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中保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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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Mediator)

「中保」這個觀念在《聖經》上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由首至尾貫徹全部《聖經》。但奇怪的是「中保」一詞,卻不見於《舊約》,就連在《新約》上 出 現的次數也不多(希 7:22; 8:6; 9:15; 12:24;  迦 3:19)。

一、《舊約》:

遠在梅瑟之前的聖祖時代,天主就曾藉諾厄將人類的一部份保存,未受洪水之害( 創 6),亞巴郎代索多瑪( 創 18:22-33)及阿彼默肋客祈求上主憐憫( 創 20:1-17),天主並預許萬民將因亞巴郎而得福( 創 12:3),天主也因 若 瑟祝福拯救了其父家及普提法爾( 創 39:5; 45:5)。

在以民被揀作選民的歷史上,梅瑟是中心人物,四十年之久,他奔走周旋於天主及百姓之間,傳達天主的意旨,代替百姓向天主祈求罪赦,成了天主的密友,同天主面對面交談。天主藉著他而建立了西乃山盟約,奠定了法律,籌劃了宗教敬禮的基礎,開 創 了先知及司祭職務( 出 17:11; 20:18-21; 23:12-15; 33:12-17; 戶 14:13, 20; 申 9:18-29 等)。

梅瑟之後,有民長 出 現。他們領導不信及失信的百姓,重新走上祖先所走的正 路 (民 2:18, 22)。初期的君王,更是在天主前的百姓代表。他們皆是受上主選拔而受傅的人( 撒上 24:7-11; 26:9, 11, 16, 23; 撒下 1:14, 16)。達味及撒羅滿更代替百姓向上主奉獻了祭禮( 撒下 6:17, 18; 列上 8:5)。

司祭在「中保」的職務上,也佔有很重要的位置。他們是專職替百姓祈禱、獻祭的人員,教導人民遵守天主的法律,並代表天主祝福百姓(見 出 28:12, 29, 30, 38; 29:42; 肋 8-9; 戶 6:22-27; 申 18:13-22; 33:8-19)。司祭職務的特點,是由下而上,由百姓而上達天主的「中保」職務。

先知則適得其反。他們的職務是由上而下的。他們是「上主的口舌」,是天主自己召任的人( 依 6; 耶 1; 則 1-3 等),將天主的旨意,計劃、啟示,下傳至人民(耶 23:28),是人民精神生活的導師;但是他們中也有不少甘作犧牲,代百姓贖罪,替百姓祈禱祭獻的偉大人物,如厄則克耳及耶肋米亞(則 3:17-21; 13:5, 6; 22:30; 耶 7:16; 8:18-23; 11:14; 12:1-5; 20:7-18),而這種捨己救人的典型,無疑的要首推「上主的僕人」( 依 42; 49; 50; 52:13; 53:12)。

上主的使者為「中保」的說法,是後期的產品。他們同天主居住在天上,在那裡代人民轉求(約 5:1; 匝 1:12; 約 12:12; 達 3:49, 50; 6:23; 10:13; 12:1, 2; 14:34 等),保護上主的百姓( 列下 19:35)。誠然,全部《舊約》雖未曾提及「中保」一詞,但他存在的事實,卻比比皆是。他在救贖的歷史上是不可缺少的,但也不可否認的是,在《舊約》中,這許許多多天主與百姓之間的「中保」,沒有一位是完美無缺,真正稱心應手的。他們都在暗示及預表那位將要來臨的至高偉大的唯一「中保」——耶穌基督。

二、《新約》:

「中保」一詞雖然亦未出現於《福音》及《宗徒大事錄》,但「中保」的事實卻的確存在,而耶穌就是「中保」,因他是天主子,降生成人,取得人性,使人類與天主之間的關係更緊密相連,成了惟一的,最理想的「中保」。他之所以來臨人世的目的,就是為作二者之間的中人,因為他的一生清楚表示他,自始至終是在執行他作「中保」的職責:他給人類啟示、建定了圓滿的法律,賜予了救贖及罪之赦,是「上主的僕人」、君王、導師、司祭及祭品,是人子又是天主子。總之,《舊約》上一切作「中保」的特點,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成了惟一真正的「中保」,所以有人強調「中保」的觀念是初期教會產品的說法,是完全不對的。 若 想將耶穌整個作「中保」的事實詳盡敘述,實不可能,因為這包括耶穌整個的一生,貫徹全部《新約》,故此我們只提綱挈領簡述如下:

