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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辭典
年齡(Age, Aetas)
長命或高壽,按一些《聖經》的經句,是天主的一種恩惠( 詠 21:5 等),並且依《舊約》的教訓,天主把這項恩惠,賞賜給那些遵循主旨生活的人,就如 約 36:11 所說:「如果他們服從順命,便能幸福地度過歲月,能安樂地享受天年」。參閱 箴 3:1, 2; 16:31; 列上 3:14 等。那麼,凡是特別熱心恪守天主誡命的,不僅蒙受長命高壽,而且直到年老時,仍能保持生活的精力,一如梅瑟和加肋布等賢人那樣。見 申 34:7; 蘇 14:10。
長命的恩惠是天主特別允許給孝敬父母的子女的( 出 20:12; 亦見 弗 6:2, 3)。
不過,這端道理也有不少的例外。約伯早已提出過:「惡人為何享受高壽而勢力強大?他們在世時,子孫繁昌,親眼看見子子孫孫……」(約 21:6, 8)。再說,不論人是好是歹,有的夭折,有的長壽,而所謂長壽,大約也只在七十至八十年之間( 詠 90:10);照普通情形來說,人所患的疾病和死亡,並非起因於他的本罪,而是元祖背命罪惡的後果,見 創 2:17; 羅 5:12 等。換言之,由於人是罪惡的奴隸,所以他也是死亡的奴隸,而他的生命不論是多麼長久,總是憂苦交集,充滿荊棘,而實際上卻又短暫以極:「我的日月速於織梭,也因無希望而中斷,…我的生命無非像一口氣,…好像雲消霧散」(約 7:6, 7)。
《舊約》時代信徒的最大希望--在歷史上,只有這種希望可解釋《舊約》的超絕性--在於以下三端道理:全能的天主造成了萬物,仁慈的天主愛慕世人,施救恩的天主將要藉他的默西亞恢復人所失掉的地位。為了這關係,先知們,尤其是依撒意亞和匝加利亞,曾作預言,說是到了默西亞時代,人的年數,至少要延長到一百歲:「那裡--耶京--再沒有夭折的嬰兒和不滿壽數的人;百歲死去的人,算是青年,凡活不到百歲的人算是被咒詛的,…因為我百姓的壽數有如樹木的年數…」( 依 65:20, 22);「萬軍的上主這樣說;將有老夫老婦坐在耶路撒冷各街市上,每人因年高老邁手中扶著拐杖…」(匝 8:4-8)。
智慧書的最後作者,即智慧篇的作者,用溫柔的措詞和深長的意義,一方面結束了《舊約》上關於歲數問題的教誨,而另方面準備了《新約》的啟示道理。他的教義大概是說:死亡不是完結而是肇端;凡是保存天主智慧的--這幾乎等於說:凡保存天主的聖寵的--不論他是早死或晚死,都要安息「在天主的手裡,痛苦不能傷害他們」(3:1);反之,「惡人將戰戰兢兢前來受審,他們的邪惡要起來作證,控告他們」(4:20)。
按《新約》的啟示,世上的長命高壽,只不過是次要而附帶的問題;既然信徒的生活在於活於基督,光榮天父(羅6:6-11),那麼早死晚死,實在毫無關係;真正有關係的事,就基督徒說,乃是不休不息地增長在基督內的信仰和認識( 弗 4:13-16),其他的問題都不算是大事,「因為我們或者生,是為主而生,或者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羅14:8)。聖若望在 默 14:13, 14 撮要《新約》的教義,有以下的寫述:「以後我聽見有聲音從天上說:你寫下:從今而後,凡在主內死去的,是有福的!的確,聖神說:讓他們勞苦之後,安息吧!因為他們的功行常隨著他們。」
見0436生命、0967長壽、0524死亡、0861宗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