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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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神學辭典:30 天主
30 天主

tiānzhǔ

GOD

參閱: 45045 天主聖三  296296 耶穌基督  29029 天父  526526 創造

604604 愛  353353 恩寵  514514 無神論  566566 聖神  698698 類比  35035 天主的名字


(一)前言:

(1) 本文以六個步驟來說明「天主、上帝、神」此主題。首先提出一些描述、定義,其次指出走向天主的路,其三描述聖經中的天主觀,其四:教會歷史中的天主觀,其五:新的面目,其六:文獻撮要,最後提出一個短型定義。

(2) 本文的思路可以下面三句話概括:

「不知其然」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3) 若干描述定義:1)從靈修的角度來看:天主是比人自己還內在於人的奧秘,祂是至高的善,絕對愛的奧秘,和諧中的和諧,美中之美,最忠信的朋友。2)從哲學的角度來看:天主是絕對存有,絕對的無,絕對的第一因,不動的動者,宇宙的主宰,一切歷史過程的目標,最高的價值。3)從語言的角度來看:天主是不可言喻的奧秘,是一切人言語的基本條件;即如果沒有天主,人的言語都是空的,沒有意義。4)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來看:天主是每一個人日常生活的寄託,或無上關切的對象,是人們信仰生活意義的來源,和他們的希望。

(二)走向天主的路:

(1) 一些統計資料:

1)在1991年台灣生界與生活品質研究調查(受訪者一千四百人)中,有三個問題的答覆情形如下:

a)我覺得宇宙中有一股神明的力量。非常同意的有7.6%,同意的有34.7%,有點同意的有27.9%,有點不同意的有11.9%,不同意的有15.3%,非常不同意的有2.5%。

b)我覺得宗教信仰是迷信。非常不同意的有9.4%,不同意的有44%,有點不同意的有23%,有點同意的有11%,同意的有10%,非常同意的有2.4%。

c)我覺得我需要宗教上的精神寄託。非常同意的有8%,同意的有31%,有點同意的有27%,有點不同意的有10.5%,不同意的有19.7%,非常不同意的有3.6%。

從對以上三個問題的答覆可以推論到一個事實,在經濟工業發達的台灣中國人的社會中,絕對多數的人涵蓋地體驗到,有一股力量,有一個需求,需要寄託;人絕不可能只靠自己就能獨自生活圓滿。

2)在最近(1993年)出版的《歐洲價值研究》(European Value System Study) (由比利時魯文大學教授牧靈神學家柯和福(J. Kerkhofs, 1924- )發起,1981年首次調查,1990-1991追蹤研究,包括歐洲、北美、澳洲、俄羅斯、匈牙利等地)中有以下三個問題。他用1到10作為量表,1表根本不重要,10表非常重要。

a)天主在你生命中的重要性如何?歐洲方面的答覆:很重要的有31.2%,的有7.5%,的有10.1%,的有7.7%,的有7%,的有10.2%,4.3%,5.3%,4.7%,12%。平均數是6.6。就歐洲來看,比較肯定天主的重要性的順序是:東歐、南歐、西歐、北歐。美國的平均數卻是8.1,就是說經濟工業發達的美國很肯定天主的重要性。

b)你相信有天主嗎?歐洲平均61.6%相信有天主,在美國92.9%的受訪者相信有天主,在波蘭94.5%,在愛爾蘭96%。

c)你覺得哪一種說法比較合乎你的立場?有位格的天主(基督信仰中的神),歐洲有31.5%,美國有69.2%。有一最高存有、力量(自然神論的神),歐洲33.1%,美國23.3%。我不知道該相信什麼(不可知論的心態),歐洲18%,美國5.7%。我不相信有天主或是一個最高的力量(無神論的態度),歐洲13.8%,美國1.8%。

如果用基督信仰或自然神論的角度來看,超過三分之二的絕大多數肯定有天主,否認天主存在的是少數中的少數。

(2) 認知上的困難:

1)人在知識上難於肯定天主,原因大概如下:在講求速率的現代社會,人人都在忙,忙著為生活奔波,為金錢操勞,誰也不敢閒著。「我很忙!沒時間!」成了人人的口頭禪,也成了社會地位與成功者的象徵。百忙主義使人不能定下心來思索比較根本的人生問題,更不用說到天主了。文明的進步,科技的發達,大眾傳播媒體對人們的影響一天比一天大。在一般人的思考領域中,無形中製造了一些圖像層面;圖像主義的作祟,使他們的心靈從淺層到深層很難互通。結果,現代人一般的觀念是,除非經過五官的體驗,都不是真正的知識;除非運用邏輯分析、歸納方法所得到的論証,都不是可靠的有價值的知識。實証主義與科學主義使得上帝存在的問題成了理性推理以外的非理性感覺的事情。有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宗教的神,竟然認為神完全是人類製造出來的產物,而宗教是純屬幻像性的投射作用。

