶 4:11-18; 參見 則 13:13-15; 歐 13:15)。先知們也以強烈的風來比天主向犯罪的異民所發洩的義怒,比如 依 57:13:「…一陣風要把它們全部捲走,一口氣要把它們吹去」;又見 耶 51:1:「上主這樣說,看,我必要興起毀滅的颶風,襲擊巴比倫和加色丁的居民…」。除熱風和烈風外,他們也借用順風來指以民將由流徙之地回歸故鄉(依 11:16)。
從以上各種「天主的風」,即暴風、順風等,我們不難領悟到那含有象徵的自然力量,把一種屬於天主大能的力量—「天主的神」牽引出來了。
按照《舊約》最古的記載,天主的神——聖神,作出了一些臨時性的強烈作為,如 民 13:25; 14:6:「上主的神開始感動他…上主的神突然降在他身上…」。則 37:1:「上主的手臨於我上主的神引我出去…」。列上18:12:「上主的神把你帶到我所不知道的地方去…」。
為了援助選民,「上主的神」喚醒非凡的人物,如三松:「那時上主的神突然降在他身上…」(民 15:14),基德紅:「上主的神充滿了基德紅」(民6:34)等;這「上主的神」也引起先知們的熱誠(戶 11:24-30; 撒上 10:5-13),使先知們感覺神異或神魂超拔(列上 18:12; 列下 2:16),使先知們行奇蹟(列上 17:14)。總之,在《舊約》時代,「上主的神」是特別與先知們發生聯繫的。通常作者記述先知們接受任命時,都使用這樣的話:「那時天主的神降在他身上…」(戶 24:2; 編上 12:19),或:「上主以手握住我…」(依 8:11; 則 1:3 等處)。究竟聖神降在先知們身上,其時間只是臨時的呢,抑或至少為大先知是終生的呢?我們殊難確定,但按《聖經》的語氣看來,我們應可肯定:有些英名卓越,在救恩史負有特殊使命的偉大人物,「天主的神」常居留在他們內。這等人物便是梅瑟(戶 11:17; 依 63:12)、若蘇厄(申 34:9)、撒烏耳(撒上 16:14)、達味(撒下 23:1, 2)、厄里亞和厄里叟(列下 2:9, 10)等。
《舊約》時代先知們既有「天主的神」相伴不離,所以他們除了被稱作「天主的人」外,也擁有一個頗為奇異且名副其實的名稱,即「屬聖神的人」,或「受靈感的人」(歐 9:7)。先知們原憑天主的話和天主的啟示,從事宣講天主旨意的,這是在以民被擄前後他們所負使命的本質和目的。可是,從米該亞起直至瑪拉基亞,情形似乎有所不同,他們深信且聲明自己的力量和宣講,都是「天主的神」的賜與,比如米該亞說:「至於我這直接反對假先知的真先知—我因上主的神而充滿力量、正義和勇氣…」(米 3:8)。先知們所以是天主的代言人,是因為「天主的神」居留在他們心中。先知們的訓戒按匝7:12就等於上主的話,先知說:「他們使自己的心硬如金剛石,不聽從法律和萬軍的上主以自己的神感動古先知們所發表的訓令…」。參見 厄下 9:30。
先知們為了選民的裨益,除由「天主的神」接受訓令外,也藉「天主的神」蒙受令人鼓舞的預言(如 戶 24:2; 編上 12:18, 19; 依 2:2-4; 7:14; 9:1-6; 11:1-11以及上主僕人的詩歌等處),和宣告天主旨意必需的力量(見 耶 1:8, 18, 19; 20:11; 則 3:8, 9; 依 6:6-9 等處)。
先知們宣講的主題,當然是默西亞本人和有關默西亞的事蹟,但應特別注意的是,先知們也曾預言過默西亞本人和默西亞的信徒將與「天主的神」發生的密切關係。
天主曾許下諾言,說是要創造新天和新地,因此,世人雖然由於作惡墮落,剌傷了天主的神—聖神,卻仍在日夕懇求天主速施援助:「啊,望你衝破諸天降下…」(依 63:10-19)。一切先祖,如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和天主的使者,如梅瑟既不濟事,人類,尤其是人類中的選民(他們了解到這援助的迫切需要,較諸普世異民更為切實),就急需天主親自前來干與,因而作出如上的呼籲。依撒意亞和其他先知,不但預言默西亞將要降來,而目也預言默西亞自己是充滿聖神的,並且因他的降臨,聖神要充滿大地,藉著聖神天主要更新一切;這是說,一切默西亞時期的幸福與默西亞本人將是分不開的,而且在這些由默西亞帶來的幸福中,其最珍貴的,端為天主的神:聖神。今略述默西亞時代中聖神的大作為如下:
