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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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神學辭典:36 天主的肖像
36 天主的肖像

tiānzhǔ dė xiàoxiàng

IMAGE OF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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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

(1) 肖像image此詞的意思是:相像;就是以某一個人為主體的畫像或相片。「人是天主的肖像」即把人當作以天主為主體的畫像。

(2) 聖經中有兩個字(希伯來文)互用:

1) selem:即希臘文homoiosis,拉丁文similitudo,英文image, picture, painting……如:撒上六5:製造……「像」;則廿三14:繪畫……「人像」;戶卅三52:「鑄像」;列下十一18:「神像」;亞五26:「偶像」;創五3與五1的「肖像」。

2) demut:即希臘文homoiosis,拉丁文similitudo,英文similarity, copy, imitation, reduplication, resemblance, representation, inner affinity, appearance, shape... 如:列下十六10:「圖案模型」;則廿三15與創五3:「模樣」;依十三4:「好像」;詠五八5:「有如……又像」;則一10:外表的「形像」;則一28:上主的光榮顯現時的「奇象」;達十16:有個「像」人子的手;創一26:天主的「模樣」。

可見二字無大分別,可以通用,大體在指二物間的相似、相同。

(二)聖經中以此二字表達出三個主要思想:人是天主的肖像、基督是天主的肖像、人是基督的肖像。

(1) 人是天主的肖像:「天主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叫他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牲畜、各種野獸,在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人和女人。」(創一26~27;可參考創五1~2;九6;智二23;德十七5~6;雅三9~10;格前十一7)

(2) 基督是天主的肖像:基督徒信仰的特色是,把天主的面貌置於人類歷史中,視納匝肋人耶穌,死而復活的基督為主。換句話說,由基督徒看來,耶穌基督乃是人類歷史中的天主之肖像(格後四4,6;哥一15;希一3,若一14;伯後一16~17)。

(3) 人是基督的肖像:保祿論到復活後的身體,比較現在與未來的狀況,提出兩個辭彙:屬生靈的身體(希伯來文nephesh,希臘文soma psychikon)。屬神的身體(希伯來文ruah,希臘文soma pneumatikon)。他說:「屬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屬生靈的,然後纔是屬神的」(格前十五46)。「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生靈)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神)的肖像」(格前十五49)。所謂屬神就是保祿在斐三10~11所謂:「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德能,參與祂的苦難,相似祂的死,……也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他又說:「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迦三27)。「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二20)。意思是完全轉變成基督的肖像。保祿說:「這新人即是照創造他者的肖像而更新,為獲得知識的。在這一點上,已沒有人種的分別,而只有是一切並在一切內的基督」(哥三10~11),因為天主的計劃是:「預定他們與自己的兒子的肖像相同,好使他在祂眾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總而言之,在保祿信仰的傳統裡,把「人是天主的肖像」清晰而具體化為以基督為中心的信念:「人是基督的肖像。」

(4) 綜合上述:「人是天主的肖像」,在聖經作者筆下的含意可歸納為五:

1)人是天主創造行動的高峰。

2)人是創造者天主真實的交談對象:天主主動與人建立了交往的關係,人是祂的反應回響。人能與天主交談,是其他受造物所沒有的光榮特點,也顯示人與天主親如父子的關係(創三9~13)。人的價值、尊嚴之最深來源即是人能與無限美善的天主作你我的交往。這樣的思想,按聖經的說法就是:人反映天主的光榮。如:「以後在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像梅瑟一樣的先知,與上主面對面地來往」(申卅四10)。梅瑟與天主面對面交談時,據出谷紀描寫:「他的臉皮發光」(卅四29,35)。瑪十七2描述耶穌顯容時也說「祂的面貌發光有如太陽」,那是復活上主的預像,因為祂面對著天父的圓滿。舊約時代,梅瑟因百姓怕接近他(出卅四29),「用首帕蒙上自己的臉」(出卅四33~35)。保祿說,轉向基督,那使人不了解天主、心靈不自由的「帕子」就會除掉(格後三15~17),他說:「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格後三18)。格前十三12說:「要面對面的觀看」;若壹三2說:「我們必要相似祂(天父),因為我們要看見祂實在怎樣」;默廿三3則道:「天主和羔羊的寶座必在其中,祂的眾僕要欽崇祂,瞻望祂的容貌,……他們不需要日光,因為上主天主要光照他們。」這是天人交往的高峰,即圓滿的境界。

3)人在天地萬物中代表天主,是天主的合作者:智九1~3說:「你……以你的智慧造了人,使他統治你所造的萬物,吩咐他以聖德和正義,管理世界,以正直的心施行權力。」由創一27~28可見,人之所以受託治理大地,管理萬物,因為人是天主的肖像。詠八4~9讚嘆天主給予人的尊榮:「……令他統治你手的造化,將一切放在他的腳下……」又反映出創世紀的思想。

4)人的奧秘只能在基督的奧秘中解釋。

5)人比其他受造物貴重:由上述富於建設性的基本信念,自然導出人比其他受造物貴重的意識。耶穌曾指出天父對動物及植物的照顧,勉人勿愛衣食,說:「你們不比牠們更貴重嗎?」(瑪六26),這表達出人的重要。在格前三22~23中,保祿對信徒更進一步地說:「一切都是你們的,你們卻是基督的,而基督是天主的。」

聖經作者以整體觀論人,言及「人是天主的肖像」時,當注意:

