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哈巴谷書 (Book of Habbakkuk, Liber Habacuc)
本書與其他先知書不同的地方,是在於先知以默禱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疑問,希望靜聽天主的答覆;先知即在神視中,默觀天主威嚴的降臨,來執行公義的審判。所以這神視解答了先知的疑問。
結構與內容:由本書的外表看來,顯然分為兩大段:1; 2兩章為第一段,寫的是神諭;3章為第二段,是先知的禱詞。全書雖分為兩段,但就內容說,只有一個論題,即先知與天主的對話。上主先以神諭答覆先知在祈禱中所有的疑難,最後以神視叫先知看見他降來施行審判的威嚴。如此本書可分析如下:- 在第一次對話中,先知抱怨天主為什麼容忍,而不懲罰國內那些違法及虐待同胞的人(1:2-4)。天主的答覆是:加色丁人的軍隊已被派遣,來懲罰國內的惡人(1:5-11)。
- 在第二次對話中,先知又責怪天主召來凶惡傲慢的異民,讓他們肆意殘害本國人民,不分好壞(1:12-14)。天主的答覆是:審判一切惡人的時候必將來到,但義人如果恆心堅信,必獲得救援(2:1-5)。因此,先知便以咒語(一連五個禍哉),祈求天主降禍於那些壓迫選民的異民(2:6-20)。
- 先知在祈禱時,又求天主迅速懲罰惡人;以後就在神視中,見天主赫然降臨,消滅一切惡人,並救拔自己百姓中的義人(3:1-15)。最後,先知以讚美歌辭,表示自己堅定的信仰,稱頌天主的救恩(3:16-19)。
著作時代:
關於本書的著作時代,學者們的意見很不一致。近代的學者多依據本書的內容來推斷,以為先知所描述或暗示的時代及情況,與猶大王約雅金(公元前六○八~五九八年)的戰亂時代(列下 24:1-6)很相符合;並且本書 1:2-4 所述及的民間殘暴不義之事,與耶肋米亞先知在 21:13-19 嚴厲斥責暴君約雅金所作的事,完全相同。按照此一說,本書的著作時代應在六○○年左右。
神學思想:
本書與其他先知書顯然不同,因為本書的性質與其說是勸導百姓,不如說是辯護天主的公義。哈巴谷不相似其他的先知,奉天主的命起來宣講,反對不遵守天主誡命的人,向他們預報未來的審判;而他以對話的文體與天主討論,有關虔誠和公義的猶太人的問題。他一面質問天主,一面祈求天主執行自己的答案;他所探討的問題是:天主對那些任意虐待人民,和對兇殘的壓迫者所有的態度是否公正?他既然關心這個問題,所以他在本書內常拿自己作為一切受壓迫者的辯護人或仲裁者,他對以上這問題老是鬱積在心中(1:2-4, 12; 2:1)。最後賴天主的啟示,他解決了這難題:即天主不斷地留心一切犯罪和作惡的人,給他們規定了期限;期限一到,必要懲罰他們。至於犯罪和作惡的猶太人,天主用外邦人來懲罰他們,但這些外邦人卻因殘忍無道要受天主更嚴厲的懲罰。義人和虔誠人應堅忍與信賴,等待上主審判的日子降來。在困苦和窘迫的境遇中,更應對天主表示自己的信賴。凡有這樣信賴的人,終必獲得勝利,也終必獲救。如此,先知得了這番啟示以後,就在自己受壓迫的百姓前,作了天主公義的辯護者。所以本書的目的,是為給那些懷疑天主公義的猶太人釋難,也是為安慰他們,並規勸他們要常依賴天主,因為天主必要救護信賴自己的人。
在《新約》中,聖保祿以更卓越的深意,引伸先知論「義人的信賴」所說的話(2:4),為說明人因信德才可成為義人,才可獲得救恩(羅 1:17; 迦 3:11; 希 10:38)。
見0678成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