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告解聖事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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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解聖事(Sacrament of Penance, Sacramentum Poenitentiae)
聖奧斯定的名言:「天主造你無需要你,天主救你,卻不能不借重你」,把告解聖事的緊要性徹底表露出來了。
告解即是在天主台前,或在天主的人--通常是司祭--面前,承認己罪,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天主或神明的寬赦。告解能是詳細的或通常的;它的出發點是一種深切美感的宗教情緒:痛悔。它趨向一種人生極高尚的理想:棄惡遷善。一切大宗教無不設置告解的措施,至少所謂通常的告解。這也是一回自然的事,因為承認而告明自己的罪,的確是十分適應人性的要求。因此,巴比倫人,埃及人以及信仰佛教的人等等,給我們留下了最動人的認罪禱文。
《舊約》證明,天主要求世人承認己罪,以便贏得天主的寬恕。天主原希望亞當、厄娃、加音、達味等,在他面前承認自己的不義; 箴 28:13 記載:「文過飾非的不會順利,認錯悔改的將蒙受憐恤」。德的作者勸勉人不要怍於謙認己罪;不少聖詠,尤其是第五十一篇,可視為認罪和痛悔的最優美禱文。乃赫米雅做以民代表時,曾承認同胞的罪過( 厄下 1:6);再說民眾也曾屢次承認自己的罪過,及他們祖先的罪過( 厄下 9:2,參見 達 9; 巴 1:17-22)。值得注意的是梅瑟的法律,有時囑咐某些人應該認罪,如大司祭( 肋 16:21; 4:3-12),人民( 肋 4:22-35; 6:1-7; 戶 5:6);於是在《舊約》上記載三種認罪的舉動:一種是內在的,一種是外表的,另一種乃是為規定的補贖而訂的。《舊約》時代的以民既然由天主親口所說的話,得知他是無限慈悲寬仁的天主( 出 34:5-9),便希望每次承認罪過,每次天主就加以寬恕。撒羅滿在祝聖聖殿時所宣讀的禱文,也是從頭到尾都充滿著這種甚慰人心的希望( 列上 8:22-61)。我們特意說出「希望」二字,因為在《舊約》時代,並無私人,也無機構能正式因天主之名赦免人罪的。這點就可證明《新約》遠遠超過《舊約》的了。
《新約》中,教會具有赦罪之權,所以信友們非但能夠「希望」天父寬恕他們,而且憑著告解聖事,也明確「知道」天主真正在赦免他們,免除他們所告的罪,見 瑪 16:18; 18:18; 若一 1:9; 宗 19:18; 雅 5:6(關於末後三處經文是否真正在指示告解聖事,解經家並不一致同意)。這裡應該特別一提的,是 若 20:19-23 這段經文與 路 24:36-48 所指的,實際是屬同一回事。問題只是路加聖史特別著重《福音》的宣傳,而聖若望則特別重視藉耶穌的聖死與復活所發生的「新造化」;請注意《福音》的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這本是一種象徵性行為:天主在未創造宇宙之先,以他的聖言,藉他的聖神,創造了萬物;如今以他的聖子,藉他的聖神,開始了另一個新的創造。復活當日的晚上,門徒們蒙受了聖神,是準備明瞭復活的主所說的寶訓,尤其是準備在過了五十天後領受聖神的豐滿鴻恩( 若 14:16-26; 16:7-13; 宗 2:1-12)。
耶穌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在十字架上他叫獲罪於天主的人類,重新與父和好,他的教會要繼承他的工作,因著耶穌的聖名,除免世人的罪過。「你們若赦免誰的罪……」,這句話明證耶穌的教會獲得了赦免和扣留人罪的權柄。「你們」二字是直接指示宗徒們,即教會的首領,可是宗徒們及他們的繼承者,假如不認識人的罪,如何能赦免或扣留呢?假如人不明告出來,他們又如何能認識人的罪過呢?為此,從這一句話和 瑪 16:19; 18:18 的話,以及《聖經》關於「痛悔」和「補贖」屢次所講的道理,聖教會對吾主耶穌在復活當天晚上建立了告解聖事這一大事,深信不疑,並把這件大事詔示給世人週知。見 Denziger Schonmetzer 1167-1693。
見2082罪、2083罪赦、1926痛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