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3多神教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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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教(Polytheism, Polytheismus)

【多神教】與【一神教】相對;【二元論】亦屬於【多神教】。【多神教】崇拜各種神,並且以為宇宙間有各種神明存在。

信奉【多神教】者,經常恭奉一最高神明,以之為眾神的領袖;又將其餘主要神明分成小組,每組或二或七或十二個神明。這些小組所包括的神明以外,其他比較次要的神明就非常之多,在埃及和巴比倫就有三千多。

根據 蘇 24:2, 14; 友 5:7, 8,亞巴郎的祖先原是【多神教】信徒。再說,其他的閃族以及以色列鄰近各民族,和歷代統治以色列或與以色列有來往的大帝國,都是信奉【多神教】的,如客納罕人、埃及人、亞述人、巴比倫人、希臘人、羅馬人等。波斯人正式擁護二元教,波斯帝國所統治的民族,除以色列外,都是信奉【多神教】的民族。

據常情而論,以民似應該喪失他們的惟【一神教】,雖然有時他們的惟【一神教】呈露衰落的現象,但這在文化和武力上,都沒有多大成就的小民族--以色列,卻始終保持了他們的惟【一神教】。這種宗教史上獨特的現象,不能拿普通所謂的「歷史環境」或「歷史勢力」去解釋,而只有拿以民所蒙受的真天主的召選和啟示,以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盟約,以及歷代先知對以民所負的使命三者,來作出適當稱意的解釋。

以民的惟【一神教】衰落的原因大概不外:一、以民和以民的首領不願接受先知們的講勸;二、或由於政策,或由於外來的壓迫,以民放棄了西乃山盟約,而走上了與異民妥協的道路( 依 7)。歷史上,以民因為受了鄰邦大帝國或大或小的影響,很多次也接受了【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和禮儀。耶 44 可說是《舊約》中,最生動而又極詳盡論述這問題的一篇演說。凡耶肋米亞先知所說的,以民的歷史都一一予以證實。雅洛貝罕除了在貝特耳及丹設立了那使以民犯罪的金牛外( 列上 15:25-30),他還在高丘建立了神殿,派不屬肋未支派的人充任司祭,並為自己在貝特耳建造了一座祭壇,八月十五日親自上壇焚香舉祭( 列上 12:31-33)。這樣,按照歐瑟亞和亞毛斯兩位先知的評論,是他給崇拜外邦邪神起了帶頭作用,北國君王都走上了他的路線,其中最甚的是阿哈布王(公元前八七四~八五二年)。他竟親自事奉敬拜巴耳邪神,在散瑪黎雅為巴耳設立了一座祭壇,又立了阿舍辣女神像( 列上 16:30-33)。以色列北國有阿哈布,猶大南國有默納舍(公元前六九三~六三九或六八七~六四二),他重建了他父親希則克雅所拆毀的高丘,為巴耳建立了祭壇,製造了木偶,像以色列王阿哈布所作的一樣,且崇拜敬奉天上萬象,違犯上主命令,在上主的殿內建立了一些祭壇,在上主殿宇的兩庭院內,為天上萬象建立了祭壇,殺子行祭,占卜招魂,無惡不做( 列下 21:1-9; 參見 則 16)。總之,按歷史的變遷,埃及、客納罕、亞述、阿剌美、巴比倫等,這些【多神教】的邦國,都影響了以色列人,使他們接受了一些【多神教】的信條和禮儀(見 耶 44)。

波斯帝國滅亡,亞歷山大帝國興起。希臘帝國的生命雖然短促,但它提倡推行的希臘文化主義,也迷惑了大部分猶太人,使他們接受希臘文化,同時也接受了【多神教】的希臘人的一些風俗和邪淫的禮儀。見 加上 1:43-64。

歷代先知不斷攻擊異教,【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及敬奉外邦邪神等事。他們常遵照西乃山盟約的精神( 出 20),上主聖潔的教義( 依 6; 43:8-13),偶像乃虛無的道理( 依 46; 巴 6),及崇拜邪神使人道德墮落等原理,來對抗異教。