依 4:1-6,先知描寫,由於默西亞的降臨,熙雍必然要更新。這種更新,非但是天主和天主的「苗芽」—默西亞的工作,而且也是天主的神—「懲治的神和毀滅的神」,即聖化之神的工作。
依 28:6,先知預言默西亞時代所有亞巴郎的後裔都要歸順「雅威」。上主將是這些懺悔者的榮耀和力量,要賜給他們秉公審斷的精神,和抵禦強敵的勇敢。
在 依 32:15-20一段內,先知預報在默西亞時代,神要自上傾注在人們身上,天主要藉他——聖神——更新一切,使世界恢復樂園的安樂。
在 依 44:1-5一段裡,上主許給選民三種祝福:增加他們的人口,傾注自己的聖神,召集四散的以民和外邦人來皈依自己。傾注天主的神的效果,也包含超自然的恩惠,最大的超自然恩惠將是:因「天主的神」的潛移默化,流散的以民和誠實的外邦民眾,都要認識天主而歸依他。
則 36:20-32; 37:1-14; 47:1-12,就先知的整個神學和大多數解經家的意見,厄則克耳先知是在預報默西亞時代聖神的傾注。事實上,先知不但注意到以民的復興,而且特別注意到聖神所要實行的聖化工作,由於這聖化,選民將獲得「一顆新心……一種新精神……一顆血肉的心……」。這些言詞乃表示一種絕對的轉變(耶 31:31-34),如 則 39:29 所載:「我不再掩面不看他們,因為我將我的神已傾注於以色列家族——吾主上主的斷語」。參見 則 11:19; 18:31。
匝12:10-14,天主說:「我要……傾注憐憫和哀禱的神」。這是暗示聖神引導默西亞的人民熱心哀思被釘而死的救贖主(見 羅 8:26, 27)。
岳 3 可視為《舊約》中有關聖神工作的最明顯也最透徹的預言(見 宗 2:16-25)。
以上列舉的先知們的預言,都指示聖神在默西亞時代的作為。現在再述先知們關於默西亞和聖神二者本身所蒙受的啟示。關於這兩則啟示,報導得最清楚的莫過於依撒意亞先知。先知在 11:1-9,記述默西亞——厄瑪奴耳——由於充滿聖神,將執行王權,剛強明晰判斷,一生所行,全受天主的神的支配。先知在 42:1-9,引述天主自己介紹他的僕人說:「我在他身上傾注了我的神,叫他給萬民傳布真道」。憑這句話,天主聲明他的僕人所作的一切都是仰仗天主的神。如果我們謹慎注意這段的整個意思,尤其是 5-9 節,便知先知是把上主僕人所作的事當作一番新創造。那麼,猶如在第一次的創造工作上,有「天主的神」的干預,同樣在第二次創造工作上,也有「天主的神」的支配。
乙、《新約》中聖神的道理
《新約》的最大奧蹟,乃是天主聖子降生為人這一大事,而這一大事卻又與聖神的奧理脈絡相屬,萬不能分的。既然降生與聖神有著這樣密切的關係,其他由這奧蹟而生出來的一切奧蹟,如救贖,聖教會,世界終結,以及其他天主的作為,都一一與聖神緊密聯繫,無絲毫脫節的可能。
茲按次序略述《新約》中關於聖神作為的教理:
耶穌自從降孕以來,就他的人性來講,是被聖神引導並全屬於聖神的權力的。洗者若翰是在母胎中聖化的,耶穌卻是一降孕就是聖的:「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廕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路 1:35)。
洗者若翰「漸漸長大,心神堅強」(路 1:80),但關於耶穌,聖史只就他的身體描述說:「漸漸長大而強壯」(2:40),關於他的心神隻字未提。自然,耶穌一降孕,他的心神就與天主聖神密切結合,原屬萬全的美,不能再有絲毫的長大或強壯:「天主(已)把聖神,無限量地賞賜了他」(若 3:34)。
在耶穌受洗的那天,天父便把耶穌的神性和他為默西亞的使命揭示了出來:「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在他身上」(若 1:32),這是說,聖神早已常住在他內,因此,他會善盡天父交給他的使命。「鴿子」(若 1:34)可使讀者想起 創 1:2 所載的「天主的神」,也使我們明白聖史的深意,即耶穌受洗那天,新創造開始了,天主與世人和好的時期已告來到(見 創 8:11)。
