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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高 厄則克耳 第48章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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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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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 |
各支派的姓名如下:由極北瑞起,沿赫特隆路至哈瑪特口,再至哈匝爾厄南;──北有大馬士革邊界,有哈馬特邊界──每支派由東界到西界各有一份:這是丹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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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 |
靠近丹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阿協爾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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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 |
靠近阿協爾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納斐塔里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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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4 |
靠近納納斐塔里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默納協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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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5 |
靠近默納協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厄法辣因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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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6 |
靠近厄弗辣因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勒烏本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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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7 |
靠近勒烏本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猶大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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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8 |
靠近猶大的邊界,由東界到西界,是你們應保留的獻地,寬二萬五千肘,長由東界到西界,如每支派分得的一份一樣,中間是聖所。 |
戶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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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9 |
你們為上主保留的獻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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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0 |
這塊所獻的聖地應歸司祭,北面長二萬五千肘,西面寬一肘,東面寬一萬肘,南面寬二萬五千肘,中間是上主的聖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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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1 |
這地應歸被祝聖作司祭的匝多克的子孫,他們謹慎遵行了我的禮規,當以色列子民墮落時,他們沒有像肋未人一樣墮落時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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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2 |
屬司祭之地是獻地中至聖之地,靠近近肋未人的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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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3 |
屬肋未人的地與司祭的邊界平行,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總計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肘。 |
肋 25:32-34 戶 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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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4 |
其中的地不可變賣,不可交換,也不可轉讓,這是地中最好的一份,因為是祝聖於上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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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5 |
由二萬五千肘的面積所餘的五千肘應列為俗地,作為居住的城市和郊區,城市應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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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6 |
城市的面積如下:北面四千五百肘,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 |
默 2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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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7 |
城市外的郊區是:北面二百五十肘,南面二百五十肘,東面二百五十肘,西面二百五十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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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8 |
至於那與所獻聖地平行的所餘之地,東面長一萬肘,西面長一萬肘,其中出產應作為城內居民的食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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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19 |
城內的居民是由以色列各支派分派來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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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0 |
整個獻地為二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寬,為一方形,是你們應保留的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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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1 |
在所獻聖地和城市地段的兩邊所餘之地,二萬五千肘以東至東面的邊界,二萬五千肘以西至西面的邊界,與各支派所分之地平行,都歸元首,所獻聖地與聖所在中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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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2 |
除在屬元首的地中間,有肋未人的產業和城市地段外,凡在猶大邊界和本雅明邊界之間的土地,皆歸元首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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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3 |
至於其餘的支派:由東界到西界,是本雅明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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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4 |
靠近本雅明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西默盎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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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5 |
靠近西默盎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依撒加爾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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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6 |
靠近依撒加爾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則步隆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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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7 |
靠近則步隆的邊界,由東界至西界,是加得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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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8 |
靠近加得的邊界,是南方向陽的邊界,由塔瑪爾到默黎巴卡德士水,沿河直到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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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29 |
這是你們為以色列各支派抽籤平分的土地,是你們應得的產業──吾主上主的斷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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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0 |
城的出口如下:北面為四千五百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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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1 |
北面有三門:一為勒烏本門,一為猶大門,一為肋未門。城門都是照以色列支的名字起的。 |
默 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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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2 |
東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若瑟門,一為本雅明門,一為丹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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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3 |
南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默盎門,一為依撒加爾門,一為則步隆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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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4 |
西面為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加得門,一為阿協爾門,一為納斐塔里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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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48:35 |
周圍共一萬八千肘。這城從那天起名叫「上主在那裏。」 |
肋 26:11-12 列上 8:16 耶 3:17 默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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