2)弗洛伊德(S. Freud, 1856-1939)肯定的說,宗教是一種社會性的幻想,企圖來解決人類內心對生存的怕懼。有些知識份子在以理性否定那些非常特殊的傳統神話時,連帶的也將神的存在一併否定了。有些人對神的態度,認為神是絕對高超的,完全異於受造界,所以基督信仰中的神對他們而言太擬人化,因此引起他們對基督信仰中,那位走進受造界的天主的懷疑。在教會思想歷史中,理智日益肯定自己的範圍,理性往往要控制在它以外的信仰權威;如走極端,即理性主義、科學主義。有人因為生活當中的痛苦、惡勢力等類似理由而推論說,不可能有天主;因為如果有天主,不可能發生這樣痛苦的事。此外,由於獨裁政權、政治暴力,政治要控制一切,在台上不允許有更高的神。因此造成無神論。這些因素都造成人們對天主認知上的困難。

(3) 體驗:良心的事實;萬物的奧妙(宗十七24~28;DS 3004, 3005,3026; DV 6);惡性的事實(詠廿二3,7~9);心理的經驗;基本的信賴;愛的經驗及美的吸引力。這些體驗都是許多人走向天主的路。

(4) 認識:的確,天主的奧秘是深奧不可言喻的。但是,如果要談論祂的話,就該用「類比法」(analogy)。類比包括三個因素:肯定(the way of affirmation)、否定(the way of negation)與卓絕的肯定(the way of eminence)。所謂的肯定是講論這對象是什麼。如天主是萬物的創造者,所以祂和受造物必有相同點(若壹一1~4;希一1~2)。而否定則是在肯定了祂是甚麼之後,馬上又說:其實祂也不是什麼。因為受造物是有限的,天主是無限的。於是在某方面固然祂與受造物有相同點,但卻沒有受造物的缺點和有限。意思是說:祂也不像受造物那樣。「在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若指出相同點,應同時指出更不相同的地方」(DS 806)。而卓絕的肯定則是運用否定後的積極面,意為祂不但是什麼,也不但不是甚麼,而且還超越甚麼。換句話說:祂簡直是完全不一樣的一位,是完全另一種的存有物(totally different being)。在對天主的認知的思路上,應把類比法的三個因素集合在一起,則在人的有限思想下,對超越人意念的那奧秘的認識,才算穩定。

至於有關天主存在的論証,請參閱(144144 有關天主存在的論證)

(三)舊約聖經中的天主:

(1) 舊約歷史中的天主:

1)以色列民的歷史,和天主的救恩史是齊頭並進的。天主藉著以色列民歷史中的人物、史實和啟示,實踐了祂拯救人類偉大的計劃。以色列的救恩歷史,是從天主主動召喚以色列之父亞巴郎而揭開序幕的(創十二1~2)。在亞巴郎的信仰體驗中,天主是既許必踐的大神,是要求絕對信服的上主。亞巴郎甚至遵從天主的命令,將自己的獨生子依撒格,作為祭獻的禮品(創廿二1~2)。他完全聽從天主的旨意,而天主則大大地降福了他(創廿二16~18)。

2)梅瑟是以色列最偉大的民族英雄,他出生在一個被壓迫的民族中(出一8~22)。天主顯現給他,將自己的名字和救贖的計劃啟示給他,讓他知道他的使命,就是救自己的同胞,脫離埃及法老的奴隸統治。梅瑟接受天主的召喚後,勇敢地站在法老的面前,述說天主的偉大,和自己的堅定信仰。他藉著天主大能的手臂,克服了埃及法老的百般刁難(出五~十二)。天主是解救的天主,以色列人藉著天主的大恩及梅瑟的領導,終於擺脫了奴隸的束縛,走上自己的光明大道。

3)以色列子民,離開埃及,越過沙漠,在若蘇厄的領導下征服客納罕,進入福地。十二支派並在舍根舉行會師,重新訂立與天主所立的盟約(蘇廿四2~27)。若蘇厄死後,以色列進入民長時期。民長不是民選的,而是天主的召喚。撒慕爾是最後一位民長。為了適應變局,延續命脈,以色列民需要成立一個國家,推選一位新的領袖。在祈求天主與人民的堅持下,撒烏耳終於成為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這是以色列民歷史的重大轉捩點。