耶穌的活動與生活常受聖神的支配,已如上述。但聖神怎樣作為降生為人的天主聖子的一切活動的基礎和動機,怎樣充滿於耶穌身上,可就不是我們的有限理智所能懂悟的了。我們只可從遠處追隨這條路線:聖保祿描述基督信徒的超性生命說:「凡受天主聖神引導的,都是天主的子女」(羅 8:14)。這話把天主義子的本性斷然說出來了。既然天主的義子與基督密切地相連繫,一如肢體與身體,我們便可稍微明白基督的內在生活和外在生活:基督常是受聖神引導,在聖神內專心服從天父,並專心愛慕天父和人類。
了解到這一層,我們就可明白《新約》關於基督與聖神的關係所記載的一些話,如 路 4:1:「耶穌充滿聖神,由約但河回來,就被聖神引到荒野裡去了」。在傳布《福音》的預備時期完了時:「耶穌因聖神的德能,回到加里肋亞……」(路 4:14)。在納匝肋第一次宣報《福音》時,他把依撒意亞的預言貼在自己身上,聲明他即是聖神臨幸的人(路 4:17-19)。
他行奇蹟,驅魔,常是而且全是因著聖神的力量(路 4:36; 瑪 12:18-21, 28)。他在聖神內祈禱(路 5:16; 6:12; 9:18-29; 11:1; 12:32; 23:34-46)。有時他也流露他祈禱時所得的喜樂,就如當七十二門徒回來復命時,「就在那時刻,耶穌因聖神而歡欣說: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你……」(路 10:21, 22)。
當他在十字架上,為救贖世人而犧牲自己時,他「藉著永生的神」——聖神——既戰勝了肉體的軟弱(瑪 26:41),又以永在而無限的愛情,把自己奉獻給天父(希 9:14;參見 路 23:46)。
如同天主聖神使聖子結合人性,同樣聖神也使死亡的耶穌從死者中復活。死亡不能轄治耶穌,因為耶穌的位格不是人的位格,而是天主聖子的位格。在《新約》中,有時直接的說天父或天父的光榮(羅 6:4)使耶穌復活了,有時也說天主經過他的聖神使耶穌復活了(羅 8:11;伯前 3:18;弗 1:18-20;格前 6:14等處)。藉著復活,耶穌的人性幾乎變化了,就是說,從復活開始,耶穌享受著——就他為天主聖子的神性來說——那在世界未有以前,他在天主父內所有的光榮(若 17:5)。聖保祿解釋這項深奧的變化說:「第一個人亞當成了生靈,最後的亞當成了使人生活的神」(格前 15:45),這是說,復活的耶穌為眾人成了各色神恩的活泉。保祿再用更簡單強而有力的話,講論同樣的道理說:「主就是那神」(格後 3:17)。
同樣是藉聖神之力,耶穌死後,他的神魂下到古聖所去,給獄中的靈魂作過宣講(伯前 3:18-22)。
二、聖神與教會
五旬節那天,聖神莊嚴地降臨,是基督聖教會的生日。從那天起,基督藉著聖神聖化他的門徒,使他們成為天主的子女,準備他們做天父家鄉的居民。
簡單地說,聖神降臨和這降臨密切結合的聖教會的生活,是歸因於耶穌的復活,是他復活的神、證據和凱旋;這只要體味耶穌的話,就可心領神會:「…耶穌站著大聲喊說:誰若渴,到我這裡來喝吧!凡信從我的,就如經上說:從他的心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他說這話是指那信仰他的人將要領受的聖神;聖神還沒有賜下,因為耶穌還沒有受到光榮」(若 7:37-39)。這幾句話的深奧意思是:世人如果信從耶穌,會由他領受諸恩寵,「而且恩寵上加恩寵」(若 1:16)。可是,在廣施各樣恩寵以前,耶穌先該受苦受死,並應該復活。被釘死而復活的耶穌就成了「流活水的聖殿」(則 47:1;參見 匝 14:8)。聖史若望所以這樣註解耶穌的話,是因為一方面憶起師傅的諾言,另一方面把師傅的諾言來比擬目前的聖教會的生活。耶穌關於聖神所作的諾言如下:
按《對觀《福音》即前三《福音》,耶穌許過每逢門徒遭遇非凡困難時,天父必派遣自己的聖神來扶助他們(谷13:11-13),然而聖若望卻給我們保存了耶穌允諾聖神的精髓(若 7:37-39; 14:17; 15:26; 16:13; 14:26;參見 若一 4:6; 5:6)。
按若,天父因聖子的祈禱所要派遣的聖神,乃是真理的神,常居住在他的們徒(聖教會)內,要引導教會進入完善的真理,要藉著教會給基督作證,且要保護、安慰教會。他——聖神將不增加甚麼新道理,而只提醒教會追憶耶穌講的喜訊,使教會能徹悟其中的真諦。
至於《若望《福音》所記載的吾主的諾言究竟是如何實踐的,可參閱《宗徒大事錄》:這本記錄書素稱「聖神的《福音》」,因為它記述基督的教會怎樣受聖神的引導,常在聖神內生活(宗2; 9:31; 15:28; 19:2,6; 20:28等處)。
宗特別注意聖神向外的作為,證明耶穌的諾言天天在聖教會內應驗;至於它的歷史的「形而上學」,就得研讀聖保祿的書信了。聖保祿關於聖神的道理可簡單歸納為以下幾端:
- 那叫耶穌自死者中復活的聖神(羅 1:4),也使他——基督——成了「使人生活的神」(格前 15:45),這是說,復活的耶穌要恩賜聖神,叫人從死者中復活,而生活在基督內,以便藉著耶穌,偕同耶穌光榮天父。聖神萬不能離開基督,因此,保祿描述基督徒生活,有時說我們(基督徒)住在基督內,有時說我們居於聖神內(迦 2:20;哥 3:3;羅 8:1-11 等處)。
- 耶穌不斷藉著聖神建築自己的妙身(格前 1:5-30)。要知道如何聖神從事這項工作,請讀羅8。
- 藉著聖神,待死的罪人蒙受了一種新生活,他們成了新造之物,或新創造。藉著聖神。天主的義子要戰勝罪惡,要戰勝死亡而脫離法律的束縛。這不是說我們的超性生活已達到其終點,保祿說得很清楚,我們是「已蒙受聖神的初果」(羅 8:23);又說:「天主…在我們心裡賜下聖神作為抵押」(格後 1:22);又說:「因為我們得救,還是在於希望,所希望的若已看見,就不是希望了」(羅 8:24)。因此,我們在世的生活是作戰的生活,信德的生活。可是,我們愈以信德生活,我們心裡愈經驗聖神的作為和耶穌的存臨,也愈熱望永遠與吾主生活同在。以上是 羅 8 章有關聖神的珍貴道理。
三、最後附帶略述聖神的位格或神格
在《舊約》中,筆者認為「聖神」只是指天主的一種力量,而不是一個位格;在《新約》中仍有不少的地方,「聖神」還含有《舊約》所含的意義,但其中尚有些地方,作者用「聖神」二字是指天主第三位聖神,或是指天主的一種德能,解經學家有所懷疑,不敢決定。關於這一點,我們在此無意細加討論,只指出《新約》的一些經文內的「聖神」,實是指天主聖三的第三位,是指一位格或神格。
瑪 28:19 記載耶穌所授的洗禮方式,十分清楚點出天主聖三的各位名稱。宗 15:28:「因為聖神和我們決定…」一句,也指明聖神是有神格。格前 12:4-6,尤其是 格後 13:13,更確定聖神乃是天主聖三中自成一位的第三位。
可是最清楚講聖神為天主聖三中的一獨立位格,並與聖父及聖子同體的,據筆者意見,要算《若望《福音》和《默示錄》了。在《福音》中,若望記載天父派遣的那位護慰者(14:26),是發於父的真理之神(15:26),由父因耶穌的名派遣來世,代替基督教訓宗徒(14:26),為基督作證(15:26),並指證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16:8-11)。
在《默示錄》中,他記述那警告聖教會的聖神,顯然是個有神格的一位,且與天父及基督有別(2:7,11,17,20; 3:6,13,22; 14:13)。
的確,如同在別的道理上,同樣關於聖神的道理,聖若望是完成了《新約》的啟示,致使以後講論或辯護有關聖神道理的教父和聖師,通常都研究或詳解聖若望的教理,如聖依肋乃、聖巴西略、聖亞大納削、聖奧斯定、聖多瑪斯、聖文都辣等。
見0190天主 、1293耶穌基督、0047三位一體奧義、0031人、2616靈魂、0192天使、2598魔鬼、1703教會、1540神恩、1299耶穌下降陰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