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8宴席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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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Banquet, Convivium)

所謂筵席,即是在不平常的環境或機會之下,預備特別的飯菜而食之意,並且是除了養身護體的目的之外,還帶有一種特別意義或目的的聚餐。《聖經》上的筵席亦然,比如慶祝兒子斷乳或行割損禮的歡宴(創 21:8; 路 1:68, 59),國王之登極——阿彼默肋客(民 9:27)、撒烏耳(撒上 11:15)、阿多尼雅(列上 1:25, 41),生日(谷 6:21),婚姻(民 14:10, 12; 多 7:8; 8:19, 20; 若 2:1; 瑪 22:2),平安的歸來(路 15:23),門徒的召選(路 5:29)。與以民不同的宗族,亦時有聚餐歡宴的習俗,以示種族血統的聯繫(撒上 9:13)。「巴斯卦」羔羊原來也是一種家庭式的宴會,後來在以民歷史上,卻有著重大的象徵意義。

筵席的基本象徵性,卻在於表示盟約的締結。這是古今中外一成不變的習慣,也是由人的心理作用而來,蓋食物本是為給人養生之用,如果大家同桌而食同樣的美餐,很自然地在象徵著大家彼此心同意合,彼此間的契盟,友誼;為此,依撒格同阿彼默肋客立約之後即大設筵席(創 26:30),雅各伯同拉班亦然(創 30:46, 54),以民代表與上主結盟後,也有宴會(出 24:9-11)。此種宴會在以民歷史上,不斷以祭祀的宴會方式舉行,就如上主真在他們中間同席而食,故此《聖經》上有「在上主你們的天主面前宴會歡樂」的說法(申 12:7; 14:26; 16:13, 14等)。這種與天主同宴的觀念,很早便同對默西亞時代的企望,及它的歌舞昇平的歡樂相連起來,世界萬民都要來參加上主的聖宴(依 25:6; 65:13)。這種萬民的同歡赴筵的觀念繼續保存,並發展以至於《新約》(路 14:16; 見瑪8:11; 默 19:9)。耶穌自己在他的比喻上(瑪 22:2;路 14:16等)及他的最後晚餐中,亦提到了天國中的聖宴(路 22:15)。由此,聖體聖事亦被稱為「主的晚餐」,即筵席(格前 11:20)。

至於筵席的外表方式,《聖經》上亦有詳盡的敘述:事前主人先下請帖,等宴席備好之後,再打發僕人去請客人前來赴宴(瑪 22:3等)。客人來到,主人行口親禮以示歡迎(路 7:45),倒水洗腳(路7:44; 若 13:4; 弟前 5:10),洗手(谷7 :3),給客人頭上傅油(路7:46),客人按尊卑就坐(創43:33; 撒上 9:22; 路 14:8),坐於地氈或枕靠皮墊之上(撒上 20:25; 友 12:15)。飯食以肥肉為主(依 22:13; 路 15:23),席上有酒(依 22:13; 德 9:7; 亞 6:8),音樂,歌唱(依 5:12; 德 32:5; 亞6:4, 5; 路 15:25),跳舞(瑪 14:6)。宴會間且有主席及其應有的態度(德 32:1-13);過度的飲食卻常是先知們攻擊的對象(依 28:7, 8; 亞 6:6; 參見格前 6:13; 斐 3:19; 羅 13:13; 迦 5:21; 伯前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