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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 5:10思高 厄則克耳 第5章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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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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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 |
「人子,你拿一把快刀,當理髮的剃刀用,剃去你的頭髮和鬍鬚,然後拿一個天平,分開那些鬚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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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2 |
等被困的日子一滿,把三分之一在城內用火燒掉;再拿三分之一在城四周用劍擊砍;其他三分之一,要揚在風中,我要拔出劍來追趕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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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3 |
但你要從鬍鬚中取出幾根來,繫在你的衣服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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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4 |
再從其中取出幾根投入火中,讓火燒掉;然後你向以色列全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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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5 |
吾主上主這樣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將她安置在萬民之中,使萬國環繞著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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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6 |
但是她違背了我的法令,作惡甚於異民,違背我的法律甚於環繞她的列國,因為她們輕視了我的法令,沒有照我的法律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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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7 |
為此,吾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比環繞你們的異民更為叛逆,沒有照我的法律行事;沒有遵行我的法令,也沒有按照環繞你們異民的法律行事; |
瑪 12: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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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8 |
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對付你;在你中間,在異民眼前實行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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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9 |
為了你的一切醜惡,我要對你實習未曾實行過的,將來也不會實行的事; |
耶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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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0 |
在你境內,為父的要吃自己的兒子,為子的要吃自己的父親。我必如此在你境內實行懲罰,且把遺民分散到四方。 |
肋 26:29 申 28:53 耶 19:9 哀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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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1 |
為此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說:──吾主上主的斷語──因為你用你的一切可憎和可惡之物玷污了我的聖所,我必將你剷除,我的眼決不憐視,一點也不憐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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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2 |
你三分之一的人民要在你境內死於瘟疫,亡於饑荒;另三分之一,在你四周各地喪身刀下;其他三分之一,我要分散到各地。我且拔出劍來追趕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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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3 |
這樣,我的忿怒纔可以發洩,我的怒火在他們身上纔會平息,得到了報復;當我的憤怒在他們身上發洩時,他們要承認我,上主,在妒火中講了話。 |
詠 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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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4 |
我要使你成為荒野,使你在環繞你的異民前,和所有的過客前,成為辱罵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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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5 |
當我大發憤怒,以嚴厲的懲罰在你身上施行裁判時,你就成為環繞你的異民凌辱、恥笑、警戒和驚駭的對象:這是我上主說的。 |
肋 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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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6 |
當我向你們射出饑荒的毒箭──射出毀滅的箭,毀滅你們時──我必使饑荒在你們境內更加嚴重,斷絕你們的糧源。 |
申 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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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5:17 |
我必使饑荒和猛獸危害你們,掠去你們的子女,並使瘟疫和血案在你境內盛行,還有刀兵來打擊你:這是我上主說的。」 |
默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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