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末世論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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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論(Eschatology, Eschatologia)

「【末世論】」一詞,顧名思義,是對最後要來之事的討論。它包括《新》、《舊約》中所有有關於個人、民族或整個人類在默西亞時代,亦即是在最後的時代,所有的教訓。

【末世論】的內容:

一、《舊約》:

幾乎在所有的《舊約》著作中,都直接或間接地明言或暗示到【末世論】,它包括整個以民的整史,這歷史是關於整個民族的,而不是個人的歷史。它是一部憧憬著未來美好遠景--默西亞時代--的歷史,因此,它與整個人類的命運有著密切的關係,諸凡出離埃及,佔領福地的許諾( 出 3:8 等),對上主救援的希望( 依 51:4 等),盟約之圓滿實現,全人類之分沾祝福(則 36 章),以及上主天主之勝利為王,世界諸國之降服(達 7 章),而成為新的創造( 依 41:20; 44:24; 48:6 等),都是屬於【末世論】的體材。《舊約》中,為指示末世的遠景,有些既成定型的說法:如「必有一日」( 依 2:12),「日後」( 創 49:1),「上主偉大的日子」,「上主的日子」,「那天」(索 1:14, 15)「天主報仇的日期」( 依 6:1, 2),「末日」( 依 2:2)。在這些【末世論】的「日子」中,《聖經》清楚指出上主特別的作為,以證天主是人類歷史的主腦,他除掉罪惡,懲罰惡人,重整世間秩序,「創造新天地」( 依 65:17; 66:22; 伯後 3:13)。而天主的種種重整及革新的作為,則歸納於一個時代,就是默西亞時代( 依 2:2; 米 4:1; 則  38:8, 16; 達 10:14)。《新約》則稱這個默西亞時代為「最後的時期」( 弟前 4:1; 伯前 1:5, 20; 猶 18 節; 若一  2:18),因此,《新》、《舊》二約在【末世論】方面有著密切的關聯。

二、《新約》:

《新約》【末世論】的觀念較《舊約》更為複雜,它與一個歷史上的事蹟--默西亞的誕生──有著莫大的關係。因著默西亞的來臨,開始了一個新的紀元,新的時代,它就是先知們所預報的「新時代」。在這個新時代中,已誕生的默西亞--耶穌基督--完成了兩種作為,即天國的宣佈和建立以及耶穌死而復活。天國並不是人類歷史自然演變的結果,而是「來臨」在這個世界上的天主的救贖工程。這個天國雖然已經來臨,但它尚不是完備無缺的,它猶如撒在地上的種子,應當生長結果( 瑪 13:3, 24-30),猶如酵母應使整個麵團發酵( 瑪 13:31-32),猶如撒在海中的網捕捉各種魚類( 瑪 13:47-50)。耶穌的復活是史無前例的事蹟,具有對人類歷史決定性的成份( 格前 15:14),因著它人類才可以獲得生命及救援,才可以克服一切的困難而進入天國。它是人子再度來臨的保證(斐 3:20, 21),是使人類復活的力量( 格前 15:20)。

初期教會的教友們,曾以緊張的心情,等候耶穌在末世的再度來臨(得前 1:10)。聖事的領受亦與【末世論】有關(羅 6:4; 格前 11:26),甚至宗徒們的許多勸諭,亦都是針對著末世而發(得前 5:1-11)。教友的希望就是末日的復活(得前 4:13 等; 格前 15章)。《新約》中【末世論】的觀念,除了包括全體人類之外,也包括了整個宇宙(羅8:19等)。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來《新約》中的【末世論】,是由兩個主要的成份構成:其一是一個歷史上業已完成的事實,其二是一個尚未實現的未來事蹟。整個聖教會及每位教友生活的奇特性質,即在於此( 迦 6:14-17; 格後 5:17)。

為解釋【末世論】,曾有過不少的學說,諸如即將來臨的【末世論】,與時間無關的【末世論】,業已開始尚未完成的【末世論】,及業已完成結束的【末世論】等。在這些解釋理論中,我們覺得業已因著救主的來臨及聖死而開始,但尚未達到其最高峰,尚未完成,但一定要在世界的末日,因著耶穌的再度來臨而圓滿結束的【末世論】,(耶穌的復活是它的保證),更合情合理;其它的理論從略。

見0049上主的日子、0191天國、2500默西亞論、0419審判、0524死亡、0471地獄、2067煉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