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6肋未城 [司祭城]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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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未城 [司祭城](Levitical Cities, Civitates Leviticae [City of Priests, Civitas sacerdotalis])

在《舊約》裡,特別有三處( 戶 35:1-8; 蘇 21; 編上 6:39-65)記述了為肋未人所劃分的城,因而那些城稱為【肋未城】或【司祭城】。從 戶 34:16, 29 的記述,得知以民十二支派,各有各支派的族長分領土地,唯獨肋未支派沒有,因為為肋未人天主另有安排,即由以民各支派所得的土地內,給肋未人劃分四十八座城,其中包括六座【避難城】。所謂城,不只狹意地指只可供居住的城,而且也包括城周圍可供畜牧的四郊地區,約一公里之遙( 戶 35:2-7)。

天主的這一規定,按 蘇 21 章的記述,都一一予以實行了。按 蘇 21章的記述,肋未的後裔中分得了城的共有三個家族,即刻哈特家族,革爾雄家族及默辣黎家族。刻哈特家族分得了二十三座城,革爾雄家族分得了十三座,默辣黎家族分得了十二座,共四十八座,其中包括六座【避難城】,即每一家族分有兩座(見 蘇 21:13, 21, 23, 32, 36, 38; 又參閱 編上 6:42, 52)。不過,所謂「肋未城」或「司祭城」,並非說該城整個地區只屬司祭和肋未人,如猶大境內的赫貝龍或厄弗辣因境內的舍根等名城,其中一定也有猶大或厄弗辣因支派的後裔。而所謂「司祭城」或「肋未城」,是說上述諸城司祭和肋未人有權利居住,非肋未人不得干涉或甚至加以拒絕。肋未人之所以未能如其他支派分得地土,是因為「上主自己要作他們的產業」( 申 18:2; 蘇 13:14, 33)。

司祭和肋未人由於所盡的職務,獻祭與服務聖殿--大約因在較早時,即敬禮上主的事尚未集中於耶路撒冷時(耶路撒冷在達味時尚為耶步斯人所佔據, 撒下 5:6)以民在不少其他地方,或每一支派在每佔一地區時,即在該地舉行敬禮上主的事,因而在各地便住有司祭和肋未人。當敬禮上主集中於耶京後,尤其在以民由充軍地歸來後,耶京成為敬禮上主唯一的地方,因而司祭和肋未人自然多居住在耶京和耶京附近,(如若翰的父親匝加利亞,居在耶京附近的猶大山區, 路 1:39)。這樣過去所謂【司祭城】或【肋未城】,便成了歷史上的名稱。從這些稱為【司祭城】或【肋未城】的地方看來,都是相當古老的地方,為此,是一有力的明證:在較古時,以民曾在各支派,以某地為敬禮上主的地方。

見 2535避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