4)撒烏耳與撒慕耳的衝突,以及日後的妒恨達味,導致撒烏耳悲劇的收場。達味才是以色列王國真正的建立者。他逝世以後,撒羅滿繼位,由於他善於利用國際情勢,所以造成撒羅滿王國極為輝煌的時代。他建立了聖殿,對於以色列敬拜天主的貢獻功不可沒。撒羅滿死後,國家分裂,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南北分裂,隨後又遭巴比倫充軍。就在這個危機四伏的關鍵時刻,偉大的先知 ─ 天主發言人 ─ 的時代來臨了。以色列子民藉著先知不斷的激勵,培養了純正的信仰,堅決反對多神的異端,也使以色列子民進而體驗出他們所信仰的天主,不但是以色列民的神,也是整個世界的上帝。

(2) 藉著對以色列救恩歷史的瞭解,特別擇要敘述在聖經記載中之天主的特殊屬性和作為:

1)走向未來的天主:在舊約聖經中,「上主的日子」一概念的產生,充分表達了以色列子民對天主的期盼。天主不僅僅現在臨在,將來亦必臨在。祂是現在的上帝,又是未來的天主。上主的日子,是天主顯示自己的威嚴和公義的日子。以色列子民雖然多次叛離了天主,但是他們從歷史的體驗中,仍然相信天主會寬恕他們,會重新救援他們。天主即使在義怒中,仍然慈悲為懷。以色列罪惡深重,內心外表都破壞了天主的誡命。而天主是正義的,選民仍一樣要接受懲罰,要毀滅敗亡。但是事實指出,以色列即使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刻,天主仍然賜給他們新生的希望(則卅六24~27)。

走向未來的天主是給以色列子民偉大的許諾的神。未來的日子,只要天主的選民恪遵祂的誡命,未來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依二1~5;米四1~3;依六十3;六六22;匝八3,20~22;十四16~17)。天主是走向未來,繼續創造的大神(依四五6~8,18,21~24)。天主更藉著先知依撒意亞,莊嚴隆重的宣佈:有一個嬰孩為我們誕生了,有一個兒子賜給了我們;他的名字要稱為永遠之父、和平之王,從今時直到永遠(依九5~6)。偉大的天主,因著祂的熱忱,必要完成這偉大的許諾。在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二部份中有四首歌詠「上主僕人」的詩歌(依四二1~9;四九1~6;五十4~9;五二13~五三12)中,也同樣涵蓋著雅威上主走向未來的向度。這不但是以色列子民的福氣,更是人類最大的盼望和寄託。

2)重建熙雍的天主:綜觀以色列的歷史,從亞巴郎蒙受天主召喚,離開烏耳開始,到梅瑟領導出谷,若蘇厄佔領福地,達味建立王國,南北分裂,巴比倫充軍,一直到劫後餘生,重返故土……為止,這弱小的民族,竟能歷經數千年而流傳不已,實在讓人讚歎天主的奇妙大能。以色列子民雖然作惡多端,違背天意,但是他們仍然相信、體驗天主是生存力量最大的泉源(依四十28~29)。表面來看,以色列民族似乎陷入萬劫不復的絕境。但是事實上,大慈大悲的天主,並未棄之不顧,祂仍然用祂的大能,庇護著祂的子民,祂一直在開展新的場合,新的生命。

選民犯罪作惡,遭天主譴責;敬拜邪神,更遭上帝嚴懲。以民的許多朝代興盛又衰落,唯有宗教屹立不搖。由於先知們的預言,以色列人對默西亞即將來臨的希望,日漸加深穩固;許多人竟因而重振他們對天主的熱心。領導以色列難民最偉大的先知厄則克耳,枯骨復生的神視(則卅七 1~14;卅九21~29),以及舊約最後的先知達尼爾的預言(達七13~14),都能顯示天主的王權是永遠的王權,永存不替;祂的國度永不滅亡。藉著以色列子民的歷史發展史實,使信徒能夠肯定地相信,唯有雅威上帝,才是人類永恆的希望,祂是昔日的主,也是今日的主,更是明日的主。

3)唯一而超越的天主:舊約的天主論是一種一神論。所謂的一神論,意謂著他們信仰的內容是唯一的真神。除了天主以外,沒有別的神。這是舊約、新約共同的基本信仰。但是,這種信仰的內容是由經驗而形成的,由模糊到肯定,卻經歷了一段相當長的宗教反省過程。以色列在唯一天主的信仰中,體認到雅威與其他那些神明在本質上有極大的差異:「萬神盡屬虛幻」(亞一~二;九7;歐二2~5;依二8~18;六;十10;十九3;詠九六5),「外邦人的神都是虛無」(耶二5;十8,15;十四22;十六19),「別的神是非神」(耶二11;五7)。因為雅威是唯一的,由此可見無論那種宗教和文化中的汎神論和多神論,都與基督宗教的信仰內容無法相容。

