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段落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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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落(Pericope, Pericopa)
是指在舉行禮儀時所誦讀的《聖經》中的某一段經文。讀經是猶太人會堂敬禮的主要特色,可以上溯至會堂建立之初。我們從《舊約》史書和先知書得知猶太人在充軍巴比倫時,已開始建立會堂,以保持他們的宗教虔誠和對祖國的愛護,以及獲得精神的安慰與團結。 申 31:9-11 即記載朗誦法律書之事(見 列下 22:2; 耶 36:6), 厄下 8 亦記載公開誦讀《梅瑟法律書》。在谷木蘭所發掘出的紀律手冊中有以下的記載:「一年之中,每夜三更全體應出席,誦讀經書(法律或《聖經》),研討規律,共同祈禱」。由谷木蘭和慕辣巴特所發掘出來的古抄卷,已顯示出抄寫的人,在當時已將希伯來文《聖經》經文,分段抄寫,雖然段落與目前《瑪索辣經文》分段有所不同。
按 宗 25:21 記載:猶太人早已根據傳統,每安息日應在會堂朗誦梅瑟法律,並且按「米市納」的規定,法律應繼續誦讀,不得任意挑選(Megillah 4, 4)。為此,按巴比倫的猶太經典記載(Talmud Babylonese):在巴力斯坦各會堂中,每三年應讀完一次法律;是以《《梅瑟五書》》被劃分為一五四個段落(見 Megillah 29b-31b);按另一傳統,則劃分為一七五個段落。不過,在巴比倫,每一年應讀完一次法律,是以又分為五十四個段落(或五十三個),稱之為五十四個「帕辣芍特」(Parashiyot)。日後一年誦讀法律一次的規定逐漸普遍。一年週期的法律誦讀,應於帳棚節第八日,即提市黎月二十三日讀完,並開始新的一年週期誦讀,即讀最後段落(申 33:1-34:12)和第一段落(創 1:1-6:8),是以此日稱為「可喜的法律日」(見1692帳棚節)。
除上述每安息日在會堂中應宣讀的週期固定的《聖經》段落外,還有為每年的慶節或齋戒日所規定的段落,請參閱各節日條。
大約同時,在朗誦法律段落之後,還選讀一段先知書(Megillah 42-4)。按:先知書應照猶太人的分劃,包括前先知書,即《蘇》、《民》、《撒上、下》、《列上、下》,和《後先知書》,即《依》、《耶》、《則》和《十二小先知書》。由此可以瞭解 路 4:16-20 的記載:耶穌在安息日,曾在納匝肋會堂裡,選讀了 依 61 段落。另有些學者認為《聖詠集》也每三年誦讀一次(見 J. Rabinowitz, JQR, 26, 1935-1936, pp. 349-368)。
教會初興時期,教友們多數仍按會堂中的習慣,在分餅之前誦讀兩段《聖經》;起初當然只讀《舊約》,逐漸也開始誦讀《新約》(見 弟前 4:13; 哥 4:16; 默 1:3)。這也即是直至目前的彌撒聖祭中的聖言禮儀部份。由歷史文獻,我們知道,最初誦讀三段經文:一段取自《舊約》,兩段取自《新約》,所選讀的經文段落,多與週年瞻禮有關:如將臨期,聖誕期,四旬期,復活期等。到第六世紀,羅馬禮教會將讀經減少為兩段,很少誦讀《舊約》。大約是在大聖額俄略教宗時代(五九○~六○四),才固定了羅馬彌撒經書的讀經部份,直至一九六九年禮儀改革為止。
自從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頒發了「禮儀憲章」之後,「為供信友更豐美地享用天主聖言作神糧,應敞開《聖經》寶庫,在數年之內,將《聖經》珍貴部份,給信眾宣讀一遍」(51條);因此規定「在重整禮儀程序時,要恢復古例,提供更豐富,更多樣,更適合的《聖經》經文」(35條)。為此,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便按此宗旨與規定,編纂了新訂彌撒禮儀中所應用的《聖經》選讀程序。
按「新訂彌撒《聖經》選讀程序」總論一般原則中指出:「《聖經》選讀編纂的目的,是在信友有責任參與彌撒聖祭的主日和慶節,供應《聖經》的重要經文,使在場的信友於適當時期內,聆聽天主啟示的聖言珍貴部份。另一組《聖經》選讀,用於平日,它雖有補充主日與慶節《聖經》選讀的意味,但與該選讀無關。主日與平日兩種選讀,各自成一體一系,彼此各不相屬」(2 節)。
關於主日與慶節的《聖經》選讀:「每一彌撒有三次讀經,讀經一選自《舊約》,讀經二選自宗徒經書,(即按一年的不同時期,選自《宗》、《書信》和《默示錄》),讀經三選自《福音》。此種分配法,十足地表現出《舊》《新【二約和救恩歷史的一貫性,它的中心是逾越節奧跡所紀念的基督,亦應是教義講授的特別主題之一」。「主日與慶節誦念的《聖經》經文,三年為一週期」。「編纂主日與慶節《聖經》選讀所依據的原則,一是「主題的協調」,一是「半續式的誦讀」。至於此原則,究竟取用那一個,要看年內各時期及該期禮儀所著重的特色而定。……將臨期、四旬期及復活期各有特色或特點,故在每一彌撒的經文選讀中,採用「主題協調」的編排法。常年期主日(三十四個或三十三個),因無特色可言,故書信與《福音》的經文,皆按「半續式的誦讀」編排,但《舊約》經文則與《福音》協調」(3 節)。
關於平日彌撒選讀:「為四旬期,年曆週期,是根據特殊原則編制的,因為此期的特色是洗禮和補贖」。但「為其他時期的平日《福音》選讀,每年為一週期,亦即每兩年讀一遍,單數年為第一年,雙數年為第二年」,至於「編輯上是按「主題協調」抑或「半續式誦讀」,則與主日《聖經》選讀所持原則同,即視該期有無特色而定」(4 節)。詳見新訂彌撒《聖經》選讀程序。
禮儀中的《聖經》選讀,不但只限於彌撒聖祭中,而且也在大日課中誦讀,教廷聖禮日課禮儀總論Ⅱ《聖經》選讀條指出:「教會提供選讀,不是出於私意的選擇,或愛好的偏見,而是「把基督的全部奧跡,從聖母受孕,耶穌誕生,直到耶穌升天,聖神降臨,期待永福與主的將臨,每年作一循環的紀念」(禮儀憲章一○二條)。況且,在禮儀舉行中,《聖經》選讀常配合祈禱,使選讀因祈禱而更獲實效;使祈禱,尤其是聖詠,因選讀而更了解,更能熱心誦念」(140節)。
日課中除每四週循環一次誦讀聖詠集外,(126節),「《聖經》選讀的循環,由傳統依時期選讀某書,或依彌撒的讀經循環而定。日課與彌撒的配合,使日課選讀補充彌撒選讀,而呈現全部救恩史的大觀」(143節)。「《聖經》選讀的循環有二種方式:一種是在日課書內的,以一年為循環;另一種可以隨意採用,附載於補篇中,如在常年的平日彌撒中,是以二年為循環的,二年循環的選讀,是這樣安排的:每年將《聖經》的原文較長較難而不能容納於彌撒的,便分配於「選讀日課」中。《新約》《聖經》,一部份用於彌撒,一部份用於日課,每年念完全部。由《舊約》書中,選擇那些為明瞭救恩史,及培育熱心較重要的若干部分,以資補充」(145, 146節)。關於詳細分劃,請參閱:日課禮儀總論Ⅵ《聖經》選讀147至15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