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5長老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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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Elders, Presbyter, Seniores, Presbyter)

一、《舊約》中的長老:

世間一切民族對白髮蒼蒼的老年人,都是敬重尊崇的,以民當然不會例外,他們猶如其他民族重視年老人的生活經驗,善遵他們的勸導,謹聽他們的指教。以民最初過的是遊牧生活,以家族或支派為其大團體的單位。每一家族或支派都是自最初就有自己的首長,而首長們的得力助手,便是我們這裡所討論的「民間長老」或謂「以民的長老」,這一點我們可以自梅瑟被召的歷史上清楚地見到。天主命令梅瑟召集「以民的長老」,告訴他們,天主要自為奴之地的埃及拯救自己的百姓( 出 3:16),並命令梅瑟偕同長老們往見法郎,請求出離埃及的准許( 出 3:18)。在建立逾越節日的機會上,梅瑟召集長老們,通知他們要以羔羊之血塗在門框上,以救以民的長子( 出 12:21, 22)。

以民輾轉在曠野中時,無水可飲,梅瑟偕同長老們擊石出水,供百姓狂飲( 出 17:5)。梅瑟暫時委托長老們來維持社會的治安,並以判官的身份來斷定民間爭訟的案件,無形中他們變成了梅瑟與百姓之間的中人( 出 18:18-27)。不久之後,梅瑟更按照天主的指示,正式選立了七十人,作為全以民的長老,以治理百姓( 戶 11:16-24)。這種組織即在佔領聖地而實行定居生活之後,仍然繼續存在,且日在加強,長老們竟成了社會上最有地位及勢力的人物:是他們在向撒慕爾要求一位國王( 撒上 8:4),是他們後來給達味加冕,擁立為王( 撒下 3:17),亦是他們竟支持了叛變的阿貝沙隆( 撒下 17:4)。在君主政權的漫長歲月中,他們的勢力及地位,曾有高低及強弱的變化,完全看當時的君王是否支持或重用他們。但是在充軍時代,他們卻成了民間的惟一權威,因為當時一切的社會組織,都陷於停頓,只有民間長老的組織卻一枝獨秀地在發號施令,管理當時的家族及支派。充軍歸來的百姓,更在每一城市中建立起長老的組織,尤其是在耶京,它竟成了後期「公議會」的雛形結構。

大黑落德上任之初,曾大刀闊斧地殺害了許多持反對意見的長老,而另外選立了一批順從自己旨意的猶太人,作為民間的長老。他們當時在公議會中的勢力是非常之大,竟與大司祭的權威並駕齊驅。在教會的初期,這種組織亦隱約地見於信友團體中,那些扶助宗徒們作傳教事業的人們,亦被稱為「長老」( 路 7:38; 宗 14:23)。

二、《新約》中的長老:

長老是在治理教務方面作宗徒助手的人,相等於現在聖統制中的司鐸(神父)。在《新約》中,「長老」與「監督」有同樣的意義,蓋二者相提並論,沒有分別( 宗 20:17-28; 弟前 3:2; 5:7; 鐸1:5, 7; 伯前 5:1, 5),有同等的職務( 宗 20:17-28; 弟前 3:5, 7等)。「長老」的名稱與《舊約》上的長老是有聯帶關係的。古時慣於在民間揀選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來管理百姓,或參加公議會(見 出 18:13-26);若與希臘文化來比較,則等於最高權威與百姓之間的中間行政人。

負責揀選他們的人是宗徒自己或他們的代表。他們在聖神的指引之下,以祈禱和守齋的方式作出選擇的決定( 宗 14:23; 20:28);然後宗徒給他們覆手,賜與職權( 宗 14:23; 弟前 5:22)。這些被選出的長老,並沒有司祭職的全權,因為他們不能以覆手禮,將此權另賜他人( 弟前 4:14; 弟後 1:6)。每一區的教會有數位長老,在宗徒的指導下負責治理教務( 宗 14:23; 15:2, 4, 6, 22, 23; 20:17, 18; 21:18; 鐸 1:5; 伯前 5:1 等)。他們在職務上是牧者( 宗 20:28,32; 弟前 5:17; 鐸 1:9),是行政員(鐸 1:6-9; 弟前 3:1-7),是教師( 宗 20:28,32; 弟前 5:17; 鐸 1:9),是道德倫理的護衛者(鐸 1:6-9; 弟前 3:1-7)。施行聖事也是他們份內的職責,比如實施病傅聖事(雅5:14)。

關於作長老應具備的條件,見2229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