以色列人在生活中,發覺雅威不只是以色列的祖先的保護神,祂也不限於某些地域、人民和國家。於是他們領會到雅威本身是超越一切界限的神;沒有一個國家的神能和雅威比較,祂完全超越空間。祂是如此地寬廣高深,不能為人世間所完全包容和限定(亞九3;詠一三九;列上八26~27;約十一7~9;智一1~7)。除此以外,以民也體會到天主更超越時間。祂是永遠的、有充沛力的天主。祂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哈一12;依廿六4 ;卅三14;四十28;四四6;四八12;耶十10;申卅三27;達十二7;詠九8;十16;十九10;九十2~4,9;九三2)。世界始於天主的創造(創一1;依四十23),但是創造者天主的生命,則不屬於宇宙內的這些限制;祂本身是生活的天主,是永遠生活著的(耶十10)。

4)促進正義的神:以色列真正完美的宗教生活,是讓雅威天主在盟約中,藉著法律,做唯一的神、唯一的上帝。雅威的誡命如果能成為以色列子民言行思慮的準則,那以色列的生活才能真正走向安康、和平(參 246246 和平)的境界。正義的真諦包含著兩個層面:第一是基本正義:就是以色列的上帝,祂能影響人類每個層面的每一種生活(申七12~13)。第二則是基本正義的具體表達。基本正義必須要澈底、具體地落實在重要的社會問題上,方能發展人類互助、合作、服務、犧牲的道德力量。事實上,正義對以色列天主的選民,具有救恩、幸福、和平的多種含意。天主要求的是:「只應追求公道與正義,好叫你能生存,佔有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土地」(申十六20)。「因為上主是正義的天主,凡依賴祂的人是有福的」(依三十18)。

5)照顧貧窮困苦的天主:「我確知上主必為受壓迫的人伸冤,也必為貧窮的人主持正義的判斷」(詠一四○13)。在舊約聖經中一致顯示,雅威上帝對貧窮困苦的人特別關注(申十五1~11;約廿九12~17;詠六九34;七二2,4,12~24;箴十四21,31)。這是雅威行動上的主要特質:祂喜歡走近貧苦的人,站在窮困人群的中間,與他們同行。讀者會發現,天主實在願意作人類中每一個人的天主。祂渴望人們都生活在祂的正義保護中。既然天主愛世上所有的人,祂願意和每一個人同行。雖然每個人都需要,但是因為貧窮的人「首先」承認自己需要祂的協助,自然而然的,天主也「首先」去幫助那些表達自己需要祂幫助的人(preferential option for the poor)。

6)創造和保存的天主:雅威不只是為以色列而創造(參 529529 痛苦神學),祂的創造是包含整個世界和宇宙的;故天下萬有,是統屬於雅威的,是祂所創造及保存的(參 123123 永續的創造),而這是以色列在其信仰過程中,經歷了漫長的曠野路途後領悟出來的。天主是一切民族、一切目標、任何時代的創造者和保存者。以色列創造論裡的雅威,絕不是一個受造的神,也沒有自發論的色彩。

天主是以言語來創造的,天主「說」: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天主的言語在歷史過程中不斷地啟發民長,領導先知,批判以色列的行為,這現象顯出了這言語的創造性(亞五8;九6;依十七13)。為描寫雅威的創造動作,舊約作者特別運用了一個特殊的動詞bara。這個動詞專屬於描述雅威的創造動作,不能運用在其他存有物上。因為在希伯來人的思想裡,雅威的創造是非常特殊的一樁事。這動詞在舊約裡出現四十八次之多,通通是指有關天主的創造工程。

又天主的創造是從虛無中的創造。事實上也除非如此,天主就不是真的天主,受造物也不是非必然的受造物(contingent being)。創世紀一開始就提到天主創造的工程,「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一1)。這個工程標明一種絕對的開始,由此為起點,一切時間都歸於受造物的範圍中。人生活在物性時間、想像時間甚或宗教時間內,但天主卻生活在永恆內,絕對的現在,絕對的臨在中。

天主創造天地萬物,絕不是為了增加自己的幸福,更不是為了爭取自己的私利。天主是大公無私的。祂願意把自己的完善通傳給祂要創造的萬物。而從絕對虛無中被創造出來的萬物,常常是需要創造者天主的支持的,否則萬物就只能又歸於虛無。故天主的創造行動和保存、治理、照顧世界的行動,是無法分割的。這是同一個行動的幾面。天主的照顧是普遍的,是一種直接及實際的支持,可稱之為「天主的參與」(參 37037 天主的參與)。

