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官紳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可反白選取後按:聖,典,谷,參
聖經辭典
官紳(Nobles, Optimates)

以民既是一個國家,必有其不可或缺的社會組織,而在這社會中的負責人,因其階級地位及負責部門之不同,就有了不少人的名稱,今簡述如下:
  1. 在《舊約》中:

    在最初期的以民社會中,它的核心組織是家庭,又因他們的大家庭組織的觀念很強,由數個或多個同一血統的家庭結合而成家族,它的負責人稱為「族長」( 創 25:16; 出 6:14; 22:27; 列上 11:34; 則12:10; 19:1; 21:17)。再由家族而產生支派,當然「支派長」的地位要遠遠高過「族長」。

    但是「族長」一名在半游牧生活的以民中,也代表軍職,直至君主時代。在具有正式的軍隊組織之後,才有「千夫長」的軍職出現( 撒上 17:18; 22:7; 列上 11:24; 列下 1:9等)。而在這些「千夫長」之中,有些是頗負盛名的,被稱為「軍統」或「勇士」、「隊長」( 撒下 8:16; 15:18; 16:6; 20:23; 見 列上 11:26; 16:9)。

    在政治方面除國王之外,當然要首推「家宰」或「管家」( 列下 15:15; 依 38:3; 編下 28:7)。有人以為「家宰」的地位相當於埃及政府中,位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大臣」( 創 41:40-44; 45:8; 列上 18:3; 列下 18:18)。至於在國王宮中負責管理宦官及教導宮中青年的人,被稱為「宦官長」(見 達 1:3, 4 等)。他們的地位亦相當崇高,故此不少學者主張他們本身並不一定是必須受過閹割的人。

  2. 在《新約》中:

    我們要知道,這時的以民已不再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民族,再沒有自己的政府,而是在受著羅馬帝國的統治;但是仍有些人在政治及軍事上是有地位的人,他們的通稱是「官長」或「統治者」(見 谷 10:42; 路 12:11; 20:20; 羅15:12)。聖殿的最高負責人是「大司祭」( 瑪 2:4; 16:21; 26:3, 14; 路 3:2; 若 7:32; 11:49; 宗 9:14 等)。

    猶太會堂的負責人稱為「會堂長」( 谷 5:22, 35; 宗 13:15; 18:8; 28:17),而維持聖殿秩序的最高職員稱為「聖殿警官」( 路 22:4, 52; 宗 4:1;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