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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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高本 字辭典 創世紀 第1章
聖經辭典
天主顯現(Theophany, Theophania)

「天主顯現」是經學上的術語,指天主假借感官可覺察的形像或人物顯現與人,嚴格來說,是與「神視」和「夢境」有別。「神視」和「夢境」平常只涉及人的想像,天主的顯現卻涉及人的感覺,使人實在藉天主假借的事物和形像,見到,聽到,觸及到純為神體的天主此時此刻的親臨。像這樣的顯現,《舊約》、《新約》都時有所記述,尤以《舊約》為然。

天主顯現方式不一,有時令人見其形而聞其聲,有時令人聞其聲而不見其形,前者如天主顯現給亞當與厄娃( 創 3:8-24)、亞巴郎( 創 12:7; 17:1-22)、依撒格( 創 26:1-6)、雅各伯( 創 32:25-31; 35:9-15; 參見 出 6:2-3; 歐12:4-6);後者如天主顯現給在曷勒布山牧羊的梅瑟( 出 3:1-4:17)、亡命到曷勒布山的厄里亞( 列上 19:1-18)、給耶穌授洗的若翰( 瑪 3:13-17; 參見 若 1:29-34)、得見耶穌顯聖容的三位愛徒( 瑪 17:1-8; 參見 若 12:20-32)。在曠野中,天主往往這樣顯現給梅瑟和以民( 出 19; 20:18-20; 24; 申 4:10-14)。

《舊約》內常提到「上主的使者」,「或天主的使者」( 創 16:7, 13; 21:17; 22:11, 14; 31:11, 13; 出 3:2, 6; 14:19; 23:20-23; 戶 22:22-35; 民 2:1-5; 6:11, 14; 13:3, 21, 22; 匝 1:11, 13; 3:1, 6; 12:8等處),《新約》亦常提到( 瑪 28:2; 路 1:11; 2:9; 宗 5:19; 8:26, 39; 12:23 等處)。但這位「上主的使者」出言行事,尤其在《舊約》內,無異天主自己,所以應視為天主的顯現。參見「0050上主的使者[天主的使者]」條。

此外,在《舊約》內,天主亦常借人形顯現與人,如 創 18:1-15; 蘇 5:13-15; 民 13。天主又常以自然界赫赫威嚴的驚人現象,表示自己的蒞臨( 詠 18:10-16)。這些現象不外是雷鳴( 出 19:16; 20:18)、閃電( 出 19:19; 詠 29:3-8)、地震( 出 19:18; 民 5:4, 5; 詠 97:2-6)、烈火( 創 15:17; 出 3:2; 13:21, 22; 19:18)、風暴( 出 19:16, 19; 約37:1-12; 依 30:30),尤其是雲,雲竟成了天主長期蒞臨,實際可覺察的現象( 詠 18:10; 97:2)。在曠野行程中,天主藉雲柱作以民的嚮導( 出 13:21, 22; 14:19-34; 申 1:33),在會幕門口乘雲降下與梅瑟交談( 出 33:9-11; 戶 11:25; 12:5; 申 31:14, 15; 參見 瑪 17:5; 26:64)祝聖會幕和聖殿時,上主藉雲覆蓋會幕,充滿聖殿,認定會幕和聖殿為自己的居所,以贖罪蓋作自己顯靈施訓的講座( 出 25:22; 40:34, 35; 肋 16:2; 戶 7:89; 列上 8:10, 11)。上主乘雲領導以民,衛護以民,教訓以民( 戶 9:15-23; 詠 78:14; 99:7)。

上主原是無形的純神,他的本體決不是感官可能覺察的對象,人是不能看見天主的( 出 33:20-23; 申 4:12, 15-20; 參見 若 1:18; 6:46; 弟前 6:16; 若一 4:12)。天主顯現,為就合人性,借用形聲,使人得知天主此時此景的存在,與人發生外在的接觸,原是天主照顧開導世人所用的一種微妙方法。

舊日以民堅信,任何人見了天主就難免死亡( 創 32:31; 出 19:21; 依 6:4)。這並不是說人見了天主就要死,而是說人不可冒失違犯天主的尊嚴,擅自接近天主,而自冒死亡( 出 19:10-13, 24, 25; 20:19; 參見 智1 1:25-27)。如天主自願屈尊顯現與人,人見了天主,不但不死,反而更為有福( 創 32:25-31; 出 24:9-11; 民 6:22, 23; 13:22, 23)。為此,《聖經》上仍記載一些見寵於天主的義人,在生時再三見到了天主,生活得更為幸福,如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 創 12:7; 17; 18; 26:2, 24, 25; 35:9)、梅瑟和以民中的一些長老( 出 24:9-11),尤其是梅瑟時與天主見面長談,加惠以民( 出 24:15-18; 戶 12:5-8; 申 34:10)。所謂「面對面」,是指親密有如朋友而言( 出 33:11),並非指梅瑟實在見到了天主的真面目,而只是見到了假借的形像( 出 33:18-23; 戶 12:8);雖然如此,梅瑟仍不敢與天主正面相對,天主的尊嚴逼使他不敢對天主正面仰視( 出 3:6; 參見 依 6:1-5)。《聖經》上常以大自然赫赫威嚴的現象,描繪天主的顯現,不但為表示天主是大自然的主宰,而且也是為表示天主神聖不可侵犯,令人起敬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