(四)新約聖經中的天主:

(1) 在基督宗教教會思想中,有一句名言:「新約涵蓋在舊約中,舊約卻在新約中彰顯。」舊約啟示中的天主觀,奠定了根深蒂固的基礎,但是新約啟示中的天主觀,卻是現代基督徒最高的信仰準則。耶穌是在祂的塵世生活中,啟示著天主。若是要更認識基督徒相信的天主,是怎樣的一位天主,只有先進到耶穌的生活裡去探討。耶穌並未運用一套神學語言來啟示天主父,祂運用的是祂一生的事蹟:祂的言語、祂的行為、祂的生活態度、祂的苦難、祂的復活等等,這一切都是宣揚天主奧蹟的行動:

1)福音包含不少的比喻:亡羊的比喻(路十五4~7),失錢的比喻(路十五8~10),債戶的比喻(路七41~43),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32),家主的比喻(瑪廿1~13),法利塞人和稅吏的比喻(路十八9 ~14)。這些比喻都能令那些聆聽耶穌宣講的人,體會到天主是一位尋求喪亡者的天主。在這些比喻裡,耶穌要顯示的,是天主充滿愛的一面。祂向喪亡的人、在困苦裡的人、犯過罪的人,懷著無限的慈愛。總而言之,祂是站在窮人中間的天主,這與當時法利塞人法律主義中,所顯示的天主面貌截然不同。每一個人都需要天主的慈愛,天主也無條件的要廣施祂的慈愛。

2)耶穌在世生活的時候,藉著祂與貧窮人、與被驅逐的人、與當代社會所輕視的人的來往,啟示了一位嶄新的天主:一位在人群中生活著和工作著的天主。山中聖訓的部份,論及天主對人類的照顧(瑪六25~33)。在這一段言論中,能領會耶穌所宣揚的天國,是一個天地人合一的境界;是因著天主父主動的愛和支持,使得人能克服惡勢力,獲得日日新的精神境界。這是人心最深的渴望和需求,也更是人類所追求的圓滿所在。

3)耶穌的苦難與復活,是了解天主奧蹟的主要關鍵。在新約的記載裡,通常以兩種文字類型傳達耶穌的喜訊:一是福音,一是書信。這兩種文字類型所宣傳的喜訊,都擁有一個共同的核心:耶穌受難~復活~升天。這逾越的過程是初期教會一提及基督時,必定包含的原型。無論人們用什麼名號來稱呼祂:或默西亞、或人子、或天主子……在最深處都是願意表達納匝肋的耶穌雖然死了,但是祂卻復活了,而且坐在天主的右邊。

(2) 新約中的天主論有一個鮮明的特色,就是:「天主是愛」(若壹四8);這是新舊約啟示的最高峰。聖言之所以降生成人,為的就是要給人類啟示這意想不到的奧秘。新約中啟示的天主是一位寬恕人的天主,祂是慈悲的,是至善的、慈愛的,是充滿愛情的天主;祂是恩寵的天主,給與人希望與平安;祂安慰人,祂是救主,祂願意一切的人得救。這幾乎是超乎人所能想像的一位天主。新約能如此的描繪,實在是基於宗徒們對於耶穌基督的認識。在這認識中,相信天主對人的愛(若壹四16a)。

(五)歷史中的天主觀:

(1) 古代的天主觀:

1)綜合而言,希臘思想歷史中的天主觀,從早期濃厚的位格性宗教情操,逐漸走向比較哲學性、位格性不明確的統合觀念中。

而在中國的思想發展史中,也有類似的歷程:早期的中國人對神的觀念,相當清楚的肯定有位際性的面目。孔子也接受周代對天的信仰,相信天是人間的主宰,雖然他對天的詳細性質,並未詳細的討論。後期的中國思想家,也如同希臘人一樣,把祂歸併在一個統合的觀念中。但一般民間的百姓,仍然生活在多「神」的、位格化的現實裡。

2)諾斯主義(參 673673 諾斯底主義):希臘思想非常強調「知識」(gnosis),人人渴望藉知識得救,唯有通曉此知識的人方能得救。諾斯主義最基本的思想是最高的神,完全和宇宙萬物隔絕;祂和物質世界毫無關係,是絕對的唯一的神。祂與萬物的中界是「言語」,這中介是來自唯一神的存有物。在這樣的思想影響下,教會在第三及第四世紀之間,產生了摩尼派(參 656656 摩尼教)。摩尼派的教主是摩尼(Mani, 約215-275)。摩尼派極力主張極端的二元論(參 5005 二元論),認為宇宙萬物是由二元組成,這二元他們稱之為神,人類歷史,就是善神和惡神鬥爭的歷史。

