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辭典
米德辣市(Midrash)
這是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因為它包含的著作十分廣泛,並且這些著作所包括的時代,又非常悠遠,再加上作者的繁雜,故此除了直接將原著作,自己誦讀研究,而能多少領會其中的意義之外,是很難以短短的篇幅來描述的。
「米德辣市」一詞,雖然兩次見於《聖經》正文( 編下 13:22; 24:27,思高本譯作「傳記」),但該處所指與我們現在所討論的「米德辣市」,是迥然不同的。它的原文字意是「研究」或「學習」,演變而成為公認的「《聖經》註釋」。雖然事實上與「米德辣市」的真正意義並非完全吻合,這由下面所說,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這堆為數不少的著作中,大致又可分為兩大類型:其一是關於歷史性的著作(M.Haggadah),其二是關於法律性的著作(M. Halachah)。
一、目的:這些著作的目的,是相當自由地,利用過去《聖經》上的人物、事物或法律,加以解釋、引伸、增添、描繪,使《聖經》更為清楚、明確、易解,實際地符合於作者當代的聽眾,使他們更易獲得教義及倫理上的教訓,使《聖經》更活潑有力地呈現於後期的人類面前。
二、作者:
在這大批的遺作中,要想找出誰是其作者,是難而又難,幾乎不可能,因為是一些猶太經師們的集體著作。它具有自己特殊的文體格式及寫作方法,已如上述;而這些創作的中心,可能就是一些不同的經師學校(見 德 51:31)。「米德辣市」一詞就是這些著作的總名稱,它的目的既是為教訓民眾,故此它寫作研究的對象並不是全部《聖經》,更不是逐節、逐句、逐字的講解(故此與現代科學式的解經學大有異曲),而只是揀選主要與聖殿、會堂、禮儀、祭禮等有關的《聖經》部份,來引伸、注釋、描繪,使人獲得人生宗教上的利益。
三、時代:
基於上述,我們也就明瞭,確定這些著作的時代,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不過我們仍可以概括地將它分為三個時代來說:最古老的著作,應在「米市納」(見0546米市納條)的同時,出於公元後三~四世紀。其後有與「塔耳慕得」(見2029塔耳慕得條)同時代的著作,是公元後五~六世紀的產品。後期的著作,或謂「小米德辣市」,則於公元後七~十一世紀間問世。至於公元後十二~十四世紀的產品,已非創作,而是前人著作的編纂。
四、《聖經》中的「米德辣市」:
這種著作的文體方式,並非祇是《聖經》時代的後期產物,就是在《聖經》的正文上,我們也可以發現為數不少的類似的體裁,比如 德 44:1-50:24 所錄的「讚揚列祖導言」中,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次如《智慧篇》的後編,即 10-19 章,是《出谷紀》歷史的回憶,也是典型的關於歷史性的「米德辣市」。這類型的著作亦不少見於《民長紀》、《列王紀》、《編年紀》,尤其是《申命紀》。「米德辣市」的體裁,在《新約》上亦屢見不鮮,諸如在《宗徒大事錄》上伯多祿、保祿及斯德望的演講(宗 1:15-22; 2:14-36, 39; 3:21-26; 7:1-53; 13:16-41),以及保祿的書信(羅 4 章;9:6-11, 25; 迦 3 章;4:21-31; 格前 10:1-13; 格後 3:7-18; 弗 2:11-22),格外是《致希伯來人書》等。
五、結論:
雖然「米德辣市」的著作,已不符合於我們現在以科學方式研究《聖經》的條件,它卻能有力地幫助我們瞭解《舊約》後期作者們寫作的精神,猶太主義的演變,以及明瞭《新約》使命的結構,甚至一些教父們解經的依據。
見1542神通法、2029塔耳慕得、0546米市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