《聖經》作者,尤其是歷代先知不斷譏諷異教人,因為他們敬拜木、石、金、銀,人手製造的神像,見 詠 115:4-8; 135:15-18; 巴 6; 依 40:18-20; 41:6, 7; 42:17; 44:9-28; 45:16-20; 57:3-9; 耶 10:3-11; 44; 則 6; 8; 智 13-15 等。先知們的這種宣講屬於辯論體裁,因此,筆調有時很尖銳,為此,一些現代的批判學家,以為《舊約》的作者,或沒有清楚了解外邦人的敬禮,或過度攻擊他們的敬禮。事實上,批判學家以為異教人恭奉的神像,不是神自己而只是老百姓所恭奉的神明的替身。

依筆者的意見,研究宗教,應該把老百姓的信仰,與賢哲的信仰分開來研究。孔子、孟子、墨子、蘇格拉底、柏拉圖、西塞祿、辛尼加等賢哲的宗教信仰,是與他們同時代的普通老百姓的宗教信仰具有相當距離的。再說,賢哲,尤其在異教民中為數並不多,而且他們的影響也不大,時間也很短促。因此,可說異教人民大都以偶像為神明之自身。這由希臘和羅馬的歷史,以及公元前外邦民族的哲學家,和公元後教會作者的作品內,如《致刁尼多書》、德都良、奧斯定、亞歷山大里亞的克肋孟、敖黎革乃、厄弗稜等,都可得到證明。再說,如果先知們的講論不十分正確,他們的講論還有什麼效能?此外,考古學家一天比一天發現更多的文物,在在都證明古代到處風行偶像崇拜,至於真神敬禮無一處存在,這件事豈不證實鞏固了先知們所講述的?

關於【多神教】,《聖經》上最嚴的批評是 詠 96:5; 「萬邦的眾神盡屬虛幻,但上主卻造成了蒼天」。希臘和拉丁通行本,把「虛幻」二字譯作「魔鬼」,如此便是「萬邦的眾神盡是魔鬼」。的確,這也是原文具有的深意。故此,保祿在 格前 10:19-22 寫說:「那麼,我說什麼呢?是說祭邪神的肉算得什麼嗎?或是說邪神算得什麼嗎?不是;我說的是:外教人所祭祀的,是祭祀邪魔,而不是祭祀真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邪魔有分子。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你們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難道我們要惹主發怒嗎?莫非我們比他還強嗎?」

多神的崇拜不但是犯得罪天主的大罪--歷代先知稱這罪為背信,為姦淫,因為上主原與以民有著一種神姻的關係--而且是人類各種罪惡的根源,這是 智 13-15 和 羅 1:18-32 所講的大道理。智 14:27 說:「崇拜虛無的偶像,實是萬惡的起源、由來和結局」。保祿在 羅 1:21-24 寫說:「他們雖然認識了天主,卻沒有以他為天主,而予以光榮或感謝,而他們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謬絕倫的;他們冥頑不靈的心陷入了黑暗;他們自負為智者,反而成為愚蠢,將不可朽壞的天主的光榮,改歸於可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爬蟲形狀的偶像。因此,天主任憑他們隨從心中的情慾,陷於不潔,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在全部《聖經》中,直接或間接提到的神明,約有五十。在本辭典內,各神明多有專條述及。這些神明都屬於與以色列有往來的民族。同一邪神往往在許多地方受人崇拜,或在不同的民族中,有不同的名稱:如阿爾忒米,羅馬人稱為狄雅納;希臘名叫頗嗇冬(Poseidon)的神,羅馬人以之為訥仆突諾,而稱之為訥仆突諾等。埃及人敬拜的主要神祇是阿孟、勒、天后、仆塔、奈特、哈托爾女神、慕特、敖息黎斯、依黎斯、曷魯斯和阿丕斯等。

亞述及巴比倫恭奉的神,主要的是:阿秀爾、阿奴、厄阿、貝耳、沙瑪市、欣(Sin)、依市塔爾女神、訥爾戛耳、尼色洛客、阿納塔、黎孟、默洛達客、尼貝哈次、天上眾星宿、塔慕次、乃波等。客納罕和阿剌美民族恭奉的神,主要的是:哈達得、貝敖爾、塔爾塔克、克汪、阿史瑪、阿達加提、達貢、巴耳、加得、革摩士、摩肋客、米耳公、訥納雅等。希臘和羅馬恭奉的神,主要的是:則烏斯、阿爾忒尼、米彫索、彫斯雇黎、赫爾默斯等。

見0190天主、1612偶像崇拜、2598魔鬼、0658巫術、0862唯一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