3)多神論:當時教會所處的環境中,有種種自然宗教的多神論,就如同中國人社會上的民間宗教一樣。這些所謂的「神」多半是人而神化的。很容易將三位一體的天主視為三個天主。

4)猶太教:在猶太教中,雅威是一位一體的天主。雅威是一位,只有一個天主。這對教會的影響是不可忽略的。

5)信仰準則、異端與澄清:教宗克雷孟一世(Clement I, 92-101)在他的格林多人書中,就曾說過:「我們信仰的不是只有一個天主……嗎﹖」又在當時教會生活裡,有所謂的宗徒書信,這可說是最古老的信仰準則了,上面提到:「我信父,管理宇宙者,耶穌及聖神。」聖依雷內(Irenaeus, 約140-202)在駁斥異教人書中提到:「有一個天主,全能的父,祂造了天地海洋,以及海中的一切……」。

而無論是聖經的記載,或是初期教會的信條和信仰準則,均是用擬人法的文學方式來表達的。這一類的言語適用於希伯來人的生活背景,但對希臘人來說卻是不夠的,因為它並不能夠解答哲學和形上學的難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教會的神學家嘗試著以客觀的概念,用當代的形上用語來講解、保護啟示的奧蹟。而基督信徒團體肯定地宣信,耶穌基督是真天主也是真人。而在猶太人的一神論,和希臘宗教哲學所強調「一」的背景下,開始有了一些錯誤的學說。如天主一位一體論,就是將天主本身內在的聖三奧蹟錯誤的理解。其它又如附屬學說及亞略派異端(參 45045 天主聖三)。

(2) 中古時代的天主觀:

1)一般而論,中古時代的教會和社會中,對天主本身的存在和屬性,少有爭溣。真正爭論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比較無限創造者和有限創造物之間的問題,二是天主內在生命的描繪與了解的問題。

2)異端與澄清:在十一世紀與十三世紀時,古老的諾斯派和摩尼派的二元論,又死灰復燃成廣義的二元論,指實在界存著許多對立。諾斯派和摩尼派的二元論,認為在宇宙間有兩個非被造的永久起源:以善來自善的起源,惡來自惡的起源;物質則是魔鬼從虛無中所創造的。有關天主內在的生活,若亞敬(Ioachim de Fiore, 約1130-1202)主張在天主內,除了聖父、聖子、聖神三位以外,還有一個第四實體,就是天主的性體(DS 800,804)。

3)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1215) (參 236236 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則特別強調,天主從虛無中創造,以及天主三位一體的信理。「我們堅決相信並坦白承認:只有一個真天主,全能的、無限偉大而無可變更的……雖有三位,卻共有一個質、一個性體、或一個完全單純的本性。……一個萬有之原:一切有形與無形的,以及神體與形體的創造者,祂以自己的完全德能,同時在時間的開始時,從無中創造了神體與形體……」(DS 800,804)。

(3) 近代的天主觀:

1)近代的天主觀,產生在一個多元思想的背景裡。在中古末葉興起的人文主義、文藝復興運動以及俗化運動,到近代還沒有結束。他們以人為整個宇宙的中心,產生了理性主義、科學主義、主觀主義。一元論也以兩種方式在近代的思想裡呈現,即唯心和唯物。

2)今日的唯心論又分兩種:一種是靜態的唯心論,一種是動態的唯心論。靜態的唯心論主張唯有精神是存在的;原則上這種主張和王陽明(1472-1528)的學說相同。動態的唯心論以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為代表,他把萬物視為精神絕對化的過程媒介。他們認為精神在個人內,在社會、藝術、宗教和哲學中漸漸成為自己,變化為神。唯物論和唯心論持相反的主張,前者認為只有物質是絕對的,後者認為只有精神是絕對的。

3)最後,「進化主義」是黑格爾辯證法、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及唯物論的混合。他們主張有一個不是來自創造的永恆物質,一切生物,包括植物、動物、人的身體、靈魂,都是從這永恆物質純機械性的演化出來的。因此有一些不正確的天主觀出現:如汎神論,主張神人萬物都是絕對的一體。而唯心主義的動態汎神論,如謝林(F.W.J. von Schelling, 1775-1854),則以絕對精神的自我認識為出發點向下推論,認為絕對精神本身,必定視自己為客體,使自己在宇宙中完全實現,因此天主自身需要宇宙。

