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心(Heart, Cor)
在全部《聖經》上提到「心,心臟,心靈」的地方多至千次左右,《聖經》作者以及整個以色列民族對人身這一器官的重視,由此可見一斑。但「心」在《聖經》上的意義卻也非常地廣泛。
一、字意的講法:
謂人及動物的心臟( 撒下 18;  列下 9:24)。以民知道心臟與人及動物生命的重要性,為殺死某人,只要穿透他的心臟就夠了( 撒上 25:37;  撒下 18:14;  列下 9:24)。但《聖經》上按字意解釋「心」的地方卻很少。
二、寓意講法:(一)、是人物質生命的中心位置,只要人的心臟健康,能心平氣和的度日,那麼整個的人是健康的( 箴 14:30;  創 18:5)。它甚相似猶太人對血液的觀念( 肋 17:11)。食物、飲料、格外是酒,堅強及娛樂人的心(民 19:5;  列上 21:7;  詠 104:15; 德 40:20;  宗 14:16),不過這種說法在《舊約》和《新約》中並不多見。
(二)、「心」是人在本性及超性方面,心理及精神生活的支柱,《聖經》作者按照他們簡單的心理學常識,將「心」描述為心理、感情、意志、明悟、官能的活動中心。
- 在心理上:
 
 「心」是人最深密的部份( 伯前 3:4),只有天主透澈人心--良心,而人的判斷只按外表( 撒上 16:6;  詠 7:10;  箴 21:2; 24:12; 耶 11:20; 12:3; 17:10; 得前 2:17)。它揚善斥惡( 列上 2:44; 24:6; 約27:6;  若一 3:20),有它的德行,諸如正直、忠誠、單純、受教、謙遜等( 申 5:29;  列上 11:4; 15:14;  創 20:5, 6;  列上 3:9; 9:4;  詠 131:1),亦有它的毛病:虛榮、輕浮、偽善、不恒等( 詠 5:10; 德 19:4;  箴 28:26;  格前 12:33)。由人心之情慾而使人心生驕傲、嫉妒、慳吝、愛憎、懼怕、冒失、憂苦及喜樂等。(驕傲: 申 17:20; 則28:2, 6;  路 1:51; 嫉妒: 箴 23:17; 雅3:14; 慳吝:則 33:31;  伯後 2:14; 愛憎: 肋 19:17;  宗 7:54; 懼怕: 詠 63:26;  列下 11:3, 4;  肋 26:36;  申 1:28; 憂苦:耶 4:19;  撒下 17:10; 堅決: 編下 17:6; 痛苦: 撒上 1:8;  撒下 13:20;  箴 12:25; 25:20;  若 16:6;  宗 21:13; 喜樂: 出 4:14;  撒上 2:1;  詠 65:14)。
 
 
- 在感情上:
 
 心是愛情的象徵,故此《聖經》作者多次勸人應「全心」愛天主( 申 6:5; 10:12; 11:13;  列下 23:25; 訓 6:27; 7:31-33;  瑪 22:37;  谷 12:30;  路 10:27)。
 
 
- 在意志上:
 
 人心有願望、反省及決斷的動作( 列上 8:17; 訓8:9; 38:27; 39:6;  依 10:7;  路 21:14;  格後 9:7)。意志決斷後的一切外在行動及表示,亦都歸於「心」的作用(耶11:20;  箴 16:1, 2;  加下 1:3)。因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有時竟能違背天主聖意,而自作主張,《聖經》上稱之謂「人心的硬化」,或「心靈的頑強」,及意志的不受教化( 申 15:7; 訓 3:27;  依 46:12; 則 3:7;  谷 16:4)。意志的受教與否,亦以「鐵石之心」及「血肉之心」來表示( 格後 2:3; 約 23:16; 則 11:19; 36:26)。
 
 
- 在理智上:
 
 人的心靈有思想、觀念(達2:30;  谷 2:6, 8;  路 3:15),可以確信,可以懷疑(約34:10),可以受蒙蔽( 依 6:10;  谷 3:5; 6:52; 8:17;  格後 3:15;  弗 1:18; 羅1:21;  伯後 1:19)。人心的智慧可以使人幸福長壽( 列上 3:12, 13;  箴 2:2, 10; 16:21; 23:17; 訓23:2)。心亦代表記憶的官能( 申 4:9; 8:5;  箴 4:21;  依 5:17),故此有將法律或教訓「刻在心版上」的說法( 箴 3:3; 7:3; 耶17:1)。
 
(三)、心靈是倫理及宗教的動力:
真正宗教敬禮的 出 發點是人的心靈( 撒上 12:20)。可以希望善或惡( 詠 20:5; 21:3;  箴 6:21; 訓 5:2;  瑪 5:28, 15:18)。心靈的革新及再生,是宗教生活革新的主要條件( 詠 51:12; 耶24:7; 32:38, 39; 則11:19, 20; 18:31; 36:26),因此有心靈受割損的說法( 申 10:16; 30:6; 耶4:4)。諸凡一切的惡願惡行及善意(羅 2:29;  瑪 5:8; 15:19),對天主的 依 恃( 箴 3:5),忠信、背逆、頑抗( 厄下 9:8;  依 29:13;  出 4:21; 7:13)及愛情等( 申 6:5;  谷 12:30, 33 等),都是 出 自人的心靈。人心亦是聖神的住處( 格後 1:22; 羅 5:5;  迦 4:6)。
總結:
按照《聖經》的傳統訓誨,是人心如何,人的品格、為人亦如何,這亦完全符合中國人的心理、信念,以及表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