  1. 他的名號:只就耶穌,所得的名號我們就可以知道,皆是與「中保」職務有密切關係的:他是天主子( 羅 1:4; 8:3; 希 1:2; 7:3; 10:29; 伯後 1:17; 若一 3:8; 4:9; 5:20),啟示的聖言( 若 1:1-14; 若一 1:1-2; 默 19:13),天主的肖像( 格後 4:4; 哥1:15; 希 1:3),天主的羔羊( 若 1:29, 37; 宗 8:32; 格前 5:7; 默 5:6, 12 等),生命( 若 1:4; 5:26; 11:25; 若一 5:11, 20),光明( 瑪 4:16; 路 2:32; 若 1:4; 3:19; 8:12; 9:5; 12:35, 46; 若一 2:8),善牧( 瑪 26:31; 若 10:11; 希 13:20; 伯前 2:25; 5:4),人子( 瑪 24:30-31; 25:31-46; 26:64; 谷 8:38; 宗 7:56),君王( 瑪 13:41; 16:28; 谷 13:24-27; 若 18:33-37),救世主( 瑪 1:21; 13:37; 20:28; 谷 8:31; 9:31; 路 2:11; 6:22-23; 若 4:42; 10:9; 11:50-53; 宗 4:12; 5:31等),「中保」(希 7:22; 8:6; 9:15; 12:24;  迦 3:19),司祭(希 3:1等)。見《聖經》附二,一九九一頁。
  2. 他的工作:他向全人類傳佈《福音》,再無猶太人及外邦人之分( 瑪 28:18-20; 谷 1:14; 13:10; 16:15; 宗 1:8; 13:32, 33),建立了天國( 路 4:43),向人類宣示天主的慈愛( 瑪 5:45; 6:4, 6, 18; 21:31; 22:34-40等),只有他才能向人啟示天父( 瑪 11:27; 路 10:22),廢除了《舊約》的傳統及禮規( 瑪 15:2),提高了倫理的要求( 瑪 5-7 章),誰聽他的話將永不死亡( 瑪 10:39 等),誰以他的聖名而祈禱,必將獲得所求( 瑪 18:20)。
  3. 他的死亡:耶穌的苦難聖死,使他「中保」的工程達到了最高潮:消除了罪惡與死亡( 瑪 26:28-29; 希 2:14; 10:4-18;  羅 8:1-3;  弗 1:7; 若一 1:7; 2:2; 3:5),使人與天主重新和好( 羅 5:10; 格後 5:19; 哥 1:20)使人類重獲超性的生命( 若 3:14-16; 6:35, 47, 51; 10:10;  羅 6:11-13;  弗 2:13-18; 默 5:9, 10),成為天主的子女( 迦 4:4-7;  羅 8:12-17;  弗 2:1-10; 若一 3:1-2)。

他的確是「上主的僕人」( 依 42:1-9; 49:1-9; 50:4-11; 52:13-53:12),猶如踰越節羔羊( 出 12; 19:5)將自己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 谷 14:24; 出 24:8),為此,他的死亡實是至崇高、至尊貴的祭獻( 谷 10:45; 路 22:37; 見 依 35:10)。因他「《新約》的血」成立的《新約》民族(希 1-11),包括整個人類,因為他的祭獻遠遠超過《舊約》的全燔祭(肋 1:3-9)、和平祭(肋 3; 申 12:18)、素祭(肋 2)及贖罪祭(肋 6:18, 23; 希 8:6-13; 9:12-18)。

因此,絲毫不容懷疑,他是最卓越、最完善、最堪當及絕對不能替代的惟一真正的「中保」,但是他在升天之前,卻將這份「中保」的職務交給了他的門徒,使他們世代相傳,日益更新,「直至世界末日」,繼續他的救世工程,宣傳《福音》,舉行聖事,治理教會,為紀念他的聖死,不斷舉行彌撒聖祭,給人付洗、獲得罪赦( 瑪 5:13, 14; 10:1; 16:18; 26:26-29; 谷 14:22-25; 16:15; 路 10:1-12; 22:15-20; 格前 11:23-34),並使聖體聖事成為永生盛宴的預像和保證( 瑪 26:29; 谷 14:25; 路 22:15-20),來日肉身復活的左卷( 若 6:54)。

他自己升天後,坐在聖父的右邊,繼續在天為人類代禱,成為有力的護衛及調解者,並繼續為全世界的罪過作贖罪的祭品( 若一 2:1-2)。在天上那「被殺的羔羊」,仍然為那些承認他是惟一「道 路 、真理、生命」的人們,作有力的「中保」( 默 5:6-14; 6; 若 1:36; 14:6)。

既然瑪利亞與耶穌的一生是不可分離的,她在耶穌作為「中保」的事業上有著絕大的貢獻。她首先以她的自由意志,接受了作耶穌母親的責任( 路 1:38)。她誕生、撫育、教養、照顧了童年的耶穌,她熱心跟隨了 出 外傳教的耶穌,直至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她陪同自己的兒子—耶穌—完成了救贖的大業。她實在一生親自參與了「襄助救贖」的工作( 若 19:25-27; 見 哥  1:24;  弗  3:1-13),無怪乎若望將耶穌的傳教生活描寫成,由聖母開始,亦由聖母而終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