4)黑格爾主張天主是一個生活的、生生不已的自我實現的本體。通常有生命的本體一定會衍生他的生命力,他需要向外表現,於是產生了有限的存有物。在此情況下,有限的存有物,是精神本體的過程因素。在此過程中,有限的天主漸漸變成了無限的,此即天主。

(4) 教會訓導當局對於上述荒謬的理論加以糾正,有關的地方會議有:

1)科倫地區會議(Council of Cologne) (1860)斥汎神論。

2)教宗碧岳九世(Pius IX, 1846-1878):a)《你傑出的》簡詔(1857)斥袞德(A. Guenther, 1783-1863)的理性主義及天主聖三論。b)《在最嚴重錯誤中》公函(1862)斥慕尼黑大學教授夫洛夏每(J. Frohschammer, 1821-1893)的理性主義,及當代普遍的一些錯誤命題。

3)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根據此次大公會議的宣告,可以下列幾點說明:a)天主是不能變的精神體:基於多瑪斯的理論,天主是絕對不能變的精神體,因為天主本身是純粹實現、絕對的單純、無限的完善,不能存有任何改變(DS 3001)。但這只是消極的不變性;至於積極的天主不變性,則是天主的救恩在歷史中的顯現,所表達出愛的絕對與圓滿無缺。b)天主事實上、本質上和宇宙有別:

天主 宇宙

自有存有(物) 分享存有物

無限存有(物) 有限存有物

絕對存有(物) 相對存有物

必然存有(物) 可能存有物

存有與本質一致 存有與本質有形上的區別

(5) 梵二前後的天主觀:

1)梵二的天主觀: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前後的環境,是在面對工商業發達、多數群眾與教會的遠離、神學復興、聖經學的發展、自由民主思潮的衝擊下而形成的。梵二以聖經的啟示,來覺醒和復興整個教會的生活,不再用純理性方面的哲學論證來表達,而應向天主子民直接宣佈福音,這福音就是天主如此愛護這個世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而獲得永生(若三16)。以下由梵二文獻中的幾個憲章,來看梵二的天主觀:

a)《教會》憲章:在此憲章的緒言中,有如此的宣告:「聖父委託聖子在世間應完成的工作結束之後(若十七4),五旬節日聖神被遣來,永久聖化教會……聖神以福音的效能使教會保持青春的活力不斷地使她革新。領她去和淨配(耶穌)作完美的結合。……所以普世教會就好像『一個在父及子及聖神的統一之下,集合起來的民族』(LG 4)。「基督徒的一部份正在現世旅途中,另一部份已經度過此世而在淨煉中,另一部份則在光榮中,面見『三位一體的天主真像』……。」

以後憲章繼續指出,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祂的聖神,基督徒通過與聖神的關係,和祂在一起,在祂內祈求天主父。

b)《現代》憲章:此憲章特別關心基督徒的合一、人類的統一,自然把這「一」歸納到天主聖三,一個愛的奧蹟內:「……每人都是依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的。天主曾『由一個人造了整個人類,使他們住在全地面上』(宗十七26),並召叫他們趨向一個宗旨,就是天主。……主耶穌曾祈求聖父說:『好使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是一體一樣』(若十七21~22)。因著這些話,主耶穌為人類開拓了一個理智無從透視的境界,在天主聖三的互相契合與天主義子們在真理及愛德內的互相契合之間,暗示某種類似點(GS 24)。源於永生聖父之愛,為救主基督創建於時間內,並在聖神內團結為一的教會,其宗旨是人類來世的得救,故這宗旨唯有來世始能圓滿達成(GS 40)。

c)《啟示》憲章:在討論啟示的本質時,自然就提到聖經天主聖三的本有面目:「天主因祂的慈善和智慧,樂意把自己啟示給人,並使人認識祂旨意的奧秘(弗一9)。因此人類藉成為血肉的聖言基督,在聖神內接近父,並成為參與天主性體的人(弗二18;伯後一4)(DV 2)。

d)《禮儀》憲章:在提到禮儀與教會奧蹟時,同樣重申禮儀是信友表達基督奧蹟最隆重的方式:「……禮儀既能使教內的人,每日建設成以吾主為基礎的聖殿,成為在聖神內的天主的住所,而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SC 2)。

2)教宗保祿六世: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最大的責任,就是領導教會實踐梵二的革新精神和具體計劃。他於1968年6月30日信德年閉幕典禮中宣佈了《天主子民的信經》,其中重新肯定教會對三位一體奧蹟的信仰,「在三位中欽崇唯一的天主,在天主唯一的性體中,欽崇天主的三位」。

