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信德、信心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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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信心(Faith, Fides)

公教神學對「信德」的定義是「人的意志在天主聖寵的光照與感動之下,推動理智,使之信從天主所啟示的真理」。它主要的官能好似是理智的動作,但在《聖經》中的「信德」,卻更是一種心志的作用。

一、在《舊約》時代:

在《舊約》中,「信德」有兩種意義:其一指某人是誠實可靠的,故他的話是可信任的:其二是事實上接受某人的言語或報告,並認之為確實無誤的(創 45:26; 出 4:5; 8:31; 19:9; 亦見 列上 10:7; 耶 40:14; 依 53:1; 哈 1:5)。因此,信德是人對天主的一種態度,而在這種態度上,主要的是信任及服從(依 9:7; 26:16; 創 15:6)。沒有這種態度的就是輕視天主的人(戶 14:11),就是違反天主命令的人(申 1:26, 43; 9:23)。信德的行為在《舊約》中是倍受讚揚的(詠 46; 91; 34:5-11; 40:1-6; 56:4, 5),格外是亞巴郎的信德(創 15:6; 羅 4:18),沒有這種堅定的信德以民是不能存在的(依 7:9)。義人以此信德而生活(哈 2:4; 見 羅 1:17; 迦 3:11; 希 10:38)。《舊約》中對信德的描述,仍不能說是完備清楚的,它不過指出了信德的基礎,就是對真實天主的信賴、依靠及聽從。誰聽從及接受天主的命令,就是有信德的人( 德 44:19, 20; 加上 2:52; 友 8:22);善惡之分亦在於有無對天主的信心( 智 3:9; 15:2),有信德的人將獲得救援及常生( 智 15:3)。

二、在《新約》時代:

在《新約》中信德、信心及信任等詞之用法,更是頻繁,約二百四十次,雖然並不是常有宗教上的意義。

(1)在《對觀福音》上:

耶穌自己多次提示人應有信德(瑪 9:28; 谷 4:36; 路 8:25)。耶穌稱讚信德(瑪 8:10; 路 7:9),並聲言為獲病之痊愈,信德是不可或缺的(瑪 9:22; 谷 5:34; 路 8:48; 參見 瑪 15:28)。為有信德的人一切都是可能的(谷 9:23),甚至可以移動山岳(瑪 19:20; 21:21)。但是,《對觀福音》並沒有清楚地說明這種信德的本質是什麼。它猶如《舊約》,主要的在於要求人對耶穌的本身及他的德能,他的言語,要有信任之心;但不止於此,它亦要求人對他要服從,要聽他的指揮,故此這種信德是出於服從的信任之心,人應相信他就是默西亞(谷 8:27, 30; 15:32; 見 瑪 16:13-20; 路 4:41),並承認他是天主之子(瑪 8:29; 14:23; 谷 5:7; 3:11; 1:24; 路 8:28):這樣人就可以獲得永生(谷 8:38; 瑪 10:32, 33)。這種對耶穌本人的信認就成了初期教友們的特殊標誌,被稱為那些「信了的人」(宗 2:44; 4:32; 見 谷 9:42; 16:16),信德就成了作為基督徒的基本條件(宗 4:4; 13:12; 14:1; 15:7)。他們因著信德而獲罪之赦(宗 10:43; 26:18; 見 谷 2:5; 路 7:50),而得救援(宗 4:12; 16:31; 見 羅 10:10)。

(2)在保祿的著作上:

保祿更清楚的指出信德就是接受耶穌的教訓及經過宗徒們所傳授的道理——《福音》(羅 1:8; 10:17; 格前 2:5; 15:1, 2; 得前 1:8),亦就是實行基督徒的生活(格前 1:21; 3:5; 14:22; 15:2)。信德的對象是惟一的真天主(得前 1:7, 8; 費 5 節;宗 14:15; 格前 8:5, 6),是我們的主,天主之子耶穌基督(迦 2:11; 羅 10:8, 9; 格前 12:3),堅信天主父愛了世人,打發了聖子,以他的苦難聖死救援了我們(得前 1:8-10; 迦 3:6; 格後 1:9; 羅 3:25; 4:3, 5; 4:17-25; 6:8 等),堅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之子,他由死者中復活了,並要光榮地再來審判一切的世人(得前 1:10; 4:14; 5:9; 格前 15:1-11; 羅 10:9 等)。由此可見聖保祿所講的信德是屬於理智的一種動作,使理智服從某一種真理,但這種服從並不是盲目的,而是基於對上主權威的服從,雖然它暫時是看不見的(得前2:13; 格後5:7),正因此信德及望德兩者是密切有關的(迦 5:5; 羅 5:1, 2; 8:24; 得前 1:3; 5:8; 格前 13:13)。同時信德亦是屬於意志的作用,意志令人服從及接受天主的傳報及意旨(羅 10:16; 得後 1:8; 見 宗 6:7),是以宗徒明言對信德的服從(羅1:5; 16:26; 見 格後10:5)。但是祇有上述者仍不夠,尤其應有實行愛德工作的活信德,才可以使人得救(迦 5:6; 見 格前 7:19; 迦 5:19-25; 6:8-10; 雅 2:17)。

信德雖是天主聖神的恩賜及作為(得前 1:4, 5; 格前 2:4, 5; 12:9; 13:2; 格後 8:7; 斐 1:29; 弗 2:8, 9),但獲得它的近機會卻是宣講及聽道(羅 10:14-21)。它同望德及愛德是三個現今存在的超性之德(向天主之德)(格前 13:13),來世祇有愛德仍存,因為前二者的對象是現今所看不到的(格後 5:7; 希 11:1; 羅 8:24),來世已可以清楚地看到及認識(格前 13:12)。信德在現世可以使人獲罪之赦,與天主和好(羅 3:25; 見 格前 15:17);人非以法律的作為,而是以信德成義(羅 3:28; 迦 2:16)。

(3)在若望的著作上:

基本上若望論信德的言論與其他《新約》部份是相同的,它的特點是強調對耶穌基督的信德,確信他是默西亞(若 11:27; 若一 5:1),是天主派遣來的(若 8:28, 29; 11:42; 16:27, 30; 17:20, 21),是天主之子(若 3:16, 36; 6:40; 11:27; 20:31)。若望更清楚地指出他是天主的聖者(若 6:69),天主在他內,他在天主內(若 14:10, 11)。他「就是那一位」(若 8:24; 13:19),是唯一的救援(若 4:42; 若一 4:14),是光明(若 12:36, 46),生命(若 11:25, 26),人人都應信認他(若 4:21; 5:38; 8:45; 10:37, 38; 11:24, 25 等)及信任他的名號(若 1:13; 2:23; 3:18; 若一 5:13)。信耶穌不祇是單純的理智動作,而是與他接近(若 3:21; 6:35, 37, 44, 45),佔有他(若一 5:12),領受他猶如飲食(若 6:35, 50)。誰信他就可獲得永遠的生命(若 3:15, 16, 36; 5:24; 6:40, 47, 50; 8:51; 11:25, 26),那些不信他的人已受了判決(若 3:18, 19)。猶太人不信他,因為他們不是屬於天主的人(若 8:47)。猶如聖保祿,若望亦強調信德的實行,在於按照耶穌的命令來彼此相愛(若一 3:23)。

聖保祿指出獲得信德的近機會是宣講及聽道(羅 10:14-21),若望卻謂信德的產生,主要是由於耶穌所顯的許多奇蹟(若 2:11, 23; 4:53; 5:36; 9:33; 10:25, 38; 11:42; 14:11; 15:24),由於預言的應驗(若 2:22; 13:19; 14:29),由於若翰(若 1:7; 5:33)及天主父的見證(若 5:32),格外是由於耶穌自己的言語(若 4:41, 42; 5:24; 6:68, 69; 17:8, 20; 若一 5:10)。善行可增加人的信德(若 3:21),相反地,惡行卻是信德的障礙物(若 3:19, 20; 8:44, 45; 9:41; 12:42, 43)。猶如聖保祿所言,信德尤其是天主的恩寵(若 6:37, 39, 44, 65; 8:23, 43-47; 若一 4:6; 5:1)。

見1114信德的寄托、1540神恩、1452恩許[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