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公議會(Council-Sanhedrin, Concilium seu Synedrium)
雖然後期的猶太經師們力主它的建立是在充軍之後,及公議會的第一位主席是厄斯德拉,但無人隨此學說,因為較古老的歷史文件上,偽經及《聖經》上,都沒有證明,故此是經師們的偽造,目的是在壯其聲勢而已。
一、公議會的創立是現時代的事跡:
第一次提及它是在 瑪 加伯時代( 加上 11:23; 12:6; 14:28),並不是一個來自天主的組織,而是當時列強諸國參議院的一種模彷,建於耶京,在大司祭的指揮之下,來主管民間宗教及法律的案件。最初的文件上只提到有兩種人參與這個議會,即司祭同長老們,亦即這兩派人中的貴族及顯要人物,始能作議會的會員。後來大約在亞歷山大辣女王撒羅默時代(公元前七六——六七),始有經師們的加入。
二、公議會的千秋:
這與歷史的變遷有著很大的關係。大致說來,它的全盛時代要算是女王撒羅默的時代,其後在大黑落德時代,其權勢已奄奄待斃,由獨裁的黑落德來統治一切。其後在羅馬總督時代,再漸抬頭,其原因不外是因為羅馬政府至少在理論上,盡力躲避干涉猶太人的內政。
三、公議會的權勢:- 維持公共秩序。為執行這一任務有一批人稱為「猶太人的差役」( 若 18:3, 12)。
- 辦理一切與猶太法律有關的宗教及訴訟案件。它的判決有法律的效力,亦為羅馬人所承認。為執行它的法律,有時亦可借助於羅馬軍人( 若 18:12)。它固然可以宣判死刑,但死刑的實施一定要有羅馬總督的批準;另一方面它亦盡量避免處以死刑( 若 18:31)。
四、公議會的議員:
議員共有七十一名,其中一名,即大司祭,任主席,有權召集開會,於聖殿內部走廊的西南角大廳中。其他七十人名額的規定,可能是模彷輔助梅瑟的七十民間長老( 出 24:1, 9; 申 27:1)而來。他們的成份如前所言,以司祭長老為主。這兩派人大都屬撒杜塞人;後來加入的經師及法學士們,人數雖少,卻是後來居上,傾向於法利塞人,其勢力竟超過前兩派人。耶京於公元七○年陷落破壞之後,猶太人之所以仍能團結自治,要歸功於這一批主持公議會的經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