─ 人的一切皆肖似天主,不僅某一方面肖似,如精神。

─ 男女兩性合起來是天主的肖像。

─ 是個人、是男女、也是整個人類是天主的肖像。

─ 天主的肖像是面對面與天主同在之人的圓滿境界。

(三)歷史:後世思想家紛紛以其不同的文化、思想背景註解「人是天主的肖像」:

(1) 由天主而論:1)依雷內(Irenaeus, 約140-202)說:「活著的人是天主的光榮」;他又說:人是天主聖言降生為人之基督的肖像。2)納齊盎的額我略(Gregory of Nazianzus, 約329-390)以核心家庭(亞當、厄娃、舍特)作為天主的肖像。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是人的團體,有如一個血肉,三個人一家恰似天主之三位一體。3)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補充額我略之說,強調天主的一體,聖三乃一個天主,人是天主唯一存有的肖像;他認為只有單體之人能做天主的肖像,而且只有男人是天主的肖像(格前十一7)。此說令人疑惑:女人若不是天主的肖像,其尊嚴何在?

(2) 由人而論:1)較靜態的看法:教會內甚受希臘二元論影響的一種想法,認為人的精神靈魂是天主的肖像。2)另一種想法是以整體之人為天主的肖像,如依雷內、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 約160-230)、追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以及後期之加爾文(J. Calvin, 1509-1564,早期亦隨奧斯定)。加爾文認為人是天主的肖像,有受造及被救的兩種身份;因為第一種身份被人破壞,經基督救贖,才得以重建更圓滿的天主的肖像。今日神學家按聖經的觀點,著重「人是天主的肖像」是整個人與天主的交往。

(四)教會訓導:

(1)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的教導:據研究,歷經數百年至梵二,教會似乎忽略了「人是天主的肖像」的道理。梵二再指出聖經有關「人是天主的肖像」的思想。《牧職》憲章道:「聖經告訴我們:人是『依照天主肖像』而受造的;人能認識並熱愛其造物主;天主規定人是大地及萬有的主人,目的是使人統治並使用萬物而光榮天主」(GS 12)。論及自由的卓越時,梵二又提出說:「真的自由是人為天主肖像的傑出標誌」(GS 17)。描述人之奧秘時說,基督是人的高峰,用哥一15之語道:「祂號稱為『無形天主的肖像』,是一個完人,祂將因原罪損壞的相似天主的肖像,給亞當子孫恢復起來」(GS 22)。然後肯定地說:「唯有依自己肖像造生人並救人於罪惡的天主,能解答人類最深的問題」(GS 41)。在《教會傳教工作》法令中,論愛德的表現有言:「人類藉愛天主愛人之德,將有助於獲得救援,基督的奧蹟也開始放光,按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人,在基督內變成新人,天主的聖愛在基督內也顯示出來」(AG 12)。

(2) 教宗的信念:梵二後,諸教宗繼續發揚梵二思想。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 )對人的基本信念是其思想體系中「人是天主的肖像」的中心觀念;在許多文件及演講中,他相繼指出人的尊嚴、自由以及人權及人的義務的根源是:「人是天主的肖像」。

(3) 教廷教義部《有關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嚴的指示 ─ 對當代若干問題的答覆》序言中有道:「天主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付託他們治理大地……基本的科學研究和應用,是人類治理大地的具體表現」(2號)。「從受孕的一刻開始,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應受到絕對的尊重,因為人類是世界上唯一依據天主肖像而受造的生物」(5號)。

(五)今日神學要特別發揮下面幾項題目:

(1) 人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苦痛,使聯合國發表《世界人權宣言》(1948);但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不甚支持,因為法國革命以來,講人權即反教會,人權宣言又未提及天主。梵二以後,教會方日益重視,積極討論。如梵二《牧職》憲章說:「教會根據委任於她的福音,宣佈人的權利,並承認和重視現代各地為推動人權所做的運動」(GS 41)。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論尤多,在《人類救主》通諭(1979)中,他說:「尊重人權『是社會和國際的和平的基礎』」(17)。人權的最深基礎實際上就是:人為天主、基督的肖像。相信基督徒在基督內,賴基督的力量可展現天主面容。作為基督肖像的基督徒,不可推諉,應努力推動人權、積極為人權而奮鬥。

(2) 人代表天主去管理、保護及治理大地,即自然環境。

(3) 人是天主聖三的肖像(參 45045 天主聖三):天主是愛,三位一體的奧蹟就是無限愛的奧蹟。從兩方面可提出人如何是天主聖三的肖像:

1)從人與人的來往中:

a)給予者(父),接受者(子),禮物、恩惠(聖神)。

b)個體的存在(父),雙方的歸屬(子),給合為一體(聖神)。

c)我(父),你(子),我們(聖神)。

2)從個人內在的生命中:

a)人內在的三種官能:記憶(父),理智(子),意志(聖神)。

b)人內在的三種力量:存有(父),認識(子),意願(聖神)。

c)人內在的三種行動:精神(父),內在言語(子),愛(聖神)。

d)人內在的自我意識:內在的意識動力(父),聆聽言語及判斷(子),自由決定(聖神)。


參考書目:

谷寒松,《神學中的人學:天地人合一》,三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6,179-191。

Colzani, G. Antropologia teologica: L'uomo paradosso e mistero. Bologna: Grafiche Dehoniane,  988. 44-50.

Scheffczyk, L., ed. Der Mensch als Bild Gottes. Darmstadt, 1969.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