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取潔水 聖經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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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辭典
取潔水(Lustral water, Aqua Lustrationis)

取潔水的意義當然是在於洗濯清潔,但是在宗教的用途上,它有不同的目的,比如為洗淨人法律上的不潔( 肋 14:15; 戶 19; 肋 11) ,為使人脫免可能的玷污( 出 24:6-8; 30:17-21; 肋 16:4, 24),為使人或器皿領受祝聖禮( 出 29:4; 肋 8:6; 戶 8:21),為洗潔祭祀用的祭台或祭物( 出 30:10; 肋 16:14, 15; 戶 19:17),為作補贖,如若翰之洗禮( 瑪 15:2; 谷 7:3, 4; 路 11:38),為講究衛生,如法利塞人之洗手禮( 瑪 15:2; 谷 1:23; 路 11:38)。取潔的洗禮亦有不同的方式:將人或物完全浸入水中而洗潔( 肋 11:25; 14:58; 17:15; 戶 8:7, 27等),灑水而洗,或者傅油塗血而取潔。取潔的主要目的是在於使人能重新度團體的生活,因為他曾因著某種法律上的不潔,而脫離了團體。所謂不潔大都與倫理上的罪惡或污穢無關,今列 出 《聖經》上幾種取潔的實例:

主持禮儀的人員在受祝聖之前要洗身( 出 29:4; 肋 8:6),在行禮儀之前( 出 30:17-21; 40:31, 32; 肋 16:4)或以後( 肋 16:24, 26, 28; 戶 19:7),亦應洗濯自己;並且在殺生( 肋 14:8 等),吃死獸肉( 肋 11:40)、患淋病( 肋 15:5-11)、遺精( 肋 15:16-18)、月經( 肋 15:19-24)、打仗( 戶 31:24)及在觸摸死屍( 肋 11:27, 28等)、殺過人的士兵及戰犯在作戰( 戶 31:19)之後,應洗滌自己的衣服,以重新獲得法律上的潔淨。飯前洗手亦漸漸成了內心潔淨的象徵( 詠 26:6; 51:4; 73:13),或無罪的象徵(達21:6; 瑪 27:24)。為證明女人是否背棄丈夫而行了姦淫,經上亦有喝「苦水」的制度( 戶 5:12-31)。

正如《舊約》中水有洗潔、赦罪及革新的象徵意義,《新約》也有使人重生的水洗聖事的建立( 若 3:1-12; 宗 2:28; 羅 6:3-14; 哥 2:8-15; 格前 3:16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