又保祿六世於《在新世界中傳福音》的勸諭中(1975年2月8日),在論到宣講福音的內容時,指出簡單而直接的方式,是「在聖神內向耶穌基督所啟示的天主作證,證明天主在祂的聖子內愛世界,祂在降生的聖言內使萬物生存,召叫他們進入永生」(26號)。

而論及宣講福音的精神時重申:「沒有聖神的行動,宣傳福音是不可能的」(75號)。

3)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 ):

a)《人類救主》通諭(1979):這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思想的基本藍圖,在其中提到:「那父性自起初就表達在創造世界、給予人創造的一切富裕並使人成為「稍遜於天主」、在人『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樣』被造之中。祂,且唯有祂,滿足了天主的父性,滿全了人因廢除第一次盟約以及天主以後『多次與人訂立盟約』,而所捨棄的愛。」

教宗靈活運用聖經的話語,和歷史中救恩神學補償論的一些概念,來表達他對天主的基本認知和解說。強調基督的愛和仁慈,是人類歷史的轉捩點和重大轉機(9 號)。

b)《富於仁慈的天主》通諭(1980):教宗在描寫他的思想基本藍圖之後,繼續發揮天主仁慈的面目:「雖然『天主住在不可接近的光明中』,祂卻藉著整個宇宙對人說話:『自從天主創世以來,祂那看不見的美善,即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辨認審察出來』。這種用人的理智,藉著有形世界裡的生物作媒介,所得到有關天主間接而不完整的知識,遠非『面見天主』的境界可比」(2號第一段)。

c)《人的工作》通諭(1981):因工作,人參與造物主天主自己的行動的真理(26號)。

d)《家庭團體》勸諭(1981):「天主依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藉著愛』而使人存在,同時『為了愛』而召叫人。天主是愛,而在祂內過著一種位際相愛共融的奧蹟。依祂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類,並繼續使之生存」(11號)。

(六)新的面目:

(1) 非洲:綜合非洲不同種族的神觀:天主一方面是唯一的、最高全能的、起初就有的、永存不亡的、不可測量的,偉大的精神。另一方面祂是與人同在的主、祖先的祖先、愛非洲人的天主。大抵而言,天主完全臨在生命奧蹟中,是人類生活團體中最高慈愛的力量和精神。

黑人:黑人的天主觀,有其痛苦的內涵,滿佈被奴役壓迫的慘痛體驗。他們心目中的上帝,是屬於社會邊緣人的上帝。

(2) 拉丁美洲:拉丁美洲對天主面目的體認,是從事實出發,他們認為:

(3) 天主是站在窮人身邊的天主,是以窮人為優先的天主。

(4) 亞洲地區對天地萬物的體認,豐富多元而又悠久,此處僅就印度作一概略性的說明。早期吠陀的宗教,他們相信在多神之中,有一位最高的真神。由於他們敬拜自然,又稱為自然神。趨向一神教,甚至是一元論者,也含有宇宙一體的觀念。雖然神的名字很多,但神卻是唯一的。到了印度教時期,他們進而歸納宇宙的力量為:創造生命、破壞生命和保護生命三類;各類有一神掌管主宰,要以神為人格神,為活生生的救世主。由此,發現印度宗教主要的特色:一方面神是絕對超越的,但另一方面神也是助人解脫遠離幻象世界的。

(5) 婦女:過去傳統走向重男輕女的思想,強調天主是父,耶穌是男性,導致整個天主觀是陽性的。結果以父、子為主要的思想範疇。如今藉著婦女神學家的努力,亦有男性神學家如鮑夫(L. Boff, 1938- ),將天主的面目擴大範疇,使其多元化、多樣化,有父、子、聖神傳統的範疇,也有母、女、聖神的新體認。也有互相流通的天主,如陰陽神學的嘗試(參 45045 天主聖三)。

(七)文獻撮要:嘗試在新約和舊約以及天主教會訓導文獻選集中,找尋有關天主聖三的特性和作為。藉著這些啟示性的紀錄,幫助讀者更深入地默想體驗天主聖三偉大的奧蹟和愛的行動。

短型定義:本表以綜合性定義答覆三大問題:天主你做什麼?天主你是誰?天主你是什麼?

定義

說明

愛的實現

(an event of love)

給予、接受、合一

( 陽  陰  合 )

永遠現在的

絕對超越時空的限制

絕對生命的道

真、善、美、聖

萬物的創造者

生生之德

與我們同在的

以馬內利-雅威

在我們內的

萬有中的萬有

在我們前面的

許諾的末世的常新的

三位一體的奧蹟

彼此滲透相互寓居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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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