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8預像、預像論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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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像、預像論(Type, Bible Typology, Typus, Typologia Biblica)
希臘文「typus」一字,有許多意義,指肖像、表象、式樣、印跡、圖樣、模型,以及書信體裁等。《舊約》 ,希臘通行本,即《七十賢士譯本》和《新約》 ,指「式樣」,見 出 25:40; 宗 7:44; 希 8:5; 指「模範」,見 弟前 4:12; 得前 1:7; 伯前 5:3; 鐸 2:7; 指「規範」,見 羅 6:17; 指「鑑戒」,見格前 10:5-11; 指「表樣」,見 斐 3:17; 指「榜樣」,見 得後 3:9:以上各項意義,都屬於人倫範圍;可是 羅 5:14:「但從亞當起,直到梅瑟,死亡卻作了王,連那些沒有像亞當一樣違法犯罪的人,也屬它權下:這亞當原是那未來亞當的預像」。這節內用的「預像」一字,顯然是另有一種意義:亞當第一預表亞當第二--基督;一個歷史上的人物--第一個亞當,預像另一個歷史上的人物--亞當第二,基督。按聖保祿的見解,以民在梅瑟領導下,經過曠野往許地去這事,同樣也是《新約》 時代天主的選民,在基督領導下,往真實的福地--天父的家鄉去的事的預像(格前 10:1-11)。像這樣的預像,在《希伯來書》中尤其不少。大概可說,按《羅》、《格》、《希》三書,預像乃是一人物或一事實,由於天主的措置,預示未來另一人物或另一事實。
「預像」有別於「寓言」(allegoria),因為「寓言」雖然含有高尚的,或屬於宗教的道理,但卻缺乏可能性,比如 箴 9:1-18 和 13:1-16:事實上並沒有「智慧主婦」,也沒有「愚昧太太」,而只有愛「智慧」及愛「愚昧」的人。寓言是文義之外,另有寓意。這寓意是外來的,大抵是由作者在原意之外加上 去的,而不是由歷史上的人物或事實自然生出 來的。這種寓意,就《新約》 而言,尤其在 迦 4:24及《默》 的一些地方可以見到。《福音》內的「比喻」(Parabola),有時含有寓意的成分,寓言有時也含有「比喻」的成分;可是現在不討論這些,只就《舊約》 討論「預像」。
一、怎樣知道一些《舊約》 的人物和事實,乃是《新約》 人物和事實的預像?我們的答覆是,由《聖經》本身及教會古老普遍的傳授。
《聖經》本身對此作證,比如先知描寫默西亞時代的幸福生活,好徵引伊甸的喜樂和平安,甚至以伊甸的喜樂和平安,乃是默西亞時代的和平與幸福的預像,請對照 創 2:4-25 及 歐 2:21-25; 亞 9:13; 則 34:26。原祖亞當轄制一切動物(創 2:20),在默西亞時代,野獸也要馴服於人(則 34:25),彼此和睦相處(依 11:6)。加音和亞伯爾由樂園被逐出 後,就彼此不睦,而演出 兄弟互相殘殺的事(創 4:8-16)。在默西亞時代,則 不然,人「要安居樂業,不再受人恐嚇」(則 34:28; 參見米 5:9; 依 2:4)。則 47:7-12將新耶路撒冷,默西亞王國的首都,描寫得有如一個新的樂園。這種預像性也貫徹猶 太偽經,如《巴路克默示錄》、哈諾客、肋未遺囑等;連在《新約》 內的《聖若望默示錄》及聖依肋乃所提及的「長老遺言」中,亦可見到。
二、按聖保祿的意見,原祖亞當是未來的亞當--默西亞的預像(羅 5:14-16; 格前 15:20, 45, 48; 哥 3:9, 10; 弗 4:24)。亞當既是默西亞的預像,厄娃自然是聖教會的預像(弗 5:21, 32; 參見創 2:24和雅 歌)。聖保祿注重第一個亞當和第二個亞當--基督;聖若望在他的《默示錄》內特別暗示伊甸樂園真正實現在聖教會內(22:1, 2; 參見2:7; 22:14-19)。聖教會初期的教父和歷代的聖師,用預像論來解釋樂園、亞當和厄娃的預像性,並不是憑自己的想像,而是依據《聖經》及一些從宗徒們和宗徒弟子一脈相承的傳授。如果沒有這些傳授,就很難解釋何以聖猶斯定、聖依肋乃、德都良、聖盎博羅 削等,敢肯定厄娃是聖母瑪 利亞的預像,就如亞當是吾主耶穌基督的預像。
雖然我們在此不願討論亞歷山大里亞淮羅 (Philo)(公元前三○?~公元後四五?)預像論的原理,但不能不提及《希伯來書》的作者,很多次按照淮羅 的原則 來詳解《舊約》 ,並且淮羅預像論的原則 ,也曾為亞歷山大里亞神學院的大師,如龐忒諾(Pantenus)克肋孟、敖黎格乃等,以及他們的拉丁後學,如聖師盎博羅 削等所接受。
諾厄時代的洪水(創 6-9)在《舊約》 就已視為天主未來作為的預像,見 依 24:1-6; 28:14-18 等。天主未來的作為,不但是屬於刑罰,可也是屬於慈憫,如同在洪水時代一樣,見 依 54:8-10。依 《聖詠》,諾厄獲救於洪水,以民在梅瑟領導下獲救於埃及,也是天主將來會拯救自己選民的預像,見 詠 46; 74:12-14; 參見 依 51:9-10; 德 44:17-19; 至於《新約》 見 瑪 24:37-39; 伯前 3:18-21; 伯後 3:3-10。
亞巴郎祭獻依撒格(創 22),也含有預像的意義,見 若 3:16; 羅 8:32; 希 11:17-20。聖教會的教父和聖師,很愛將祭獻依撒格作為耶穌祭獻的預像,如《巴爾納伯書》(偽經7:3)依肋乃(Adv.Haer. IV 5, 4)、德都良(Adv. Marc. III 18; Adv. Jud. 10)、猶 斯定(Dial.XI2. 3)、聖西彼廉、聖依 拉略、聖亞大納 削、金口聖若望、德 敖多勒及聖多瑪 斯等。
以民出 埃及、過紅海、立盟約 、四十年漂流曠野等等事蹟,按全部《聖經》,即《舊》《新》二約 ,都是未來更偉大的事蹟的預像。歐 2:14, 15 描寫默西亞時代,有比昔日以民在曠野懷著熱忱追隨自己的天主、雅 威。參見歐 8:13; 12:9, 10; 13:4。依 撒意亞同樣利用出 離埃及事,來描述默西亞時代,見 出 13:21對 依 4:5; 11:15; 43:16-21。為依 撒意亞新「出 谷 」事且與出離巴比倫充軍之地相似,甚或遠遠超過第一次「出谷 」,見出 17:6對依 48:21, 22; 49:10; 52:12; 出離埃及時「急迫離開埃及」(出 12:39),出 離充軍地時,「不必慌張,更不必奔逃,因為上主要走在你們前面,以色列的天主將作你們的後盾」(依 52:12; 參見耶 23:7, 8; 則 20:33; 米 5:9等)。關於《新約》 要超過《舊約》 ,見 耶 31:31-33; 希 8:6-13。
《新約》 更將「出 谷 」作預像切實貼合在默西亞身上,見 歐 11:1 對 瑪 2:15; 依 40:3 對 瑪 3:3; 出 23:20; 拉 3:1 對 瑪 11:10。耶穌領洗後,聖神領他至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瑪 4:1),就如昔日以民四十年之久在曠野受試探(出 17:1; 申 4:3; 6:16; 8:15, 16)。再者,耶穌四十日在曠野禁食,表現自己是「第二個梅瑟」和「誠實的以色列」:如同梅瑟是立法者,耶穌亦然;是以民的拯救者,耶穌更是(出 20; 瑪 5-7)。梅瑟曾選立了七十位長老(戶 11:16),耶穌也選取了七十位門徒,治理新以色列十二支派(路 10:1)。
《若望《福音》較《對觀《福音》更以耶穌是位遠超過舊梅瑟的新梅瑟;天主藉耶穌在《新約》 所作的事,遠超過藉梅瑟在《舊約》 所作的事:昔日在曠野中天主住在帳幕內,如今天主的「聖言」永遠存留在耶穌內,藉耶穌而存留在新以色列子民內,因為耶穌是天主的真實的帳幕,真實的聖殿(若1:1-18對出 40:36),懸在竿上治愈人民致命傷的銅蛇,是令人出 死入生,懸於苦架上的耶穌的預像(若 3:14 對 戶 21:8, 9);天主給在曠野的選民降下的「瑪 納 」,是耶穌將自己的體血賜給新選民作飲食的神糧的預像(若6:31, 59對出 16:13, 21);逾越節羔羊是耶穌自作犧牲的預像(若18:28; 19:36對出 12:6, 46)等。關於「出谷」其他的預像性,參見 格前 10:1-13; 伯前 1:13-2:10; 希 3:3-5; 8:5-7, 12; 9:11-12; 12:19-24。
三、以上所述只包括《舊約》 內一些重要的人物或事實,《聖經》為首的作者--天主聖神,使這些人物和事實都含有預像性。由於《聖經》具有這種預像的意義,教父以這種預像意義來解釋《聖經》,原沒有什麼可奇處;雖然不可否認,教父有時過於應用預像釋義,但不能因此就否認《聖經》內含有預像的意義;過於只是不合乎事實,否認事實就是違犯真理,錯誤更大。《舊約》 和《新約》 同是出 於一個天主,自然前後互相呼應輝映。全部《聖經》既然證明天主曾預定一些人物和事實,作為未來人物和事實的預像,信仰天主的人,以《聖經》為天主對人的啟示的人,又怎能不相信而加以否認?
見2078經義、1942象徵、象徵論、1831寓言、0269比喻 [《新約》中的比喻]、0457先知、先知職責 [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